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实务(案例)---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实务(案列)---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框架完整,考点清晰。
编辑于2025-05-04 22:21:21这是一篇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第二章:电气安全技术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电气事故及危害,触电防护技术,电气防火防爆技术,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规---第二章:法律基础知识与安全法律体系,包含法的形式、制定主题、特征及法的效力层级、安全生产法律基本框架等详细知识点。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实务(案列)---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框架完整,考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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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第二章:电气安全技术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电气事故及危害,触电防护技术,电气防火防爆技术,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规---第二章:法律基础知识与安全法律体系,包含法的形式、制定主题、特征及法的效力层级、安全生产法律基本框架等详细知识点。
202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实务(案列)---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框架完整,考点清晰。
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
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
建筑不利客观因素与事故主要类型
不利客观因素
建筑工程是庞大的人机工程,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建设项目的施工具有单件性特点(三不同--不同建设项目风险不同,种类不同,同一项目不同阶段风i西安不同)
项目施工具有离散型,依靠自己判断和决定
建筑施工必然受到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气候、气象条件影响
建设工程多方参与,管理层次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建筑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建筑工人文化素质较差
事故主要类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从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在建筑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或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企业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经理、安全总监及技术负责人,他们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决策和指挥作用,是企业决策层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者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都是安全生产条件所确定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市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
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投入使用
第五条基坑边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未对因基坑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基坑,边坡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深基坑高边坡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有下列基坑边坡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
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
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或突涌
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模板支架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或分层厚度浇筑混凝土
第七条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脚手架工程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或缺失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爬升(降)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爬升装置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或其连接螺栓、销轴缺失或失效
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塔式起重机与周边建筑、构筑物或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
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建筑起重机械或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第九条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超过设计承载力或未按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单榀钢桁架(屋架)等预制构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
悬挑式限量平台的搁置点,拉节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或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
高处作业吊篮超载使用,或安全锁失效,安全绳(用于挂设安全带)未独立悬挂
第十条施工临时用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特殊作业(通风不畅,高温、有导电灰尘、相对湿度长期超过75%、泥泞、存在积水或其他导电液体等不利作业环境)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在建工程及脚手架、机械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第11条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工作或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第12条拆除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装饰装修工程拆除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复核
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在
第13条隧道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
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未及时采取措施
未按规范或施工方案要求选择开挖支护方法,或未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测量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控制值且未及时采取措施
盾构机始发、接收端头未按设计进行加固,或加固效果未达到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即开始施工
盾构机尾密封失效,铰链部位发生渗漏,仍继续掘进作业,或盾构机带压开仓检查换刀未案有关规定实施
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坏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未经批准,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新(改、扩)建建(构)筑物,构筑物辐射管线架空挖掘爆破等作业
第14条施工临时堆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基坑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无支护基坑(槽)周边,在坑底边线周边与开挖深度相等范围内堆载
楼板、屋面和地下室顶板等构造或脚手架上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第15条存在以下冒险作业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使用混凝土泵车、打桩设备、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未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
在雷雨、大雪、浓雾或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规进行吊装作业、设备安装、拆卸和高处作业
第16条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17条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
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尽快组织整改
施工企业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复查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恢复施工
重大事故隐患
施工企业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人物、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等,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并经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确认,报相关单位和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恢复施工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和销项的闭环管理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进行复核评价
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企业组织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时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安全分险分级管控技术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Ⅰ---很严重---1.10---超危大
Ⅱ---严重 ---1.05---危大
Ⅲ---不严重---1.00---一般工程
风险管控具体措施
列出危险源清单
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识别评价记录、重大危险源清单、分布区域与警示布置,监控记录,应急预案等
编制方案
监督实施
公示告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方,公示牌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跟踪监控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应急措施
节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类型
我国建筑生产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