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
这是一篇关于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商资源库管理,承包商选择,承包商使用,承包商考核评价。
编辑于2025-10-08 14:06:54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
承包商资源库管理
承包商入库申请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
建立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或制度,且有效运行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具有与资质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效业绩及良好的诚信合规表现
资格评审管理
承包商资质“五关”(中油安〔2013〕483号)
资质关
HSE业绩关
队伍素质关
施工监督关
现场管理关
承包商基本安全资格条件
依法应当取得相应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资质证,以及许可范围与承担项目的符合性
近三年安全生产业绩的第三方书面证明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我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以及能体现安全管理状况或者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HSE管理体系或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集团公司、行业内有关企业的书面证明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安全资质证书或者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项目所必需的特种作业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项目所使用的大型装备、特种设备、监测检测探测设备器材等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安全要求和条件。
加入资源库程序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许可等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责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或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及查询结果截屏等证明文件
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近5年完成与申请专业类别相适应的有效业绩证明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屏
诚信合规承诺书
其他必要信息与证明文件
加入短名单字库提交的资料
近两年与所申请业务及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中国石油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和考核合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日常管理
信息管理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名称、注册地、经、注册类型、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等内容
经营资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取得的各类行政许可
体系证明信息主要包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近3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主要业绩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近5年完成与申请专业类别相适应的有效业绩证明及正在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情况等
企业注册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主要执业资格人员信息等内容
工程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发包人、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台同起止时间等内容
申报流程
资格评审合格后1个月内录入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内录入平台
承包商考核主体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应当针对外包或者分包项目签订安全生产(HSE)合同。
安全生产(HSE)合同应当采用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的示范文本
根据外包或者分包项目安全风险和管理责任补充针对性条款。
安全生产(HSE)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双方的安全(HSE)责任、权利和义务
人员安全(HSE)培训和教育
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
安全检查与特殊作业监护
违约责任
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约定
建设(总包)单位不得通过安全生产(HSE)合同或者条款免除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不得通过与承包商之间的内部协议、承诺、约定等形式转移自身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责任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HSE)合同应当与主体合同同时谈判、同时报审、同时签订、同时履行、同时验收。主体合同变更涉及安全生产(HSE)合同有关内容的,安全生产(HSE)合同应当同时变更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HSE)合同应当报建设单位备案
安全生产(HSE)合同中应当约定承包商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在岗时间不得低于项目施工总工期70%,且关键作业必须在现场等要求,明确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并列出项目实施期间禁止变更或者需经建设(总包)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的关键岗位人员、作业队伍、关键装备设施的名单
两个及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在作业开始前,建设(总包)单位应当组织区域内的承包商互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检查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加强外包、分包项目安全生产(HSE)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冻结和清出
自愿放弃承包商人库资格的
承包商经营资质资格、股权结构及生产经营能力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期没有提交变更申请的
承包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许可证、体系证书等重要信息逾期未及时更新的
非不可抗力因素,承包商单方面放弃中标或解除、终止合同,给工程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
承包商作业队伍安全准人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未完成的,
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或问题事件记分列入“黑名单”的
有重大处罚和不诚信合规等信息,未提供问题整改完毕证明及承诺书的
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在国家相关平台被列人“黑名单”或严重失信名单
其他应给予冻结承包商人库资格的,
承包商选择
指导原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谁发包、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招标选商
工程采购应在资源库内选商
其他应在短名单子库选商
一次性选商
特殊工艺
不可替代专利或专利技术要求
特殊要求
不适宜招标的国家涉密项目
应急抢险项目
合同额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
短名单子库满足不了选商要求
能力准入评估
分类管理
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服务项目
检维修服务项目
分级管理
每年选择5-10个重点一类二类项目审查验证
牵头部门组织编写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方案
出具评估意见,整改合格前禁止开工
承包商人员资格能力评估
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证明
安全生产责任险
相关资格证书
作业前安全培训证明
项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履历和社会保险证明
工程监理、工程监督和检验检测人员的工作履历、健康体检证明、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相关资格证书
承包商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评估
主要设施和HSE设施
名称
型号规格
操作规程
安全附件
检验检测合格证
维护保养记录
施工场所
卫生
消防
用电
危险物品
固体废弃物
生活污水
劳动防护用品
必要的医疗设施和相关药品
安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评估
工程项目HSE承诺书签订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承包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备案、
安全生产(HSE)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项目执行的HSE规章制度(特别是工作前安全分析、目视化管理、作业许可、变更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事件等)
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开工证明
HSE作业计划书
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
施工作业人员入厂(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和施工作业期间培训计划等情况
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划和细则必须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对承包商进行评估的其他内容,
承包商使用
建设单位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
全过程监管
项目组织及资源配置
建设(总包)单位项目安全管理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源
满足安全要求的承包商作业场所、环境、作业界面
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基本安全条件
与外包项目相关的基本信息、风险识别评价等文件资料
检修装置有关工艺变更和调整改造等信息
开展外包项目安全交底
配置满足相应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资源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公示)牌、安全标识等设施
建设(总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总包)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商及相关人员冒险作业、违规作业
三类及以上项目和四类高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成立由建设单位主导、承包商参与的项目HSE(安全生产)委员会
工程建设、装置设备大检修项目HSE(安全生产)委员会按项目或者区域单元成立
油气工程技术服务项目HSE(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生产区块成立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承包商施工方案审查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明确承包商自用设备设施工器具集中存放区、人员办公区,并优先设置在所属单位厂(场)区之外
严禁承包商作业人员在所属单位厂(场)区内集中居住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商作业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围栏等设施或者门禁系统,采取实名登记或者身份识别等措施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对海上设施、野外无人区、大型地下空间的人员生产作业,以及大型受限空间、重大危险源人员聚集性作业配置人员定位装置和紧急呼救系统,设置应急救援和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对按规定列支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规定使用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外包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严控特殊敏感时段承包商特殊作业、非常规作业及高风险作业活动,必须开展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升级管理
健全完善承包商监管制度、监管流程和监管标准
对承包商项目关键人员实行项目注册制管理
监督考核项目关键人员匹配及岗位履职情况
对项目关键人员变更需履行审批程序
确保项目关键人员投标、合同、现场履职三个环节一致
避免项目关键人员随意变更或同期承担多个工程建设项目
明确监管级别、频次、内容及安全监督人员派驻等要求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
工程监理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相关规定履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职责。
工程监督应当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油勘(2015]69号)的相关规定履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职责。
安全监督人员应当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履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职责。
工程监理、工程监督和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作业、危险作业要实施旁站监督。
属地监管内容
查工程项目HSE承诺书履行
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
承包商的入厂(场)施工作业人员与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结果是否一致
入厂(场)许可证持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
一、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商、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关键岗位人员专项安全(HSE)培训由集团公司总部指定的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
三类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装置设备检维修项目以及其他外包项目的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专项安全(HSE)培训,由所属单位组织或者指定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
承包商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
建设(总包)单位应当对进入现场开展施工作业和管理活动的所有承包商人员开展入厂(场)安全(HSE)培训
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作为入厂(场)作业的前置条件之一
工程建设和装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承包商人员,每个项目开工前应当接受针对性的安全(HSE)培训
油气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承包商人员,在合约期内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HSE)培训
首次进入现场开展作业活动前,建设(总包)单位的项目属地管理单位培训义务
应当对所有作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个学时的属地现场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人员清单
采取适当方式组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作业前属地现场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及作业活动总体情况
区域总体布置、功能分布及应急通道
作业区域和人员活动范围,作业时间和劳动纪律
作业中涉及的主要危害因素和安全风险,以及对应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疏散路线,典型事故案例
作业区域及附近开展的其他可能存在相互影响的生产作业活动及其安全风险
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安全规定及禁令、变更管理和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要求,特殊作业现场监护要
人员“三违”行为的处罚和处理措施
属地有关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及方式
结合作业风险应当告知的其他信息和管理要求
严禁仅以发放风险告知单等书面形式代替属地现场安全教育
项目开工后新入厂(场)或者变更调整的人员应当接受针对性的属地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作业
对于作业安全风险相对较低、施工工期短且承包商作业人员少的项目,作业前属地现场安全教育可与入厂(场)培训合并进行,且时间不得少于1个学时
原则上,安全专题班前会应当每日召开,每次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承包商作业人员调整作业岗位、离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岗位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总包)单位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承包商对其进行专门安全(HSE)培训,经项目属地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资格证书有效性
直线部门监管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
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入厂(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日常安全检查落实
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
重大隐患整改验证
双方信息沟通
应急管理
事故(事件)管理
进度
分包
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分包活动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承包商考评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处理
承包商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方可允许分包商从事分包作业任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商完成的项目肢解后发包给多个承包商
按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分包内容,但不得指定分包商
禁止承包商将工程转包、主体工程分包、将工程肢解后分包,以及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分包商,不得以劳务作业分包代替专业工程分包
依法分包的项目不得再次分包。
承包商应将分包合同报建设单位备案
信息档案
合同及诚信履约
建设单位应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督促承包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落实农民工实名制
开设农民工资专用账户
加强对承包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和考核
标准化管理
承包商考核评价
一般规定
考核评价采用问题事件记分和业绩量化考核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原则
考评结果依据考核分值划分优秀、良好、合格、观察试用和不合格。
考评结果应用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约谈、
黄牌警告
通报批评
清退现场
冻结
清出短名单子库
列入黑名单
问题事件记分考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承包商问题事件记分管理
按照“谁检查、谁记分”原则
考核内容
社会信誉
项目组织管理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事故事件及诚信合规
超资质承揽工程
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
记分规则应满足《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QSY06521-2022中C.1和D.1~D.3的要求
项目合同期不足3个月的,记分周期为项目合同期
项目周期3个月以上,以3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承包商问题事件分级
”黑名单“级(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记录、处理)
严重级(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记录、处理)
较严重级(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记录、处理)
一般级(纳入承包商日常管理)
项目关键人员记分管理
承包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从事工程建设、装置设备检维修服务的承包商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从事油气工程技术服务的承包商队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结合项目实际确定的其他关键岗位负责人
项目关键人员记分与承包商问题事件记分考核同时进行
项目关键人员记分周期为12 个月,自项目关键人员项目实施之日算起
在项目覆职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项目关键人员更换项目或者现场的,记分跟随不清零
在一个记外周期内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考核周期期结束
项目关键人员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如未发生清出现场,列人黑名单等情况,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不满 12分,已对发生问题完成整改的部分,下一个记分同期记分清零后重新开始,未完成整改的部分跟随人员进人下个记分周期直至完成整改后清零
项目关键人员记分信息采信以间题事件记分生效时间为准
业绩量化考核
业绩量化考核主体
业绩量化考核是指考校主体按照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承包商进行的量化评价
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业绩量化考核主体应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约甲方
结合承包商、项目关键人员问题事件记分等情况,以台同为基本单元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业绩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组织及资源配置、
质量、职业康安全与环境、
进度
投资
分包
信息文档
合同及诚信履约
标准化管理
承包商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业绩量化考核主体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确定考核频次,原则上至少每半年一次
对于建成投产(运)的项目,应在工程交接(或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者投产(运)后1个月内完成一次承包商的业绩量化考核
业绩量化考核办法的计算和实施应遵循《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QSY06521-2022中8.3.5和8.3.6等要求实施
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承包商问题事件考评结果应用
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在同一项日累计记分达到50分的,建设单位约谈相关承包商项目a]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重新参加集团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
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在同一项目果计记分达到80分的,对承包商给予黄牌警告,建设单位约谈承包商负责人,责令停工整顿,并可要求更换项目关键人员
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在同一项目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的,冻结承包商在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中的资格,并限制该承包商自冻结之日开始6个月内不得承揽中国石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工程项目及分包项目,具体范围视其严重程度确定为所属企业业公司或集团公司层级
承包商在一年内,在同一项目记分达100分且累计2次及以可清出该项目现场,清出资源岸及短名单子库,从本次记分周期结束开始2年内不应再次中请重新加人资源及短名单子库
达到列人“黑名单”条件的承包商,3年内不得新承揽中国石油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及分包项目。列人“黑名单”的承包商,将清出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3年内不应重新申请加人资源库,承包商“黑名单”事件应符合QSY06521-2022中F.1的要求
涉及弄虚作假、围标中通投标、无故中标违约或终止合同及其他较严重失信行为的承包商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其取消投标资格、冻结或清除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资格等处理。
项目关键人员问题事件记分结果应用
约谈。项目关键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6分的,记分主体单位约谈相关项目关键人员,并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模块中记录
黄牌警告。项目关键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8分的,给子黄牌警告,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模块中记录,限制其6个月内不能参与承担中国石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新的工程项目及分包项目,具体范围视其严重程度确定为所属企业,专业公司或集团公司层级。限制期满后,经过集团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且合格后方可参与承担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项目
清出现场。项目关键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的,记分主体可视情节要求将其清出现场井更换人员,并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模块中记录,限制其12个月内不得参与承担中国石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新的工程项目及分包项目,具体范围视其严重程度确定为所属企业、专业公司或集团公司层级。实名制入场验证系统冻结该人员,不可入场。限制期满后,经过集团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且合格后方可参与承担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项目
黑名单。项目关键人员在记分周期内被列人黑名单的,应立即出项目现场,并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模块中记录,且3年内不得参与承担中国石油其他新的工程项目及分包经过集团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且合格后方可参与承担中国石项目。限制期满后油工程建设项目
承包商业绩量化考核结果
约谈。承包商半年业绩量化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 65 分且低于 70 分的,由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以口头形式进行告诫、警示,并留存相应记录
黄牌警告。承包商半年业绩量化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 60分且低于65分的,或年度内(或一个个考核周期)约谈两次,给予黄牌警告,并对承包商予以书面形式进行告诫、警示
通报批评。承包商业绩量化考核年度内被3次约读或2次黄牌警告,应在集团公司范内通报批评。
冻结处理。承包商半年考核评价得分60分以下或者考核年度内被2次通报批评的,给予其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资格冻结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冻结时间为6个月、12个月,结期内不得新承揽中国石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工程项目及分包项目,具体范围视其严重程度确定为所属企业、专业公司或集团公司层级,结期满后由承包商提交解冻申请,按照结冻层级,经由对应层级的所属企业、专业公司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恢复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资格
清出资源库。承包商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不台格的或连续两年为观察使用的,清出资源库及短名单子库,1年内不应重新中请加人源库。清出期后,承包商重新申诸加人资源库短名单子库内的承包商,连续2年无中国石油有效业绩的清出短名单子库至资源库。资库内承包商连续 3年未参加中国石油招标活动,清出资源库
浮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