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司法
这是一篇关于公司法的思维导图,总结了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等。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旨在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将否认该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出面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条件
股东人数和资格
50人以下
公司的资本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
出资责任
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估价与实际相差较大的应补足
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组织机构
股东会
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2/3
其它决议超过半数
董事会
超过半数
每届任期3年
监事会
不少于3人,较小的设1~2人
不得少于1/3比例的公司员工
股权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
对外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2~200人
股东大会
年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经理
5~19人
董事会会议超过半数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要经过全体董事的超过半数通过
不得少于3人
不少于1/3的职工代表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
公务员
个人所负有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破产清算3年之内的
犯罪未满5年的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
公司的合并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2/3以上通过
公司的分立
公司的增资、减资
注册资本增加
注册资本减少
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公司清算
清算顺序: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