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4刑法
关于法律-4刑法的思维导图,如刑罚分论(常见罪名)有:、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
编辑于2023-05-08 21:40:16 河南刑法
一、刑法的原则【多】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
三、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犯罪排除事由 =not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五、故意犯罪的犯罪形态
六、共同犯罪
七、刑罚体系
罚金 VS 罚款
没收财产 VS 没收非法所得 VS 没收非法财物
5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 主刑是只能独立使用而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具有独立性的特点。
2. 管制—323:最基本刑
3.【无期徒刑】最严厉的自由刑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被称为极刑。
(2)限制适用对象
①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②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一般不适用死刑。
【补充】~75周岁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Fs】如果属于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限制适用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判处死缓的, 都应当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5)死刑的执行方法
死刑执行方法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注意
1. 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①危害国安+②无期+③死刑,
2. 审判时(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死刑)怀孕(包括正在怀孕、分娩或者流产)妇女审判时(至迟执行死刑时) 年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但除外。
3.禁止令 ①判处管制 or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禁止令。 ②禁止令的内容以预防犯罪为主,但不得妨害犯罪人正常的社会生活。
4.社区矫正: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死刑也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 V )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
4附加刑——4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附加刑是指即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法方法,具有双重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优先民事赔偿;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1⃣️管制相伴 2⃣️死|无|终身 3⃣️其它相加。主刑结束后,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
驱逐出境(公安)
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三)数罪并罚
1.数罪并罚原则(《刑法》第69条)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不同的,分别执行。
2.漏罪、新罪的并罚(《刑法》第70、71条)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现数罪并罚。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犯新罪),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现数罪并罚。
八、刑罚的裁量
九、刑罚的执行
刑罚分论(常见罪名)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暴力: 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包括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以及用酒灌醉,催眠等 胁迫方式:语言或者动作、手势。 胁迫内容:一般要求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 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
转化性抢劫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甲(15岁,相对刑事能力)抢夺乙后,为了逃避追赶,用石块将乙打成轻伤。 甲: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转化型抢劫需要年满16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g :甲抢夺到项链后,以为项链是假的,甲回头打了乙两巴掌,说出来混也不带真的,乙被打成了轻伤,甲定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问,为什么不是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289条: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认定为抢劫罪。
区分
1.以将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以及以当场立即实现损毁名誉、毁坏财物等非暴力内容进行威胁的,不成立抢劫罪,可以成立敲诈勒索罪。 2.单纯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盗窃罪 VS 孔某喝多了倒在路边,花走过,拿走钱包 3.为了抢而杀人、在抢的过程中为制服别害人反抗而杀人:抢劫罪 4.抢完后灭口的,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盗窃罪
原则上,行为人控制了财物,即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财物,就是盗窃即遂
小型财物:行为人将其置于个人专属领域,控制:既遂(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
大型财物:冰箱等行为人将其搬出受害人房屋,切断控制:既遂
1.如果行为人取得的财物价值极为低廉,不应认定为盗窃即遂。 Eg :偷大庆花裤权。
2.想盗窃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打开保险箱后发现只有300元: 犯罪未遂【意志以外的原则】。
3.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字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盗窃罪既遂)
4.甲到乙家做客,将乙的戒指藏在乙家阳台上花盆的泥土里,以便事后找机会取走。藏起来之后,构成盗窃罪既遂。
5.甲在金店盗窃,把戒指藏在手中,店员一直注视着并立即通知保安,保安将甲抓住;盗窃未遂
6.甲在金店盗窃,把戒指蔵在手中,几分钟后店员发现并通知保安,保安将甲抓住;既遂
【控制说+失控说】 5中,行为人虽然取得控制,但被店员马上发现或者一直被店员注视,此时,戒指还在店员的可控范围之内(说白了,店员知道戒指在那),未遂; 6中,题干表述几分钟后,这几分钟之内,店员对戒指已经失去控制(说白了,店员不知道戒指在哪):既遂
特殊规定
1.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盗窃罪
2.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他,(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动)——信用卡诈骗罪
区分
侵占罪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绑架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拘禁罪
催收与非法债务罪
危险驾驶罪(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
妨害驾驶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
强奸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袭警罪
冒名顶替罪
高空抛物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
刑法
一、刑法的原则【多】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
三、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犯罪排除事由 =not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五、故意犯罪的犯罪形态
六、共同犯罪
七、刑罚体系
罚金 VS 罚款
没收财产 VS 没收非法所得 VS 没收非法财物
5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 主刑是只能独立使用而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具有独立性的特点。
2. 管制—323:最基本刑
3.【无期徒刑】最严厉的自由刑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被称为极刑。
(2)限制适用对象
①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②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一般不适用死刑。
【补充】~75周岁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Fs】如果属于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限制适用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判处死缓的, 都应当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5)死刑的执行方法
死刑执行方法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注意
1. 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①危害国安+②无期+③死刑,
2. 审判时(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死刑)怀孕(包括正在怀孕、分娩或者流产)妇女审判时(至迟执行死刑时) 年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但除外。
3.禁止令 ①判处管制 or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禁止令。 ②禁止令的内容以预防犯罪为主,但不得妨害犯罪人正常的社会生活。
4.社区矫正: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死刑也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 V )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
4附加刑——4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附加刑是指即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法方法,具有双重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优先民事赔偿;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1⃣️管制相伴 2⃣️死|无|终身 3⃣️其它相加。主刑结束后,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
驱逐出境(公安)
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三)数罪并罚
1.数罪并罚原则(《刑法》第69条)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不同的,分别执行。
2.漏罪、新罪的并罚(《刑法》第70、71条)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现数罪并罚。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犯新罪),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现数罪并罚。
八、刑罚的裁量
九、刑罚的执行
刑罚分论(常见罪名)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暴力: 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包括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以及用酒灌醉,催眠等 胁迫方式:语言或者动作、手势。 胁迫内容:一般要求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 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
转化性抢劫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甲(15岁,相对刑事能力)抢夺乙后,为了逃避追赶,用石块将乙打成轻伤。 甲: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转化型抢劫需要年满16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g :甲抢夺到项链后,以为项链是假的,甲回头打了乙两巴掌,说出来混也不带真的,乙被打成了轻伤,甲定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问,为什么不是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289条: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认定为抢劫罪。
区分
1.以将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以及以当场立即实现损毁名誉、毁坏财物等非暴力内容进行威胁的,不成立抢劫罪,可以成立敲诈勒索罪。 2.单纯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盗窃罪 VS 孔某喝多了倒在路边,花走过,拿走钱包 3.为了抢而杀人、在抢的过程中为制服别害人反抗而杀人:抢劫罪 4.抢完后灭口的,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盗窃罪
原则上,行为人控制了财物,即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财物,就是盗窃即遂
小型财物:行为人将其置于个人专属领域,控制:既遂(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
大型财物:冰箱等行为人将其搬出受害人房屋,切断控制:既遂
1.如果行为人取得的财物价值极为低廉,不应认定为盗窃即遂。 Eg :偷大庆花裤权。
2.想盗窃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打开保险箱后发现只有300元: 犯罪未遂【意志以外的原则】。
3.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字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盗窃罪既遂)
4.甲到乙家做客,将乙的戒指藏在乙家阳台上花盆的泥土里,以便事后找机会取走。藏起来之后,构成盗窃罪既遂。
5.甲在金店盗窃,把戒指藏在手中,店员一直注视着并立即通知保安,保安将甲抓住;盗窃未遂
6.甲在金店盗窃,把戒指蔵在手中,几分钟后店员发现并通知保安,保安将甲抓住;既遂
【控制说+失控说】 5中,行为人虽然取得控制,但被店员马上发现或者一直被店员注视,此时,戒指还在店员的可控范围之内(说白了,店员知道戒指在那),未遂; 6中,题干表述几分钟后,这几分钟之内,店员对戒指已经失去控制(说白了,店员不知道戒指在哪):既遂
特殊规定
1.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盗窃罪
2.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他,(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动)——信用卡诈骗罪
区分
侵占罪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绑架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拘禁罪
催收与非法债务罪
危险驾驶罪(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
妨害驾驶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
强奸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袭警罪
冒名顶替罪
高空抛物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