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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思维导图,整理了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知识,一起来看吧!
编辑于2023-04-24 11:44:45 河南增值税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卖方)或者进口货物(买方)
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
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环节——道道征收
二、销售劳务
指纳税人有偿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三、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9%)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提示】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税
(2)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期租业务
光祖属于租赁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
【提示】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干租属于租赁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5)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2.邮政服务(9%)
(1)邮政普遍服务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9%、6%)
(1)基础电信服务(9%)
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等业务活动
(2)增值电信服务(6%)
提供短信、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等业务活动
4.建筑服务(9%)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征税
(3)修缮服务(不动产)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
注: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征税
注: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征税
5.金融服务(6%)
(1)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纳税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企业投资理财产品是否缴纳增值税应区分如下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则其持有到期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合同中明确承诺其所持有的为不保本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取得的投资收益,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服务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提示】企业只有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再转让时,才需缴纳增值税(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目前,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
6.现代服务(13%、9%、6%)
(1)研发和技术服务(6%)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6%)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提示】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4)物流辅助服务(6%)
包括航空服务(如地勤)、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提示】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港口码头服务征税
(5)租赁服务(9%、13%)
形式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
【提示】①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经营租赁服务征税;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税;③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按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税;
(6)鉴证咨询服务(6%)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如:技术咨询、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提示】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咨询服务征税
(7)广播影视服务(6%)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6%)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例如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提示】经纪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9)其他现代服务(6%)
①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按“其他现代服务”纳税
②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纳税
7.生活服务(6%)
(1)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文化服务(郭德纲)和体育服务
【提示】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不是旅游娱乐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
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KTV)
(4)餐饮住宿服务
①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四、销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公共事业特许权、特许经营权、配额、代理权、会员权、肖像权等)
1.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2.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五、销售不动产
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特殊规定
特殊项目
特殊行为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和全部或部分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满180天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③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和兼营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