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5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想知道如何衡量股东收益?每股收益是关键指标!本章详解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从分子(净利润归属)到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再到可转债、认股权证等潜在普通股的稀释处理。最后教你如何重新计算和列报数据,轻松掌握财报核心分析工具。
编辑于2025-06-05 15:13:34"想了解政府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如何管账吗?本章带你掌握核心要点!第一节解析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核算模式、会计要素及报告制度;第二节聚焦政府单位特殊业务核算。第三节详细拆解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从捐赠、受托代理到会费收入等六大特定业务核算,以及净资产处理。系统梳理两类组织的财务运作规范,助力理解公共资金管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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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核心技能!本章系统讲解合并范围确定、编制流程及各类交易的合并处理。重点包括:如何判断控制权并确定合并范围;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处理内部商品、固定资产等交易的抵销方法;特殊交易如增减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要点。通过典型案例解析,带你掌握合并报表全流程操作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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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第 — 节 每股收益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基本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概述
定义: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核心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分子的确定(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本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分担的净亏损
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影响
不可累积优先股: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股利
累积优先股:无论是否宣告,均扣除应分配股利
可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扣除按机制应归属的净利润
案例分析:例28-2(优先股股息扣除)
背景:发行600万股不可累积优先股,股息率6%,净利润200,000万元
计算: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200,000 - 100×600×6% = 196,400万元
结果:基本每股收益 = 196,400÷250,000 = 0.79元/股
三、分母的确定(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定义:期初股数±当期增减股数×时间权数
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数 = 期初股数 + 新发行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 - 回购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时间权数:通常按天数计算,可简化为月数
特殊事项处理
库存股:计算时扣除,无权参与利润分配
不同发行场景的股数起算点
现金发行:应收现金日
债务转资本:停计利息或结算日
企业合并(非同控):购买日;(同控):合并当期起始日
收购非现金资产:确认收购日
案例分析:例28-1(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背景:期初30,000万股,5月1日新发16,200万股,12月1日回购7,200万股,净利润16,250万元
计算:加权平均数 = 30,000×12/12 + 16,200×8/12 - 7,200×1/12 = 40,200万股
结果:基本每股收益 = 16,250÷40,200 ≈ 0.4元/股
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
一、稀释每股收益基本计算原则
核心逻辑:假设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后重新计算每股收益
1.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定义:可能转换为普通股并导致每股收益减少的金融工具(如可转债、认股权证等)
判断标准:转换后若减少持续经营每股收益或增加亏损,即具稀释性
我国常见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2. 分子的调整(净利润)
调整项: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及转换相关收益/费用(需考虑所得税影响)
适用场景:含负债成分的金融工具(如可转债)仅调整负债部分影响
3. 分母的调整(普通股股数)
计算原则:基本每股收益股数 + 假定潜在普通股转换增加的股数(按时间加权)
时间权数规则:前期发行假设期初转换;当期发行假设发行日转换;转换/行权后计入基本每股收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计算方法:假设转换法(期初/发行日转换,调整净利润和股数)
关键公式
调整后净利润 = 原净利润 + 可转债利息×(1-所得税税率)
调整后股数 = 原股数 + 可转债面值/转股价格
案例分析:例28-3
背景:发行60,000万元可转债,票面利率2%,转股价格10元,市场利率3%,所得税25%
计算
负债成分公允价值=58,302.83万元
调整净利润=58,302.83×3%×(1-25%)=1,311.81万元
调整股数=60,000/10=6,000万股
结果:稀释每股收益=(38,200+1,311.81)/(20,000+6,000)=1.52元/股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计算特点:一般不调整净利润,仅调整分母(考虑无对价发行部分)
关键公式
增加股数=拟行权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股数/平均市场价格
案例分析:例28-4
背景:发行1,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价7元,平均市价8元
计算:增加股数=1,000-1,000×7/8=125万股
结果:稀释每股收益=2,750/(5,000+125)=0.54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或股份期权(等待期内)
基本每股收益
现金股利可撤销:分子扣除预计可解锁部分股利,分母不含限制性股票
现金股利不可撤销:分子扣除归属于预计可解锁部分净利润,分母不含限制性股票
稀释每股收益
行权价格=发行价+未取得服务公允价值
增加股数=限制性股票数-行权价格×股数/平均市价
案例分析:例28-5
背景:授予600名员工每人100股限制性股票,发行价8元,等待期3年,公允价值15元,平均市价35元
计算:行权价格=8+15×2/3=18元,增加股数=59,991.78-18×59,991.78/35≈29,139股
结果:稀释每股收益=5,000,000/(2,000,000+29,139)≈2.46元/股
五、企业承诺回购股份的合同
计算逻辑:回购价高于市价时具稀释性,模拟发行与回购股数差额
关键公式
增加股数=回购价×承诺股数/平均市价-承诺股数
案例分析:例28-6
背景:承诺以5.5元回购240万股,平均市价5元
计算:增加股数=240×5.5/5-240=24万股(按10/12加权)
结果:稀释每股收益=400/(1,000+24×10/12)=0.39元/股
六、多项潜在普通股
计算原则:按稀释程度从大到小排序,逐步计入直至每股收益最小
步骤
计算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股每股收益(净利润增加/股数增加)
按增量股每股收益从小到大排序(越小稀释性越强)
分步计入,若后续计入导致每股收益上升则停止
案例分析:例28-7
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2.6%可转债、1.4%可转债
排序:认股权证(增量股0元)>1.4%可转债(0.11元)>2.6%可转债(0.24元)
分步计算:计入认股权证后每股收益0.27元,再计入1.4%可转债后0.20元,最后计入2.6%可转债反稀释,最终稀释每股收益0.20元
七、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潜在普通股
合并报表要求:需考虑子公司等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母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案例分析:例28-8(子公司认股权证)
子公司稀释每股收益=2.32元/股
合并稀释每股收益=(72,000+21,924+20.88)/60,000=1.57元/股(包含子公司认股权证归属于母公司部分)
第四节 每股收益的列报
一、重新计算
1. 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
核心原则: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需按调整后股数重新计算各期每股收益
处理时机:相关手续完成后或资产负债表日至财报批准报出日之间
案例分析:例28-10(股票股利)
背景:2x23年发行在外普通股800万股,4月1日增发160万股,2x24年7月1日每10股送3股
计算
2x24年加权股数=(800+160+288)×12/12=1,248万股(送股288万股=960×3/10)
2x23年加权股数=800×1.3×12/12+160×1.3×9/12=1,196万股(调整系数1.3)
结果:2x24年EPS=1.48元/股,2x23年EPS=1.33元/股
2. 配股
特殊处理:视同按市价发行+无对价送股,需计算调整系数
关键公式
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市价×原股数+配股价格×配股数)/总股数
调整系数=行权前市价/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重新计算上年EPS=上年EPS/调整系数
案例分析:例28-11(配股)
背景:2x24年1月1日股数8,000万股,6月30日每4股配1股,配股价6元,行权前市价11元,2x23年EPS=2.64元
计算
理论除权价格=(11×8,000+6×2,000)/10,000=10元
调整系数=11/10=1.1,重新计算2x23年EPS=2.64/1.1=2.4元/股
2x24年EPS=23,500/(8,000×1.1×6/12+10,000×6/12)=2.5元/股
例外:向特定对象低价发行股票视同新股发行,不调整
3. 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或重述
处理原则: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追溯调整,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每股收益
二、列报
1. 利润表列示要求
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
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同时列示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比较报表规则:任一期间列示稀释每股收益,则所有期间均需列示(含相等情况)
2.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列报
母公司报表:不强制要求列报,若自行列报则以个别报表为基础
3. 附注披露内容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当期不具稀释性但未来可能具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资产负债表日至财报批准日期间普通股/潜在普通股重大变化
终止经营情况:分别披露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