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知识
这是一篇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思维导图,主要包含法理学和宪法两部分内容,适用于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
编辑于2021-08-08 19:06:41公共基础知识
法理学
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与道德、宗教等规范相比,法具有如下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
法的特征
规范性
社会性
强制性
最主要特征特征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国家意志性
程序性
程序是社会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
法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
指引自己的行为
确定性指引
义务模式
有选择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
权利模式
评价
评价他人
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
预测
预测你我他
预测人们相互的行为
教育
教育大多数
强制
强中一小撮(违法犯罪者)
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的效力
概念
法对人的效力
概念
对谁有效,适用于谁
原则
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保护主义原则
折衷主义原则
法的空间效力
概念
在哪些地域内发生效力
全国性的法律
主权及主权所及范围
地区性的法律
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
法的时间效力
何时生效,何时终止以及对生效前的行为与事件有溯及力
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
例外
从旧兼从轻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
成文法/制定法(为主)
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
不成文法
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
包括习惯法、判定法、法理
内容不同
实体法
规定和确认权利义务
程序法
保证权利义务得以实施
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
根本法
宪法
普通法
宪法以外的法律
适用范围
一般法
一般人,一般事,一半时间,全国普遍适用
特别法
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不同
国内法
国际法
法的渊源
法的表现形式
正式意义法的渊源
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
非正式意义法的渊源
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
中国法的渊源
全国人大可以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宪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修改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自制条例即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
国际条约
其他法源
法律规范冲突
不同位阶
上级优于下级
同一位阶
国务院处理
新旧冲突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
特别优于普通
法的冲突和适用问题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法不溯及既往,但有利溯及除外
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或经济特区法规与法律的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有冲突,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可决定使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则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律制裁
概念
种类
刑事制裁(刑罚)最严厉
主刑
管制
323
拘役
161
有期徒刑
615
无期徒刑
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
不适用死刑的人
犯罪时未满18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审判时年满75岁的人
附加刑
违宪制裁
宪法
民事制裁
民法通则
行政制裁
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劳动教养
2013年12月28日废止
法的实施
概念
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适用和实现
种类
法的遵守/守法
法的适用/司法
法的执行/执法
宪法
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的概述
最高法律效力
国家根本大法
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内容、法律效力、制定修改程序
宪法是公民权利保证书
列宁说 宪法就是写着公民权利的一张纸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四个第一宪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1787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1791年宪法
世界历史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18苏俄宪法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1954宪法
世界上第一本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
对比记忆
《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约法》
袁记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确立了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权利属于人民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保障公民权利原则2004
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999
权力制约原则
民治集中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