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注安-安全生产实务(建筑施工安全)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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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05-26 15:23:42注安-安全生产实务(建筑施工安全)精简版
危险因素监控措施(8步)
1、列出危险源清单
辨识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清单
2、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识别评价记录、重大危险源清单、分布区域、与警示布置、监控记录、应急预案等
3、编制方案
施工项目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审批、论证、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
4、监督实施
旁站式监督
5、公式告知
公示牌应设置于醒目位置,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6、跟踪监控
建筑施工企业对登记建档的重大危险源应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
7、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8、告知应急措施
告知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应急措施,并备案
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
专项方案审批程序
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安装
施工单位要求
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准备工作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安装流程
基础的制作与安装→安装塔身→安装顶升套架→安装回转支承→安装塔司节和司机室→安装塔尖→安装平衡臂→安装起重臂→安装钢丝绳和电气装置→调试
验收
安装单位自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资料审核→组织验收(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组织)
登记使用
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使用要求
环境要求
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3s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
无易燃和/或易爆气体、粉尘等非危险场所
海拔高度1000m以下
人员要求
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安全操作要求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安全装置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作业时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进行试吊
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
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
作业完毕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施工升降机
安全装置
包括安全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防冲顶限位开关,限速保护开关,松断绳保护开关,减速限位开关,超载保护期
安装和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安装单位编制,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着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由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
验收要求
安装单位自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资料审核→组织验收(同塔式起重机)
使用登记
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安全使用
施工升降机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安全装置灵敏性
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作业时,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楼层平台安全防护门必须向内开启设计,乘坐人员卸货后必须插好安全防护门
汽车起重机
安全装置
力矩限制器。作业失效形式有两种:1)吊臂折弯变形或扭曲;2)整车倾覆。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95%时,亮黄灯;达到100%-102%时,切断电源
放过放装置
起升高度限位装置
安全使用
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使用,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操纵中不得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时紧急制动
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80%
塔式起重机各单位安全职责
安装单位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使用单位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审核使用单位指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吊篮安全技术
吊篮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吊篮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20°-40°C
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
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
安全装置
安全锁
上行程限位装置
手动滑降装置
安全钢丝绳
吊篮的安装
吊篮的验收
安全锁的锁绳试验
承载能力试验
吊篮的使用要求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对于篮体的悬挂点不在端部的吊篮,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两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安全钢丝绳和工作钢丝绳均应在地面坠有重物
提升机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
三级配电系统
总配电箱
可向分配电箱配电(1→n)
分配电箱
可向三级开关箱配电(1→n)。分配电箱到开关箱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
开关箱→用电设备(1→1),即“一机一闸”。开关箱到固定式用电设备不应超过30m。每一照明开关箱容量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
TN-S接零保护系统
当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N为工作零线,PE为专用保护接地线,即设备外壳连接到PE上。TN-S方式供电系统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
系统正常运行时,专用保护线上没有电流,只是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PE线对地没有电压,所以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是接在专用的保护线PE线上,安全可靠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总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不大于0.1s
施工降水、夯实、振捣、地面抹光(水磨石)水泵供电、I类和II类(非塑料外壳)手持电动工具、施工与生活设施照明和腐蚀介质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不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其额定动作电流为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超过安全界限值30mA*s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
架空线路
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线路相序
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N、PE
电缆线路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神父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
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室内配线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电动施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起重机械
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焊接机械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手持电动工具
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I类或II类手持电动工具,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电动工具
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在外面监护
高处作业分级
作业高度分级
一级高处作业:2-5m;R=3m
二级高处作业:>5-15m;R=4m
三级高处作业:>15-30m;R=5m
特级高处作业:>30m;R=6m
高处作业分类
特殊高处作业(B类)分为以下几种:(注:区别于“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强风(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一办高处作业(A类)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技术
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组成。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00m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00m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000mm
防护栏杆的整体构造,应使栏杆上杆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防护栏杆应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技术
水平洞口
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要求的盖板覆盖
洞口边长为500-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
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00m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洞口盖板应能承受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的均布荷载
竖向洞口
电梯井防护措施
电梯井首层应设置双层水平安全网,两层网之间的间距为600mm。施工层及其他每隔两层
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技术
攀登作业
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作业
使用直梯时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5m,且不超过10m。超过3m时,宜加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8m
悬空作业
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水平安全网。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在坡度小于1:2.2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
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mm的空间
必须系好下颌带
安全帽必须戴正、戴稳
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安全带
技术性能
整体静拉力不应小于15kN;冲击作用力峰值不应大于6kN
伸展长度或坠落距离不应大于产品标识的数值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断绳等
坠落停止后,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坠落停止后,安全带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坠落停止后,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安全使用
选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使用中,要可靠的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高挂抵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安全网
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设专人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拆除安全网必须在有经验的人员严密监督下进。拆网应自上而下,同时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如安全网的储存期限超过两年,应按0.2%抽样,不足1000张时抽样2张进行耐冲击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土石方开挖
开挖方式
深基坑工程的挖土方案,主要有放坡挖土、岛式挖土、盆式挖土、逆作法挖土。面积较大的基坑宜采用中心岛式、盆式挖土
遵循“分层支撑、分层开挖、限时支撑、先撑后挖”的原则
分层支撑和开挖的基坑上部可采用大型施工机械开挖,下部宜采用小型施工机械和人工挖土。在内支撑以下挖土时,每层开挖深度不得大于2m,施工机械不得损坏和挤压工程桩及降水井
施工安全作业要求
按照分层、分段、分块、对称、均衡、限时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
挖土机械、运输车辆等直接进入基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保证坡道稳定的措施,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7,坡道的宽度应满足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
除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允许外,基坑边1m范围内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机具
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复合式土钉支护应采用分层分段土方开挖,每层土方开挖的底标高应低于相应土钉位置,且距离不宜大于200mm,每层分段长度不应大于30m
中部岛状土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高度大于4m时,应采用二级放坡形式,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4m,每级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1.5,总边坡坡度不应大于1:2.0.高度不大于4m时,可采取单级放坡形式,坡度不宜大于1:1.5
盆边土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盆边上口宽度不宜小于8m;盆边土体高度大于4m时,应采用二级放坡形式,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3m
基坑开挖的监控
监控方案
包括监控目的、检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案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安全防护措施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基坑内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宽度不应小于1m
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不宜同时作业。需要同时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采用井点降水时,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警示标志应明显
夜间施工应配备应急照明
雨季施工应有防洪、防暴雨的排水措施及应急材料、设备
土石方爆破
一般规定
土石方爆破工程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指导施工
A、B、C级和安全影响较大的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并对爆破工程进行专家论证
爆破器材临时储存及修建临时爆破器材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的许可
在爆破作业区内有两个及以上爆破施工单位同时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协调指挥
土石方爆破要求
浅孔爆破
宜采用台阶爆破法,台阶高度不宜超过5m
装药前应进行验孔,对于炮孔间距和深度偏差大于设计允许范围的,应由爆破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炮孔采用人工装药时,不应过度挤压或分散装药;使用机械装填炸药时,应防止静电引起早爆
起爆后,应至少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域检查
深孔爆破
台阶高度宜为8-15m
深孔爆破宜采用电爆网路或导爆管网路起爆,大规模深孔爆破应预先进行网路模拟实验
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网路;当发生装药卡堵时,不得用钻杆捣捅药包
起爆后,应至少1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爆后检查
B级及复杂环境的爆破工程,爆后检查工作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起爆组长和有经验的爆破员、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实施
其他爆破工程的爆后检查工作由安全员、爆破员共同实施
爆破后的检查内容:
确认有无盲炮
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
爆破警戒区内公共设施及重点保护建(构)筑物安全情况
发现问题的处置
检察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组织进一步检查和处理;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应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电力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和导爆管是够有损坏或断裂,发现有损坏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发现爆破作业对周边建(构)筑物、公用设施造成安全威胁时,应及时组织抢险、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基坑支护施工
专项方案要求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土方开挖要求
遵循“开槽支撑,先挖后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
当基坑采用降水时,应在降水后开挖底下水位以下的土方,且地下水位应保持在开挖面50cm以下
支护作业要求
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天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开挖至锚杆、土钉施工作业面时,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m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按下列要求对基坑进行维护
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排水沟、集水井应采取防渗措施
基坑周边地面宜作硬化或防渗处理
基坑周边的施工用水应有排放系统,不得渗入土体内
当坑体渗水、积水或有渗流时,应及时进行疏导、排泄,截断水源
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垫层和主体地下结构施工
主体地下结构施工后,结构外墙与基坑侧壁之间应及时回填
基坑支护安全措施
基坑安全措施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沿基坑边设立防护栏杆且在危险处设置红色警示灯,防护栏杆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基坑周边距基坑边1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
地下水控制
截水
高压喷射注浆的施工作业顺序应采用隔孔分序方式,相邻孔喷射注浆的间隔不宜小于24h
喷射注浆时,应由下而上均匀喷射,停止喷射的位置宜高于帷幕设计顶面标高1m
喷射注浆时,当孔口的返浆量大于注浆量的20%时,可采用提高喷射压力、增加提升速度等措施
当喷射注浆因故中途停顿后,继续注浆时应与停喷前的注浆体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0mm
降水
降水期间应对井水位和抽水量进行监测,当基坑侧壁出现漏水时,应采取有效疏排措施
采用管井时,应对井口采取防护措施,井口宜高于地面200mm以上,井应防止物体坠入井内
冬季负温环境下,应对抽排水系统采取防冻措施
集水明排
明沟排水。盲沟排水
脚手架统一要求
性能要求
应能承受设计荷载
结构应稳固,不得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应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在使用中,脚手架结构性能不得发生明显改变
当遇意外作用或偶然超载时,不得发生整体破坏
脚手架所依附、承受的工程结构不应受到损害
构配件标准要求
不得使用带有裂纹。折痕、表面明显凹痕、严重锈蚀的钢管
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气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明显变形、氧化皮等缺陷
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
脚手架地基基础安全要求
脚手架的基础可以用十个字来概括:平整、夯实、硬实、垫木、排水(沟槽)
现浇混凝土宜为C15以上素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时
地基应里高外低,坡度不少于3%,应沿地基周圈设置排水沟槽
可在栏杆底部垫设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脚手架的使用与管理
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
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和满堂脚手架更应进行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
维修、加固。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脚手架拆除的方案和措施,拆除时应严格遵守
脚手架搭设
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支撑脚手架应逐排、逐层进行搭设
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每搭设完一步架体后,应按规定校正立杆间距、步距、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
连墙件设置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两个步距及以上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脚手架拆除
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
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两个步距时,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不得重锤击打、撬别。拆除的杆件、构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
纵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可用于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能小于3跨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纵向水平杆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横向水平杆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架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冲压刚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小横杆
立杆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座下再设垫板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部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小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连墙件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斜撑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设置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间距设置一道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斜道
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
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的规定
对模板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是具有资质的单位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气功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
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五级风及其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除设计图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住应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不大于5m时为6mm,当层高大于5m时为8mm
模板拆除
拆模时混凝土强度
不承重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即可拆除。一般墙体大模板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达到1N/mm²即可拆除
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方可拆除
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拆模顺序
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拆模顺序: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
现浇柱模板拆模顺序:拆除斜撑或拉杆(或钢拉条)→自上而下次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并由上而下拆除模板连接件、模板面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3m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高度10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
落地式钢脚手架功臣:24m以上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异形脚手架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5m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是模板工程:滑模、飞模、爬模、隧道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50m以上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操作平台工程: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分段搭设高度20m及以上
拆除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等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的拆除工程
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其他工程
幕墙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
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
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
人工挖孔桩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
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加工安全技术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技术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工具应具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立机械使用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不得使用有故障的设备进行作业
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时,看火人必须持有有效合格的灭火器材,在焊渣掉落的最下方安全距离外履职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上方动火作业时下方可燃材料未隔离
钢结构构件连接施工安全技术
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安全技术
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当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或悬空高处作业
起重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技术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
严格执行“十不吊”,即
信号不明不准吊
斜牵斜挂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触电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技术
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
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宜大于50m,一次线长度不宜大于5m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技术
机电调试
试验接线应一人接线,另一人核对检查,防止误接、损坏仪器设备及损伤人员
实验室不允许带点接线
用万用表检查时,应先打好档位,方可进行
所有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手持电动工具
启动后,先空载运转,检查工具联动是否灵活
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刀具、模具等,如发现破损应立即停机修理或更换后再行作业
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工作的,施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相关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对应技能
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的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商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