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之神,是整个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和总体现;狭义之神,是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情感活动及性格倾向等。心所藏之神,既是主宰人体生命活动的广义之神,又包括精神意识思维情志等狭义之神。
“魄”是与身俱来的、本能性的、较低级的神经精神活动,如新生儿啼哭、吮吸、非条件反射动作和四肢运动,以及耳听、目视、冷热痛痒等感觉。
“意”是精神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是指意识、回忆或未成定见的思维。
“魂”指一些非本能性的心理活动,如《白虎通》中把感情、情志活动归为魂的功能,张景岳把梦幻、想象等视作魂之用。
“志”指意志和经验的存记,即“意之所存谓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