导图社区 2.贿赂类型的犯罪
这是一篇关于2.贿赂类型的犯罪的思维导图。刑法是法学学科里理论最完善的学科,所以考试知识点最深最广。学刑法,第一步就是要望文生义,从总则的原则到分则的罪名,望文生义,就能掌握50%,剩下一半要精细化学习。
编辑于2021-06-04 18:17:03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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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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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类型的犯罪
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①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②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斡旋)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不法
行为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不包括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人员。(不同于贪污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行为有关。(不同于贪污罪)
受贿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使请托人向第三者提供贿赂的情形。
索贿的,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索要行为作为受贿罪成立条件,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
收受贿赂的,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要求(承诺)为他人谋利益 的,才可能成立犯罪
约定受贿:第385条第2款
斡旋方式的受贿罪:第388条
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实施某种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的故意,事后(在职时)明知他人交付的财物是对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予以收受的,成立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单位财物的,成立受贿罪。
责任
罪过形式: 故意 ,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思
犯罪数额
一般3万元以上 的,属于数额较大,成立受贿罪;特殊情况下1万元以上。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产性利益的,应当 按照获得财产性利益时的价值计算 ,不应按行为人实际支出的成本计算。
国家工作人员“退换”财物后再索取或者收受的,根据案情可能要累计计算数额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所获得的孳息,不应计入受贿数额
关联犯罪
与敲诈勒索罪
与诈骗罪
与贪污罪
单位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 ①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②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 帐外暗中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主体。本罪属于单位犯罪。
单位受贿罪中索取贿赂、收受贿赂都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且要求情节严重。(不同于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 不能以斡旋受贿方式实施。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①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②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要求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但不要求对行为主体的行为内容知情。
行贿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②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③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①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②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法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行贿罪的客观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收受了财物,为行贿既遂。
单位行贿但谋取个人利益的,成立行贿罪。
犯罪数额:一般为 3万元以上 ;特殊情况下1万元以上
责任
罪过形式: 故意 。在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时,必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宽处罚情节
第390条第2款
罪数
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原则上应当与行贿犯罪数罪并罚;行贿人通过行贿取得许可后从事相应行为的,不得认定为其他犯罪。
例:通过行贿取得专营、专卖资格或者非法行医的,成立行贿罪;通过行贿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但销售假药的,应数罪并罚。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向犯。本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间属于对向犯关系。
介绍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 ①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②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介绍贿赂罪所介绍的 受贿一方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凡是行贿罪、受贿罪的帮助行为,都是行贿罪、受贿罪的共犯行为,分别认定为行贿罪与受贿罪。
如果介绍贿赂行为同时对行贿、受贿起帮助作用,从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