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基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这是一个关于公基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的思维导图,包含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一-行政处罚、行政行为一-行政强制等。
这是一个关于公基 刑法的思维导图,公基中的刑法部分是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之一,考生需要通过系统学习和复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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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概述
基本概念
行政主体(官) 行政相对人(民)
官管民 民告官
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
控官权 保民利
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有无规定
按规定去做(法律优先)
不能做(法律保留)
合理行政原则
公平公正
考虑相关因素
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回避原则
利害关系人
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效率原则(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
便利当事人原则
诚实守信
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保护公民信赖利息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效能原则(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行政责任原则
行政主体
受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
概念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
权 名 责
分类
职权性行政主体
授权性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公务员
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享受工资福利
录用
试用期1年
不得录用
受过刑事处罚
被开除党籍
被开除公职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任免
选任制
委任制
聘任制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法律行为
单方
具体行政行为
许可,处罚,强制,确认
管具体的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制定规范性文件
双方
行政事实行为
是否产生法律效果(权利和义务)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官罚民
惩戒与教育为目的
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种类
声誉罚
财产罚
资格罚
行为罚
人身罚
设定
法律设定所有
行政法规除自由
地方性法规除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
规章
申诫、罚款
管辖和适用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管辖
最先立案的先管
裁量情节
不处罚
应当
太小太傻人畜无害
主观无错应不罚
可以
初次轻改可不罚
从轻减轻
自首立功受胁迫
主动消减未成年
半疯可以减
从重处罚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行政处罚的程序
决定程序
一般规定
2人以上执法
出示证件
全程记录
普通程序
一般的违法
负责人做出决定(90日内)
当场交付
7日内送达当事人
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轻)
两百三千加警告 简易程序当场罚
听证程序
重
民申请
5日内申请
7日前通知
执行程序
罚缴分离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收缴的机关不是一个
当场收缴
一百以下难执行
2日之内上交机关
机关2日之内上交银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罚
适用
同上
醉酒的人违反,应当给予处罚
调节协议
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一般禁止的活动
特征
外部性
依申请性
要式性
收益性
一般许可
没有数量限制
驾驶证
出入境许可
特许
航线
认可
律师资格证
医师执照
核准
生猪屠宰许可
电梯安装许可
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
社团登记
行政许可的设定
经常性行政许可
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
临时性行政许可
国务院
决定
省级规章
1年
需要变经常性的省级政府报省级人大人常
行政许可的实施
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
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听取民生意见
召开方式
7日前公告
官依职权
民依申请(5日内)
公开举行
案外人主持,没有相关利害关系
申辩,质证
听证笔录的案卷排他原则
听证费用国家承担
行政许可的监督
撤销
取得许可的过程中违法
官违法
可以撤销
民违法
应当撤销
吊销
取得许可之后违法
撤回
为了公共利益
有补偿
注销
最后手续
人死,到期,撤销或吊销
行政行为——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限 查 扣 冻
暂时控制
预防
子主题
行政救济——行政复议
找上级单位
行政复议
对不服
合法
好不好
合理
找法院
行政诉讼
范围
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
官对民作出
民不服
民告(行政复议)
文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的同时 附带审查
规范性文件(规章以下)
不能直接复议
排除事项
行政法规和规章
行政处分
行政调节
民与民之间
参加人和机关
大部分都找政府
组成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级以上政府
复议机关。本级人民政府
备注。海关,金融,外汇,国家安全机关,税务机关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
复议机关。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备注。不包含省级政府
被申请人。省部级单位
复议机关。本机关(自我复议)
备注。对复议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终局)
被申请人。派出机关
复议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派出机构
职能部门派出
复议机关。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县司法局
复议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两个以上机关
复议机关。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程序
申请
60日内提出
法律规定的超过60日的除外
可以书面,也可口头申请
受理
5日内进行审查
决定自受理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救济——行政诉讼
行政救济——行政赔偿
行使职权中违法侵犯民的合法权益
支付赔偿金为主
职务行为国家赔偿
自己行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