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知识进行全面且系统的汇总与梳理。这些思维导图不仅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实用的管理方法与先进的技术手段,还深入到了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要点。将零散的知识点串联成有机整体,以直观、清晰的视觉化方式呈现,助力每一位备考者、从业者更高效地掌握核心知识。
编辑于2025-12-30 10:57:28安全生产管理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基本概念
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13,151,151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重伤
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之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较大涉险事故
补充:较大涉险事故【315,3人被困10人涉险500人疏散】
造成一定的物质损失,事故处置不当,则有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定义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事故 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小,易整改,能立即整改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大、难整改,需停产停业并经过一段时间;或者单位自身难以排除
海因里希法则
本质: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
机械生产领域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
意外事件=不安全行为+轻伤+伤亡
危险
定义:不期望的后果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表示:
用风险度表示大小,与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性相关
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危险物质
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第二类危险源
人的失误、物的故障、环境不良、管理缺陷
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质安全
失误一安全功能
设备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故障一安全功能
设备故障或损坏还能维持正常工作或转变为安全状态
更加侧重规划设计阶段一预防
比如缩短时间不算,因为是在运行期间缩短
例子:切割机上的光控断电设置、锻造机安装双按钮开关、紧急自动停机系统
安全生产许可
烟、民、建、危、矿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3年,3个月,3年
谁发证,谁暂扣。谁吊销
第二节 事故致因 及 安全原理
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归结到个别人)
措施
①企业中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②企业严格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等优秀人才就业,以减少事故。
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第三节 安全心理 与行为
人的生理学行为模式归纳为
外部刺激→肌体感受(五感)→大脑判断(分析处理)→行为反应一目标的完成
从人的社会属性角度分析,人的行为遵循的行为模式需要→心理紧张或兴奋→动机一目标导向一目标行动→安全行为→需要满足紧张消除→新的需要 需要是一切行为的来源,需要是推动人们进行安全活动的内部原动力。
马斯洛需求 分级理论 5个层级
一是生理需要
生存直接相关的需要;
二是安全需要
包括对结构、秩序和可预见性及人身安全等的要求, 其主要目的是降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
三是归属与爱的需要,
随着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的实质性满足, 个人以归属与爱的需要作为其主要内驱力;
四是尊严需要
既包括社会对自己能力、成就等的承认,又包括自己对自己的尊重
五是自我实现,
是指人的潜力、才能和天赋的持续实现。
省能心理
侥幸心理
逆反心理
凑兴心理
(从凑兴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或发泄剩余精力,常易导致不理智行为) 如汽车司机争开飞车,争相超车,以致酿成事故的为数不少。
骄傲好胜 心理
一种类型是经常表现为骄傲好胜的性格特征,总认为别人不如自己,满足于一知半解,有些是工作多年的老工人,自以为技术过硬而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持无所谓态度。 另一种是在特定情况、特定环境下的表现,争强好胜,打赌、不认输,这种类型多是青年
好奇心理
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而言,应对青年工人和新工人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因势利导,引导他们学习钻研专业技术,帮助他们学会经常注意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环境,善于发现事故隐患,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群体心理
人们通过模仿、暗示、服从等心理因素互相制约)许多情况下,违反规程的行为无人反对,或有人带头违反规程,这个群体的安全状况就不会好。 应该利用群体心理,形成良好的规范,使少数人产生从众行为,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
四类
胆汁质
马路第一杀手
对任何事物发生兴趣,具有很高的兴奋性,但其抑制能力差,行为上表现出不均衡性,工作表现忽冷忽热,带有明显的周期性
多血质
思维、言语、动作都具有很高的灵活性,情感容易产生也容易发生变化,易适应当今世界变化多端的社会环境。
黏液质
安静、沉着、情绪稳定、平和,思维、言语、动作比较迟缓
抑郁质
安静、不善于社交、喜怒无常、行为表现优柔寡断,一旦面临危险的情境,束手无策,感到十分恐惧
第四节 安全生产 管理理念
哲学观
宿命论与被动型
对于事故和灾害只能听天由命,无能为力,认为人类的命运是老天的安排。
经验论与事后型
从各种天灾和人祸中吸取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用事后分析, 以“吃一堑,长一智”的方法来教育自己,提高对安全的认识。“亡羊补牢”
例如,事故处理所坚持的“四不放过”,用统计分类的方法进行事故致因的理论研究,事后整改对策的完善,管理事中的事故赔偿和事故保险制度等方法和措施
系统论与综合型 (544)
对事故的发生和分析采用了系统的综合方法来解决,认为人、机、环、管理是事故产生的四大综合要素,主张将工程技术硬手段与教育、管理软手段等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
进行定期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查相结合,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 企业生产岗位每班查、班组车间每周查、厂级每季查、公司年年査;, 人人、处处、事事、时时把安全放在首位;
五同时
在生产与安全的管理中要讲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四查”制度
安全生产过程中要 查思想认识、查规章制度、査管理落实、查设备和环境隐患
“四全”安全管理
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
本质论与预防型 (64333)
追求生产系统中的相关要素达到“思想无懈怠,制度无漏洞、工艺无缺陷、设备无隐患、行为无差错”的状态
以系统安全观为指导,提出了自组织思想,有了本质安全化的认识,其方法论是力求安全的超前性、预防性、应急性,实现本质安全化。
研究和应用“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
坚持“三同时”三同步
开展“四不伤害”
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
科学、超前、预防事故.
“6S”活动、
安全发展观
安全理念
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发展战略
基本要点
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根本任务
安全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安全生产
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责任体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责任主体四到位
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事故教训
一厂出事,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三全四重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重在基础、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治本
维修五定
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整改五到
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宣传五进
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双 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五节 安全文化
功能
导向功能
提供价值取向
使个体的目标、价值观、理想与企业高度一致性和同一性
凝聚功能
产生群体意识,将每个职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
激励功能
产生工作动力:精神表彰
激励奋发向上:典型人物
指明奋斗目标:活动仪式
辐射和同化功能
带动新员工仿效老员工
阶段 杜邦安全文化
第一阶段 自然本能阶段, 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自然本能保护的反应,缺少高级管理层的参与,安全承诺仅仅是口头上的,将职责委派给安全经理,依靠人的本能,以服从为目标,不遵守安全规程要罚款,所以不得不遵守。
第二阶段 严格监督阶段, 企业已建立起必要的安全系统和规章制度,各级管理层知道安全是自己的责任,对安全作出承诺。但员工意识没有转变时,依然是被动的,这是强制监督管理,没有重视对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员工处于从属和被动的状态。
第三阶段 独立自主管理阶段, 企业已经有了很好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负责,员工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做的每个层面的安全隐患都十分了解,员工已经具备了安全知识,员工对安全作出了承诺,按规章制度标准进行生产,安全意识深人员工内心,把安全作为自己的一部分。
第四阶段 团队互助管理阶段, 员工不但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帮助别人遵守:不但观察自己岗位上的不安全行为和条件,而且留心观察他人岗位上的;员工将自己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分事给其他同事;关心其他员工的异常情绪变化,提醒安全操作;员工将安全作为一项集体荣誉。安全文化发展到第四阶段,员工就把安全作为个人价值的一部分,把安全视为个人成就。
第二章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
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纵向到底,从上到下)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横向到边)
第二节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依据
法律法规标准
首先必须合法
危险、有害因素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是制度建设的核心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风险评估
安全评价体系
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3. 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
4.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规范的程序-起草、会签、审核、签发等
目的明确、流程清晰、标准准确可操
流程
(一)起草
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二) 会签
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当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应由分管领导组织讨论,统一认识,达成一致。
工会+一线人员
(三) 审核
【审核≠征求意见】
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
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四) 签发
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 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五) 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络等。
发布的范围涵盖应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应正式送达相关人员, 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六) 培训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七)反馈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持续改进
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
注意:①制度必须在实施前发布
企业要确保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合规性
1.明确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规性进行评价和修订。
2.法律法规和 其他要求的获取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从国家执法部门和相关网站咨询或认证机构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最新版本,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最新变化。
3.法律法规和 其他要求的选择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经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及时发布。
4.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的修订
根据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符合。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培训
6.合规性的评价 【制度+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的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规性情况,员工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情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过程控制和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违规事件、事故的处置情况。 合规性评价可以采取会议形式集中进行,更适用于随机和各种检查过程相结合起来
第三节 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依据:
①现行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②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③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④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内容 (重点) 有应急处理, 没有检修、维修
①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査,机器设备和环境应当处于什么状态,应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机械本身+环境条件)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 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人的防护要
3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4)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
⑤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
⑥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⑦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8一些特殊要求。
9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撰写
全式
适用范围
由总则或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构成
内容特点
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
简式
适用范围
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 规程的文字应简明。图表化、流程化,便于应用。
内容特点
企业内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通常采用简式
随着生产工艺的变化、新设备的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操作的方式和方法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根据以上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补充
①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②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③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注意事项
①要考虑并罗列所有危险和有害因素,有针对性地禁止操作工人去接触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部位,防止产生不良后果。
②要考虑因各岗位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不安全问题。
③要考虑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④要考虑因设备出现故障停车后,操作工要弄清通知对象。
⑤要考虑作业中每个工作细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第四节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对其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任职起6个月内)。考核不得收费,
注册安全工程师
①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②矿山、③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重中之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 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知识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
①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高危:金 矿 危 烟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复审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范围
包括:
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电焊高冷煤金矿,油烟冶金危化品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
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证件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离岗6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操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 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
我国传统的师傅(从业三年以上,没有三违)带徒弟的方式
进入班组的新从业人员,都应有具体的跟班学习、实习期,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单独上岗作业
第五节 三同时
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危化品
两阶段审查:
①初步设计前--安全条件审查;
②初步设计后,详细设计前--设计审查。
两个评价: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预评价;
②试生产阶段--验收评价
危化品 、不得同一单位
补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权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只能委托一次
一 安全预评价
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评价单位: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
范围:
①非煤矿矿山;
④金属冶炼;
③生产、储存烟花爆竹;
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含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
⑤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
⑥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 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设计主体:
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负责
要求:
必须符合法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 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
(一)设计审查要求
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项目合法)
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申请表)
③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合法)
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要内容)
⑤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重新审查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安全设施设计主要内容
(1)设计依据。
(2)建设项目概述。
(4)建筑及场地布置
(3)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三 施工建设
施工方
资质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①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②并附县安全验算结果,③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设计有误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隐患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监理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安全三步走)
①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②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 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要求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 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第六节 重大 危险源
定义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
1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两种情况:
①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 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 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同一品种)
②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 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
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 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按装满容量)
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
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分级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相对应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S必须≥1,才需要带入β值计算
事故严重度 评价
①最大危险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大,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
②概率求和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事故后果
监控管理
一级或者二级 重大危险源
应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重大危险源
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
配备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 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备案
一级、二级等级别较高的重大危险源中毒性气体、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等存量较高时,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新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重新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核销 30
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核销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并出具证明文书: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应提交文件
(1)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3)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
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 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
六、 重大危险源 监管体系
建立基于GIS、GPS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重大危险源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对一级危险源监督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应用系统总体设计基于“感传、知、用”的总体框架,分为“五层两翼”。其中“五层”依次为风险监测感知层、网络传输层、数据服务层、应用系统层和前端展示层。
重特大事故预防 控制技术支撑体系框架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申报或普查。
(2)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
(3)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4)应急救援系统。
(5)土地使用与厂矿选址安全规划。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监管。
安全评估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考虑到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这一评估工作可以由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
如果其在一级、二级等级别较高的重大危险源中存量较高时,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补充
主要负责人
(一)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四)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五)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技术负责人
(一)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三)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四)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五)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六)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操作负责人
(一)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三)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第七节 安全设施管理
预防事故设施
控制事故设施
减少与消除 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 蔓延设施:
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与防火设施不同)
2)灭火设施:
包括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包括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
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逃生避难设施:
包括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
6)劳动防护用品 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二、 安全设施管理 总体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①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②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③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④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⑤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⑥设置电力装置。
⑦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⑧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⑨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第八节 特种设备 设施安全
定义与分类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电动葫芦 到底是不是 特种设备?
综上,电动葫芦是否是特种设备关键是看是否固定承重,可移动。
、额定起重量>3t的电动葫芦(未给其他条件)的,默认为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
使用证书放在档案内,标志放在显著位置
电梯使用标志应著名下次检验时间
1479111315,15年后每年检验一次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防挂靠
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
专职、兼职职责相同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紧急情况下,管理人员可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安全技术档案 没有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使用登记证。
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③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厂商提供)。
4)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⑤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⑥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⑦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⑧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证书+检查+使用+保养+事故记录
日常管理
安装
特种设备改造、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无需同意)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
检验检测人员
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
定期 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经过检验,其下次检验日期都在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明中注明。
(1)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耐)压试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或A级高压以上电站锅炉由于检修周期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内部检验时,在保证安全运行(或停运)的前提下,在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延期安排内部检验(一般不超过一年并且不得连续延期),并且向锅炉使用登记机关备案,注明采取的措施及下次内部检验的期限。当移装锅炉投运前或锅炉停运一年以上需要恢复锅炉运行前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维护 与 保养
(2)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至少每隔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査
补充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即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共有 与 委托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出租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常规 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报废的原因 有两种
一是由于使用年限过长或严重损坏,设备的功能丧失(自然寿命);
二是产品不合格。
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危及安全使用,可能引发事故,所以要停止使用,予以报废。
为防止报废的特种设备再次流入使用环节,特种设备报废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如将承压部件割孔、电梯部件拆解、气瓶压扁等使其不具备再次使用的条件。 为了使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交回使用登记证。
希望 使用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没有达到报废条件,并且使用单位希望继续使用的, 可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以下程序,在保障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一是设备需要进行修理、改造的,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修理、改造单位 实施修理、改造后,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二是设备不需要进行修理、改造的,由使用单位申请安全评估,在经过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制造单位或其他专业技术机构安全评估,作出可以继续使用的结论。
责任
使用单位是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
特种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由设计单位或制造单位提出,设备出厂时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
后期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原制造企业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而是由对其进行修理、改造或安全评估的机构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对于允许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也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增加维护保养的频次和项且缩短检验和检测的周期、增加检验和检测的项目等措施,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补充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 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锅炉安全总监是指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锅炉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员; 锅炉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锅炉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隐患
安全员发现存在一般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进行处理; 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安全总监报告, 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应当立即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严重事故隐患。
检查
安全员每日;
总监每周;
负责人每月。
制度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教育
安全员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第九节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原则
1.必要性和 可行性原则
一方面考虑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如针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可能引发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用。
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承受能力。
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
3.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
对影响最大、危险性最大的项目优先考虑,逐步有计划地解决。
4.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分类
安全技术措施
目的:防止工伤、减少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举例: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火防爆装置
防中毒一报警、仪表
卫生技术措施
目的:改善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条件、防职业中毒职业病
举例: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通风、降温、防寒、防辐射
防中毒一通风
辅助措施
目的: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保障措施
举例: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急救室(高压氧仓)等
宣传教育措施
目的:有关宣传教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
举例: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生展览
第二章
采用宽度标尺
第十节 作业现场 环境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
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容易引起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作业。
分类
高度危险作业7个基本的类别, 分别为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
固有特点
造成后果有较大危害性
事故风险具有不可控性
危害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影响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①把危险作业分为:一般缺氧、特殊缺氧作业; ②场地分为密闭空间、地下受限空间、地上受限空间。
密闭空间
含氧量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温湿度
危险区域常规动火作业
对各种因素监测
补充: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5.使用有毒物品(一般有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卡内容:
①物品名称;
②理化特性:
③健康危害:
④)防护措施:
⑤应急处理;
⑥警示标识。
警示区域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
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临时警示线: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①红色警示线
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 ,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②黄色警示线
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 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③绿色警示线
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 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序。
禁止标志
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禁止转动
警告标志
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触电、当心电缆、当心自动启动、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塌方、当心冒顶、当心坑洞、 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弧光、当心高温表面、当心低温等。
指令标志
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佩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救生衣、必须穿防护服
提示标志 8个
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做题知识点
冰醋酸
易燃易爆,其水蒸气能和空气发生爆炸
在水溶液中呈弱酸性且腐蚀性强,蒸汽对眼和鼻有刺激性作用
带式运输
有机械伤人风险,带式输送机及相关设备有让人触电的危险
噪声
.
"5S" 安全管理法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又被称为“五常法则”或“五常法”
整理
定义:将工作场所收拾成井然有序状态。
内容:
清除无用腾出空间防止物品误用
原则:
清理、清除、清爽(三清)
.
整顿
定义:就是明确整理后需要物品的摆放区域和形式。
内容:确定物品放置场所、放置方法、进行标示、目视化管理
原则:定点、定容、定量(三定)
清扫
定义:大扫除,清扫一切污垢、垃圾,创造一个明亮整齐的工作环境。 对象:工作场所环境、物设备/工具。
内容:消除脏污,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
原则: (三扫)
扫漏:清扫角落;
扫黑:清除落下物;
扫怪:扫清不对劲的地方。
清洁
维持3S的成果,认真维护和保持最佳状态。制度化、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内容:制订制度,加强执行,领导带头,检查评比。
原则:维持、保持、坚持(三持)
素养
定义:就是提高人的素质,养成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各项作业标准的良好习惯和作风,这是“5S”活动的核心。
内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开展班前后会、不断地教育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遵循原则
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
个体工商户
投资人
国有企业
厂长或经理
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
董事会
提取标准
缓提少提:
①月初结余≥上一年应计提金额3倍暂停提取;——②内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主体可剔除内部互供收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
信息披露:
当年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年度应计提金额60%的,应于下年度4月底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经企业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审议的书面说明。
混合经营:
①如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分别提取安全费用: ②如不能分别核算的,按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不是提取比例!)业务对应的提取标准对各项合计营业收入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范围
(1)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
(2)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
(3)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4)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不含社保)
(6)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
管理
(1)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并专项核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
(2)本企业职工薪酬、福利不得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企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赤字的,于年末补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4)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可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子公司转出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处理,集团总部收到资金作为专项储备管理,不计入集团总部收入。
(5)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连续两年补提安全生产费用的,可以按照最近一年补提数提高提取标准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下列情形除外:
(1)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2)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3)第(1)和(2)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有存续企业的,由存续企业管理; 无存续企业的,由清算前全部股东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
工伤保险
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对于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应当认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得认定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交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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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①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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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③拒绝治疗的。
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矿危烟(胃炎),建交爆鱼(尖椒爆鱼)
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 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第十二节 安全检查和 隐患排查治理
内容
软件系统
主要是査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査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
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原则:突出重点
范围:危险大、易发事故、危害大
重点:
①易重大事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 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
②易中毒
尘毒产生点
③危险作业:
动火、临时用电、吊装、受限空间
分类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
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可能有制定好的检查标准或评估标准、使用专业性较强的仪器,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
检查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到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检查中应有检查记录表,及时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表应包含隐患描述、隐在区域、隐患发现时间等相关内容。
2.安全检查表法 (格式化表格)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 安全检査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检查发现问题等内容
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仪器检查
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①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③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⑦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 ①访谈②查阅文件和记录③现场观察④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3.综合分析
4.结果反馈
5.提出整改要求
6.整改落实
7.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职责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⑤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⑦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査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包括:
报告内容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 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査;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三节 个体防护 装备管理
按防护部位
头部
防护帽、工作帽、安全帽
眼面部
焊接护目镜和防护面罩、炉窑眼面防护镜、防冲击护目镜,以及防放射性护目镜
听力
耳塞、耳罩等。
压缩机,氨制冷内有压缩机
呼吸器官
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空气呼吸器(自身能产生氧气)等
防护服装
躯干防护用品,如防电弧服、防静电服、职业用防雨服、高可视性警示服、隔热服、焊接服、化学防护服、抗油易去污防静电防护服、冷环境防护服、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微波辐射防护服、阻燃服等。
手部
一般工作手套、防振手套、防放射性手套、防静电手套、绝缘手套、防化学品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机械伤害手套、防微生物手套、焊接手套、耐油手套、皮革手套、纺织手套等
足部
防寒鞋、防静电鞋、隔热鞋、防酸碱鞋、防油鞋、导电鞋、防砸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
坠落
安全带、安全网等
补充:
《导电防护服》
导电防护服有防静电服和等电位均压服两种。
防静电服
用于产生静电聚集的作业场所,可消除服装及人体带电 一类用导电纤维布制作,有铜丝、铝丝等,其作用是与带电体接触时,能在导电纤维周围形成较强的电场,发生电晕放电,使静电中和,导电纤维越细,防静电效果越好:另一类用抗静电剂浸涂纤维织物,如涤纶、棉布等制作。
等电位均压服:
是用金属丝布制作的,用于带电高压作业。
按用途
按防止伤亡事故
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 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
按预防职业病
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温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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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毒罐
滤毒罐是一种装有活性炭等填充物料的罐体装置,其中的填充物料具有化学、物理的吸附和过滤能力,能将空气中的粉尘、有毒、有害的物质除去,经滤毒罐滤毒的空气供人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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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
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带。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用途的安全带。
示例:W/Z-FRC围栏作业、坠落悬挂的阻燃、耐化学品、具有救援功能的安全带。
围杆作业用
通过围绕在固定构造物上的绳或带将人体绑定在固定构造服附近,防止人员滑落,使作业人员的双手可以进行其他操作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区域 限制用 安全带
通过限制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其到达可能发生坠落区域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坠落 悬挂用 安全带
当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时,通过制动作用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使用方法
高挂低用
系绳(带)长度2米
缓冲距离1.75米
工人身高1.8米
安全间隙1.2米
至挂点距离=6.75米
追踪溯源
制造-制造商
售出前应在系统录入制造商信息、产品信息及该产品款号的由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信息
销售-经销商
售出前在系统录入必要的销售信息
检测-检测机构
系统录入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每一个检验检测报告应对应一个检验检测报告追踪溯源标识
购买-用人单位
应购置在最小贴码包装及运输包装上具有追踪溯源标识的个体防护装备,实现追踪溯源。核实实物信息和检测报告信息
管理要求
①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收支。
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④)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⑤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原则
③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 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④)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 使用进口的个体防护装备,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2)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当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额外的风险。
(3)用人单位配备个体防护装备时,应在保证有效防护的基础上,兼顾舒适性。
(4)需要同时配备多个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确保防护有效。
(5)用人单位应对其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接纳的实习生和允许进入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培训使用
(1)用人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并建立和保留培训和考核记录。 (2)用人单位应按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危害种类和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防护要求,本单位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防护效果、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方法、检查方法等。
(3)当有新员工入职、员工转岗、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发生变化、法律法规及标准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培训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培训。
(4)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个体防护装备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用人单位应监督作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
(6)在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前,作业人员应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检査(如外观检查、适合性检查等)确保个体防护装备能够正常使用。
(7)用人单位应指导并监督个体防护装备使用人员对在用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正确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前的检查,对必须由专人负责的,应指定受过培训的合格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维护判废更换
(1)个体防护装备应妥善保存。公用的防护装备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2)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个体防护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个体防护装备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个体防护装备发放周期定期发放, 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4)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个体防护装备, 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5)被判废或被更换后的个体防护装备不得再次适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判废和更换新品: ①个体防护装备经检验或检查被判定不合格;②个体防护装备超过有效期;③个体防护装备功能已经失效;④)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判废或更换条件。
装备管理
三证一标志
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三会一检查
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 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节 作业许可管理
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作业许可包括:
动火作业(施焊),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电焊)、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作业许可:
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
危险 化学品
4.1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新规范更加强调安全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承包商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但业主方也要落实对应的安全责任。
4.4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 a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 b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c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来强调不仅进行安全教育,还要进行安全交底
4.6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 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7 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 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对多个承包商“统一协调管理+监督管理”
4.9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界定为 GBZ/T260中规定的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电焊高冷煤金矿,油烟治金危化品
监护人
4.10 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a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
b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c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d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
e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f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监护人由危化品单位负责指派。承包商可以另外再指派。
生产经营单位
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而只有承包商人员指派了作业监护人是不允许的。
作业 审批
a应在作业现场完成审批工作;
b应核查安全作业票审批级别与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一致情况,各项审批环节符合企业管理要求情况;
c应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来拒绝官僚主义,落实审批责任,要求查看现场情况
现场 照明
a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
b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 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 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 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d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内容 变更
4.16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4.17 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4.18 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安全作业票样式和管理见附录A和附录B。来不存在作业票延期了,所有票证都是危化品生产单位办理
动火作业
定义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许可证管理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动火证,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分级
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 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升级管理:重新办理作业票,升级措施和管理人。
基本要求
5.2.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5.2.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5.2.4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动火点周围 15m 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 ;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5.2.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5.2.6 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分析。
5.2.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体积分数)
5.2.8 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5.2.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 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5.2.10 在厂内铁路沿线 25m 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2.11 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5.2.12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 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5.2.13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 10 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 ;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5.2.14 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15
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 ,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分析
5.3.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要求如下:
a)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b)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 10 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 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
c)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30min;
d)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标准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固定动火区管理。每天都可以动火的地方
5.5.1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 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
5.5.2 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
a)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b)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c)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
d)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e)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f)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
受限空间
定义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将受限空间定义为: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釜、塔、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作业前
6.1 6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c)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电源开关处应上锁并加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6.3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内容如下:
a)作业前 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b)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c)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
d)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e)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
f)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6.4 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内容及要求如下:
a)氧气含量为 19.5%~21%(体积分数),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体积分数)
b)有毒物质允许浓度应符合GBZ2.1 的规定;
c)可燃气体、蒸气浓度要求应符合 5.3.2的规定。
作业时
6.5 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 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6.4要求的,应佩戴满足 GB/T18664要求的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6.4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
c)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
硫化氢气体算不算酸碱?
不纳入酸碱,主要在于有毒
d)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
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量等防噪声护具;e)
f)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在满足 GB15577要求的条件下,按 GB39800.1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护具:
g)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 h)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
i)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中毒窒息,易燃易爆)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带救生绳; j)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
6.7 当一处受限空间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不应安排涂刷油漆、涂料等其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可燃物质的作业活动。
可不可以同时多处动火?
可以,尽量减少
监护人
a)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
盲板抽堵
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或拆卸盲板的作业
.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7.2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下游相关单位。
7.3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X 射线也可以(红外线和紫外线不行)
7.4作业单位应按位置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作业前,应降低系统管道压力至常压(一个大气压),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
7.6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使用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化学灼伤的措施
硫化氢算不算?
是酸性。但不是强腐蚀性,主要问题是有毒
吸入式气相毒物作业,防毒面具,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
7.9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39800.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及氰化物等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作业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
7.10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7.11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封、堵是两项作业)
7.12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人共同确认。
高处作业
定义
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9种:要么停止作业,要么升级管理,采取B分法 a阵风(时间概念)风力五级风速 8.0m/s以上; 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 5℃的作业环境; c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12℃的作业; d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 e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f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规定; 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 19.5%的作业环境 i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8.2.1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 24543要求的安全绳,30m 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8.2.2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8.2.4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8.2.5 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8.2.6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 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2.7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8.2.8 在同一 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 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8.2.10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
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
电力输送系统高压输电塔架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应穿屏蔽服(均压服)、导电鞋,导电手套、导电袜。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吊装
定义
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 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9.2.4 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9.2.7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9.2.8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2.9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锚点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回地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面, 9.2.10 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安全员不允许指挥吊装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人、物,棱角吊物与钢 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临时用电
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①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
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③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④)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⑤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⑥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
动土作业
11.1 作业前,应检查工器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11.3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11.4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人工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经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1.5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1m 处,堆土高度不应大于 1.5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餐井;
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1.6 机械开挖时,应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用内应采用人工开挖: 在距直埋管线2m范围内宜采用人工开挖,避免对管线或电缆造成影响。
11.10 a 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b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餐井等可能 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c且挖掘深度超过 1.2m时,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电缆埋深要求应大于0.7m
断路作业
12.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附近设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1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可不设标志牌。
12.4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断路作业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 m,不低于 1.0 m;
b)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
c)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 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域、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并与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核实,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第二章
采用宽度标尺
第十五节 承包商管理
业主(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分包商
生产经营单位 管理责任
坚持一个原则:生产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重中之重!高频考点!
具体 要求
明确双方责任
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
开展对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
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 ,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
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
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
要对进入本单位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建立安全表现评价准则,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价,同时将评价结果通过预先确定的渠道反馈给承包商管理层或上级部门,以促进其改进管理。 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要予以相应考核直至清退。
准入管理 资质审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类承包商的准入进行审查,并办理临时或长期承包商准入许可相关手续
对于临时服务的承包商,经审批后发放临时承包商安全许可证,仅限当次服务使用。 对于长期服务的承包商,经审批后可以发放长期承包商安全许可证,根据承包商服务具体情况规定有效期限。
对于国家有相关资质规定的承包商类别,承包商应取得国家规定相应的从业安全资质证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达到其资质规定的数量要求。
承包商资质审查一般包括业务资质审查和安全资质审查两部分。
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主管部门对承包商进行业务资质审查后,再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承包商 安全管理责任
承包商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不是项目经理)
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承包商自己也是一个法人)
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现场安全 管理要求
(一)设备和工具
承包商应建立针对作业过程所涉及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程序。
(二)门禁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实行门禁管理。
(三)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
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技术要求向承包商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切勿进行作业。
针对作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商作业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细化和补充,告知承包商与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信息,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 施工方案制定
组织机构方案
(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
人员组成方案
(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
技术方案
(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
应急预案
(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 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应急预案)
(五)施工计划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
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和施工工艺步骤制定预防措施,即应急预案、检查和评价计划、培训要求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考试+准入手续+证件)
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承包商作业 过程控制
(一)现场危害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就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进行确认,并明确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
(二)作业过程监督(重点)
作业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派具备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对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协调作业过程中的事项,通报相关安全信息,督促作业过程中隐患的整改。 作业过程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用电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应急和消防管理、警示和标识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管理等。(只要安全相关的,全部管!)
第十六节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方
领导者
1||| 提供安全工作的领导力,坚持保守决策,以有形的方式表达对安全的关注:
2||| 在安全生产上真正投入时间和资源:
3||| 制定安全发展的战略规划,以推动安全承诺的实施;
4||| 接受培训,在企业相关的安全事务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5||| 授权组织的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质疑安全问题
6||| 安排对安全实践或实施过程的定期审查
7||| 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合作。(单位沟通肯定是领导干)
管理者
1||| 清晰界定全体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
2||| 确保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均采用了安全的工作方法;
3||| 确保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并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4||| 鼓励和肯定在安全方面的良好态度,注重从差错中学习和获益:
5||| 在追求卓越的安全绩效、质疑安全问题方面以身作则;
6||| 接受培训,在推进和辅导员工改进安全绩效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7||| 保持和相关方的交流合作,促进组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员工
1||| 在本职工作上始终采取安全的方法:对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保持质疑的态度;
2||| 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3||| 接受培训,在岗位工作中具有改进安全绩效的能力;
4||| 与管理者和其他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
总体要求
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身内部的和外部的文化特征,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基础上的安全自我约束,通过全员参与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文化的背后是①价值、②观念
安全承诺
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① 切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反映共同安全志向—— ②明确安全问题在组织内部具有最高优先权;
③声明所有与企业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④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行为规范 与程序 制度与规范
企业内部的行为规范是企业安全承诺的具体体现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要求。 行为规范的建立和执行应做到:
①)体现企业的安全承诺:
②)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
③ 细化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⑤ 由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④)行为规范的执行者参与规范系统的建立,熟知自己在组织中的安全角色和责任:
引导员工理解和接受建立行为规范的必要性,知晓由于不遵守规范所引发的潜在不利后果
⑦ 通过各级管理者或被授权者观测员工行为,实施有效监控和缺陷纠正
⑧ 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程序的建立和 执行应做到:
① 识别并说明主要的风险,简单易懂,便于实际操作;
②)程序的使用者(必要时包括承包商)参与程序的制定和改进过程,并应清楚理解不遵守程序可导致的潜在不利后果:
③ 由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安全行为激励
(奖罚)企业在审查和评估自身安全绩效时,除使用事故发生率等消极指标外,还应使用旨在对安全绩效给予直接认可的积极指标。【没出事就没绩效,出了事就处罚】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将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奖励制度。
安全信息传播与沟通
企业应建立安全信息传播系统,综合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方式,提高传播效果。
自主学习与改进
(从同事的错误中成长)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企业应建立正式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培训系统,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企业应将与安全相关的任何事件,尤其是人员失误或组织错误事件,当做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的宝贵机会,从而改进行为规范和程序,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
安全事务参与(落实)
员工对安全事务的参与是落实这种责任的最佳途径。 ①建立在信任和免责备基础上的微小差错员工报告机制; ②成立员工安全改进小组,给予必要的授权、辅导和交流: ③定期召开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安全会议,讨论安全绩效和改进行动; ④开展岗位风险预见性分析和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的自查自评活动。
审核与评估(领导者干)
企业应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核。
操作步骤
(一)建立机构
领导机构可以定为安全文化建设委员会,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 同时 要确定一名生产经营单位高层领导人担任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
(二)制定规划(重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观念、状态进行初始评估。
自然本能,严格监督,独立自主,团队互助
(2)对本单位的安全文化理念进行定格设计。
(3)制定出科学的时间表及推进计划。
(三)培训骨干
培养骨干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更新、发展,非做不可的事情。 训练内容可包括理论、事例、经验和本企业应该如何实施的方法等。
(四)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激励、感化是传播安全文化,促进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实践
评价程序
1||| 建立评价组织机构(领导机构)与评价工作组(实施机构)。
2||| 制定评价 工作实施方案
评价实施机构应参照本标准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所用评价方法、评价样本、访谈提纲、测评问卷、实施计划等内容,并应报送评价组织机构批准。
3||| 下达评价通知书
在实施评价前,由评价组织机构向选定的样本单位下达评价通知书。 评价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评价的目的、用途、要求,应提供的资料及对所提供资料应负的责任,以及其他需要在评价通知书中明确的事项。
4||| 调研、收集与核实基础资料 。
5||| 数据统计分析。
6||| 撰写评价报告。
7||| 反馈企业征求意见。
评价报告提出后,应反馈企业征求意见并作必要修改,
8||| 提交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修改完成报告后,经评价项目负责人签字,报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
9||| 进行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工作组要进行评价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建立档案
第十七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 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 内涵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及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8个阶段。
企业在建设过程 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树立系统化思想
2.要体现“三全”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3.要把握“四重”特点:重在基础、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治本
4.要避免两个误区。不能有急功近利的思想。避免安全管理部门“保姆式”管理。 :三全、四重、五定、一方针、四不两直、四不伤害、五无、四进
目标职责
1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目标制定应满足符合性原则、持续进步原则、三全原则、可测量原则等要求。
2 机构和职责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3 全员参与
应制定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矿危烟,建交爆渔
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6安全生产信息化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2.制度化管理
1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审核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3操作规程先有规程,后有设备使用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4文档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教育培训
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2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危建道金矿-6个月以内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4.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管理
①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②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并做好记录
⑥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2作业安全
1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②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③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与GB30871不同
作业许可应包含①安全风险分析、②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③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
⑤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
⑨企业应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 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职业健康
①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作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工作场所不应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对可能导致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定期检查监测
⑤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⑥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信报警设备。
⑦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警示标志
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安全标志总结:
①属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②属于预防事故设施;
③属于有害因素中的“物”的因素;
④标准化中属于“现场管理”的内容。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1 安全风险管理
①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全方位、全过程、全面。
②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③ 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每3年应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评价。危险、金属、矿山
④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 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⑤ 企业要建立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⑥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⑦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2重大危险源 辨识与管理
①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②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数据、安全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测数据与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
3隐患排查治理
①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
③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⑤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 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
①目标和任务、②方法和措施、③经费和物资、④机构和人员、⑤时限和要求、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⑥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⑦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⑧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6.应急管理
1 应急准备
①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③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 应急处置
①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②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③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④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
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应急运行机制: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公众动员
3应急评估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7.事故管理
1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 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3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8.持续改进
1绩效评定
①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③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④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⑤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的事项包括:系统运行效果;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与相关方的关系
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第十八节 双重预防机制
一、 准备工作
(1)企业应成立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
(2)企业应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包括风险管理理论、风险辨识评估方法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要求等内容,使全体员工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尤其是具备参与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能力,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危险源辨识
(一)信息收集与准备
(二)划分危险源辨识单元:企业可以按照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工艺流程、作业活动等方式进行风险辨识单元的划分,也可以从地理区域、自然条件、作业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任务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企业主要从设备设施(能量载体)、场所环境(危险物质)、作业活动(高处作业带来的势能等)等维度,全面辨识存在的危险源,并分析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途径和后果,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
三、 安全风险评估
(1)风险矩阵法
通过判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 选择适用的定性或定量方法科学确定安全风险大小。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
D=LXExC
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员工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四、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企业应遵循”分类、分级、分专业"的方法,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并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的安全风险管控职责。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满足五个条件:
(1)必须充分控制安全风险,尽可能消除对员工的不利影响。
(2)必须保护可能暴露在风险中的员工
(3)不得在工作场所中形成新的风险
(4)必须和员工商议,让员工参与。
(5)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执行
(1)源头控制
包括替换或降低危险物质的量,改进维护方式,修复防护装置
(2)在源头和员工之间的控制
包括加强对员工的监督,更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
(3)在员工处的控制
包括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等
五、 建立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在完成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分级管控措施之后,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应包括危险源位置、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主体
另外,企业应在安全风险较高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类别、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信息报告方式
六、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闭环运行。
(2)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3)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
(4)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或短时间内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②对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贵的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完成治理并评估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包括排查时间、事故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七、 企业双重预防 机制的实施
双重预防机制从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出发,通过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使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 一旦管控措施失效,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管控措施的缺陷,使安全风险重回可接受程度。 因此,双重预防机制是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两道屏障,两道屏障相互关联,不可分割
安全评价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第二节 分类步骤依据
定义
安全评价是指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作出评价结论。
步骤
(一)前期准备
(二)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三)划分评价单元
(四)定性、定量评价
(五)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六)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的内容
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与法律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 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以及采取安全措施后的安全状态。
补充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危化品有特殊规定)
结论:除了危化品行业,安全预评价与安全验收评价可以为同一单位。
原则
合法性
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
科学性
公正性
针对性
依据
法律法规
标准
来源:国家(GB)、行业(AQ)、地方;
效力
强制、推荐
对象
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风险判别指标
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性是否可接受的尺度
安全系数
可接受指标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事故风险达到了合理可接受并尽可能低的程度
安全指标(包括事故频率、财产损失率和死亡概率等)
失效概率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分类
人的因素
定义
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物的因素
定义
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环境因素
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管理因素
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时,要全面、有序地进行,防止出现漏项,宜从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几方面进行。 识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二)按安全评价的 推理过程分类法
①归纳推理评价法
是从事故原因推论结果的评价方法
②演绎推理评价法
是从结果推论原因的评价方法
二、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重点,每年必考)
故障树
职业病危害 预防和管理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职业病 危害概述
(二)职业接触限值(OEL)其中,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不考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最高容许浓度(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STEL)
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4)超限倍数
未制定PC-STEL,在符合8h PC-TWA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
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四)职业禁忌与职业健康监护
(※速记技巧:强调特殊个体,本身就有病或缺陷)
(1)职业禁忌
: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的侵袭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的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职业健康监护
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包括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疗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指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①劳动者的职业史——②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④职业病诊疗
(五) 职业性病损 和职业病
职业性病损:
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 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且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 的4个基本条件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的工作方针与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职业卫生“三级预防”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第一级预防,病因预防(从根本上杜绝)。
第一级预防是理想方法, 比二三级投入少,效果好。
第二级预防,发病预防(定期检查,早发现)。
第三级预防,
是在病人患职业病以后,合理进行康复处理,
第二节 职业病 危害识别 与控制
目录
10大类132种。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
三职业性眼病(3种)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
九职业性肿瘤(11种)
十其他职业病(3种)
一、职业病危害识别
病理性质
(1)全身中毒性
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
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3)变态反应性
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4)光感应性
沥青粉尘
(5)感染性
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
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
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
尘肺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
从病因上分析,可将尘肺分为6类:矽肺、硅酸盐肺、炭坐肺、金属尘肺、混合性尘肺、有机尘肺。
2.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
(五)生物因素(低频,了解)
1.炭疽病
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炭疽病潜伏期较短。炭疽病的职业性高危人群主要是牧场工人、屠宰工、剪毛工、搬运工、皮革厂工人、毛纺工、缝皮工及兽医等。
2.森林脑炎
林区特有疾病,传播媒介是硬蜱,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人员。 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业工筑路工人等。、
3.布鲁氏菌病
人畜共患性传染病,传染源以牛羊猪病畜为主,皮毛加工等类型企业中职业性感染此病
4.艾滋病(
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艾滋病防疗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接触艾滋病患者或吸毒人员的警务工作有关的人员等。
5.莱姆病
由扁虱(蜱)叮咬传播,临床表现主要为皮肤、心脏、神经和关节等多系统、多脏器损害。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的人员,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业工人
六)职业有关疾病
职业有关疾病又称工作有关疾病。主要是指职业人群中发生的、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它的发生与职业因素有关,但又不是唯一的发病因素,非职业因素也可引起发病。是在职业病名单之外的一些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
教师与歌唱演员发生的声带结节,厨师肥胖。 因脑力劳动长期高度精神紧张而多发的高血压和冠心病、消化性溃疡病等。
视屏显示终端(VDT)操作人员--VDT综合症(视频终端综合症)
二、职业 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接触评价,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同时也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数据。
根据评价的目的和性质不同,可分为 经常性(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二)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评价
2.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
(2)类比法
(3)定量法
定量法是指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劳动者接触时间等进行综合考虑,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计算危害指数,确定劳动者作业危害程度的等级。
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3)生产运行中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评价的目的不同,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现状评价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的多个方面。
三、职业危害控制(重点!)
(一) 工程控制 技术措施
是指应用工程技术的措施和手段(例如密闭、通风、冷却、隔离等),控制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降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容许的范围之内。
例如,控制作业场所中存在的粉尘,常采用湿式作业或者密闭抽风除尘的工程技术措施, 以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对于化学毒物的工程控制,则可以采取全面通风、局部送风和排出气体净化等措施; 对于噪声危害,则可以采用隔离降噪、吸声等技术措施。
(二) 个体防护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选用合适的防尘、防毒或者防噪声等的个体防护用品。
(三) 组织管理等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确保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有关要素的良好与有效运行,是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实现生产工作高效运行的基础。
第三节 职业病 危害管理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劳动过程中 的防护和管理
(一)材料和设备管理
(二)作业场所管理
(三)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四)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五)履行告知义务
(六)职业健康监护
(七)职业卫生培训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报告与处理
(一)材料和设备管理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所有有害材料都要有标识)
(二) 作业场所管理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
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
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 处。警示线宽度10cm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冲洗设备 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应急撤离通道: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必要的泄险区: 放射作业场所应设报警装置;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应配置报警装置;
红色警示线
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 周边,将危害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
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黄色警示线
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清洁区
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绿色警示线
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
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三)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四)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齐全;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③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有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计划,并组织实现: ④)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⑤有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 ⑥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五)履行告知义务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载明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 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公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的结果, 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健康体检结果;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六)职业健康监护
1.矽尘
(1)劳动者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2年1次; 劳动者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1年1次。
(2)矽肺患者每年检查1次
2.煤尘
(1)劳动者接触煤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3年1次:劳动者接触煤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年1次。
(2)煤工尘肺患者每1-2年检查1次。
3.其他粉尘作业
1)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4年1次: 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3年1次。
3)尘肺患者每1-2年检查1次。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安全生产 预警预报
(三)预警的特点
快速性、准确性、公开性、完备性、连贯性。
任务
预警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完成对各种事故征兆的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及时报警, 并根据预警分析的结果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矫正与控制。
、
、
第二节 应急管理体系
基本任务 (最重要)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 包括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①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 以人为本,生命第一
②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
③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状态。
④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不确定性和突发性
复杂性
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
法律法规要求
政府序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企业序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火灾、高毒物品作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理论框架 (重点)
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一) 预防 (防止发生)
①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实现本质安全;
②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
(二) 准备 假设发生
应急准备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意识、组织、机制、预案、队伍、资源、培训演练等各种准备。 应急准备工作涵盖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包括:应急预案体系、风险评估与防范、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准备、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捐赠等。
(三) 响应 真的发生
应急响应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各种 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包括:组织营救、控制危险源、抢修公共设施、限制相关场所、启用救援物资、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
(四) 恢复
恢复是指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所采取的处置工作。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应急管理体系 建设原则(不考)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依托现有,资源共享
专多能,平战结合
功能实用,技术先进
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
1.接警
2.响应级别确定
3.应急启动
4.救援行动
5.应急恢复
6.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一级紧急情况
所有部门
一切资源
二级紧急情况
两个或多个部门
多部门协作并提供人财物
三级紧急情况
一个部门
正常利用资源处理
(五)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 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
结构 不考
1事故指挥官
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
2.行动部
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救、人 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
3.策划部
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归档。
4.后勤部
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 运输、服务等。
5.资金/行政部(备用)
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第三节 事故应急 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管理
目的
避免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乱
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
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5. 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可为本单位提供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同时,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期间信息通畅。
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
3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描述
1.事故类型;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5.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等,
3.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明确报警负责人、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 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4.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第四节 应急演练
一、应急演练的目的
检验预案
锻炼队伍
磨合机制
宣传教育
完善准备
应急演练类型
按组织形式分类
1.桌面演练
针对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 视频等辅助手段,进行交互式讨论和推演
2.实战演练
按演练内容分类
1.单项演练
某项应急响应功能
2.综合演练
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
目的与作用
1.检验式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及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而组织的演练
2.示范性演练
为检验和展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的具有较强指导宣教意义的规范性演练。
3.研究性演练
为探讨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新装备而组织的演练。
应急演练内容
1预警与报告
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2指挥与协调
成立应急指挥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资源,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通信
在应急救援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进行音频、视频信号或数据信息互通。
4事故监测
对事故现场进行观察、分析或测定,确定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变化趋势
5警戒与管制
建立应急处置现场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
6疏散与安置
对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和安置
7医疗卫生
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并开展卫生监测和防疫工作
8现场处置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
9社会沟通
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10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开展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事故现场清理和相关善后工作
11其他
四、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一)计划
1需求分析。全面分析和评估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指挥调度程序、应急技能和应急装备、物资的实际情况,提出需通过应急演练解决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确定应急演练目标,提出应急演练的初步内容和主要科目
2明确任务。确定应急演练的事故情景类型、等级、发生地域,演练方式,参演单位,应急演练各阶段主要任务,应急演练实施的拟定日期。
3制定计划。根据需求分析及任务安排,组织人员编制演练计划文本。
(二)演练准备
1,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2.编制文件
3.工作保障
1,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综合演练通常成立演练领导小组,下设策划与导调组含执行、宣传组、保障组、评估组等专业工作组。根据演练规模大小,其组织机构可进行调整。
a策划与导调组:
负责编制演练工作方案、演练脚本、演练安全保障方案,负责演练活动筹备、事故场景布置、演练进程控制和参演人员调度以及与相关单位、工作组的联络和协调;
b宣传组:
负责编制演练宣传方案,整理演练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和开展新闻发布;
c保障组:
负责演练的物资装备、场地、经费、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不编写保障方案】
d评估组:
负责对演练准备、组织与实施进行全过程 、全方位的跟踪评估:演练结束后,及时向演练单位或演练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专业组提出评估意见、建议,并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2.编制文件
工作方案、脚本具体操作实施方案、一般采用表格形式、 评估方案演练信息、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保障方案意外情况、观摩手册
3.工作保障
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物资和器材保障、场地保障、安全保障、通信保障、其他保障。
(三)应急演练的实施
1.现场检查
2.演练简介
3.启动:
应急演练总指挥下达指令,并应对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4.执行
5.演练记录
6.中断总指挥决定
7.结束
4.执行
1桌面演练:按四个环节循环往复进行
1注入信息 展示事故
执行人员通过多媒体文件、沙盘、消息单等多种形式向参演单位和人员展示应急演练场景,展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
2提出问题:
在每个演练场景中,由执行人员在场景展现完毕后根据应急演练方案 1提出一个或多个问题,或者在场景展现过程中 ②自动呈现应急处置任务,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根据各自角色和职责分工展开讨论。
3分析决策 【碰头研究】
根据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或所展现的应急决策处置任务及场景信息,参演单位和人员分组开展思考讨论,形成处置决策意见。
4表达结果 【处置】
在组内讨论结束后,各组代表按要求提交或口头阐述本组的分析决策结果,或者通过模拟操作与动作展示应急处置活动。各组决策结果表达结束后,导调人员可对演练情况进行简要讲解,接着注入新的信息。
(四)评估与总结
1.评估
1演练点评。
2演练人员自评。
3评估组评估。
4编制演练评估报告。
2.总结
演练结束后,由演练组织单位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 并形成演练书面总结报告。
1演练基本概要。
2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3应急管理工作建议。
3.归档与备案
(五) 持续改进
1.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谁编制、谁修订
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 应急管理 工作改进
1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2演练组织单位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并应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
原则
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分级
事故和伤害的分类“烟民建危矿,特交火”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将事故分为火灾、交通、矿山、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设施工、特种设备 及其他等事故。
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民报官)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政府部门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续报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四、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 事故的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二节 事故调查与分析
(一) 事故调查 的组织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提级
①对于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
②同一地区连续频繁发生同类事故的
③事故发生地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的;
4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调查的事故反响十分强烈的;
⑤事故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属地管辖原则)事故调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点
级别
可以提级不可以降级(伤亡变化)
调查
可以提级不可以降级
委托
可委托部门调查,而不是下级政府
死亡
30日内(火、道7日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
急性工业中毒
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需歇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
报告
24小时直报,30d+火道7d变化的及时直报补报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责(重点)政公工应监监检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组长
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在实际开展事故调查时,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设立管理、技术、综合等专门小组, 分别承担管理原因调查、技术原因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
调查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委托,指定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进行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表明身份、告知其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可以使用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专门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履行事故调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代表其所属部门、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成员都要接受事故调查组的领导。 事故调查组聘请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也是事故调查组的成员。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⑦总结事故教训
⑧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 的原因
直接原因 具有直接性,没有推导
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1.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不一定导致事故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现场工作缺乏检查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6.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5) 认定事故性质和 事故责任分析
对认定为自然事故(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故责任人;
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里面选) 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
(6)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最终的处理结果应由人民政府作出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主持下完成。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事故调查报告 应当包括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调查组的职权 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义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四) 事故调查的 纪律和期限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需要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时限可以顺延
二、事故分析
对于较大以上事故或复杂的事故,特别是造成重特大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 不仅要进行现场分析,而且还要进行事故后的深入分析。
事故分析方法通常有综合分析法、个别案例技术分析法以及系统安全分析法等
综合分析法:
这种方法通常是通过收集、整理和评估与事故相关的所有信息,对事故进行全面的研究和理解。
综合分析法不仅关注事故的直接原因,还关注事故的间接原因,例如设备故障、人为错误、管理漏洞等。综合分析法通常需要对事故发生的整个背景和环境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系统安全分析法:
这种方法是一种更全面的方法,它从整个系统的角度来分析事故。系统安全分析法将事故看作是系统的一部分,并考虑事故与其他部分的相互影响。
这种方法通常包括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并采取措施来改进系统的安全性。
第三节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名词解释
监察
监督+考察;巡视提问题,不管理:
监管
监督+管理:
监督
监视+督促;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权威性
2.强制性
3.普遍约束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的责任主体包括: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主要指应急
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中
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组成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1.发改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关闭矿山监督。
2.教育部:教育安全、安全教育、人才培养、校车安全。
3.科技部:安全科技工作。
4.工信部:工业、通信、民机民船、民用爆炸物
5.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购买、爆破作业、 剧毒化学品购买及交通、群众性活动。
6.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
民政部、司法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 文旅部、卫健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体育、邮政、民航、铁路局、林草局、能源局
(共37家部、委、局)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如
矿山,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设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 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避免实行监察过程中受地方政府的干扰。
(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其他方面的监督
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3)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职责
(4)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正确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依法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设施、设备、器材。
(7)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8)及时报告事故。
(9)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一) 监督管理 的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很多形式,有召开各种会议、安全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对作业场所的①监督检査、②)行政许可、③行政处罚是十分重要的形式。
1.对作业场所的 监督检查 的一般程序
(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情况。
(3)作业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制发的执法证件。
(4)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或《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罚告知书》
第二节 矿山安全 监察
(一)矿山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
1.实行垂直管理
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现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到各矿山安全监察分局,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全部归中央负责,包括监察装备、人员的工资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监察和管理分开
监察机制:“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不承担矿山安全管理的职责,只实行对矿山安全的监察职责,矿山安全管理的政府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承担。
3.分区监察 (与行政区划不同)
矿山安全监察分局的设置不是以现有行政区域为基础,而是根据矿山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大中型矿区和矿山比较集中的地区, 往往一个矿山安全监察分局的监察范围包括多个行政地市和县。
4.国家监察(垂直管理)
正是基于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行上下垂直的管理体制,与地方政府没有人、财、物的关系,因此,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对矿山安全的监察职能。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三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国家煤监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 (省级煤监局,不是按省份设置)
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在重点产煤地区设矿山安全监察处
(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能源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矿安全标准。
二、矿山安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力
矿山安全监察员是从事矿山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 矿山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矿山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矿山安全监察程序
1.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程序启动,
2.执法准备,
3.现场检查,
4.整改复查,
5.行政处罚,
6.监察建议和文书移送
7.,结案归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矿山安全生产(含地质勘探,下同)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3)指导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4)负责统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制定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5)参与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8)职能转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一)矿山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的职责
(1)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矿山安全实施监察。
(2)对辖区内的矿山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检查。
(3)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
(4)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编制和完善执法计划,提升地方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和执法能
(5)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
(6)参加煤矿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
矿山安全监察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具有的权力
(1)有权随时进入煤矿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2)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矿山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矿山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 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4)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5)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有权立即责令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工作机制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五职矿长:
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
带班制度:
井工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轮流带班下井
等级鉴定:
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边坡评价:
露天煤矿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
超限开采:
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生产
第三节 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
目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法律一行政法规一部门规章一规范性文件一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5个层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结构。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具有强制性、体系性及责任追究性的特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专项安全监察体制。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负责的部门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地方是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市设安全监察科,工业发达的县或县级市设安全股。各地建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应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5)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
(4)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维修保养、化学清洗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 监察机构 的职责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时,责令该单位予以纠正。
(4)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5)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使用单位解决: 逾期不解决,或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有权通知停止该设备的运行。
(6)监督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核发合格证。
(7)依法制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8)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等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采用宽度标尺
第一节 统计 基础 知识
统计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
内容
统计描述
定义
是统计分析的最基本内容,是指应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方法, 对资料的数量特征及其分布规律进行测定和描述;
统计图
是一种形象的统计描述工具,它是用直线的升降、直条的长短、 面积的大小、颜色的深浅等各种图形来表示统计资料的分析结果。
统计推断
定义
是指通过抽样等方式进行样本估计总体特征的过程, 包括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两项内容。
参数估计
就是通过样本估计总体特征,包括点值估计和区间估计两种方法
假设检验
是用来判断样本与样本、样本与总体的差异是由抽样误差引起 还是本质差别造成的统计推断方法。
完整的统计工作 一般包括
1.设计
2.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统计报表、日常性工作、专题调查。
3.整理资料
4.统计分析
计量资料
有度量衡单位,可通过测量得到,多为连续性资料。
计数资料
通常采用比、构成比、率三类指标来描述
没有度量衡单位,通过枚举或记数得来,多为间断性资料。
随机测量误差
是指在消除了系统误差的前提下,由于非人为的偶然因素,对于同一样本多次测定结果不完全一样,结果有时偏大有时偏小没有倾向性的误差。
其特点是没有倾向性,多次测量计算平均值可以减小甚至消除随机测量误差
安全生产统计
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职业卫生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概率
是描述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值,常用P来表示
通常一个事件的发生小于5%,就叫小概率事件
1.条图。又称直条图,表示独立指标在不同阶段的情况,
有两维或多维,图例位于右上方。
表示数值大小。
2.圆图或百分条图:
描述百分比(构成比) 的大小,
用颜色或各种图形将不同比例表达出来。
3.线图:用线条的升降表示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
主要用于计量资料,描述两个变量间关系。
4.半对数线图:
纵轴用对数尺度,描述一组连续性资料的变化速度及趋势
5.散点图
描述两种现象的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和方向,
6.直方图
描述计量资料连续性变量的频数分布
7.统计地图
描述某种现象的地域分布。
第二节 事故统计 报表制度
目的
是为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三、事故统计的步骤
1.资料搜集
2.资料整理
3.综合分析
四、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从业人员数)x10³
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从业人员数)x10³
百万工时死亡率=(死亡人数/实际总工时)x10*6
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实际产量t)x10*6
重大事故率=(重大事故起数/事故总起数)x100%
绝对指标: (数)
绝对指标是指反映伤亡事故全面情况的绝对数值, 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等。
相对指标:
是伤亡事故的两个相联系的绝对指标之比,表示事故的比例关系, 如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率)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表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实行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采用逐级上报的程序。
【补充】 伤亡事故统计 一般原则
3.跨地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属地管理原则】
4.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纳入主要责任单位统计。
5.甲单位人员参加乙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事故,纳入乙单位统计。
6.乙单位租赁甲单位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事故,若乙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乙单位统计:否则纳入甲单位统计。
7.建筑业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填写施工单位名称。 其中,分承包工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凡分承包工程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的,纳入分承包工程单位统计: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纳入总承包工程单位统计; 凡未签订分包合同或分承包工程单位的建设活动与分包合同不一致的,不论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均纳入总承包工程单位统计。
9.从事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活动发生的事故,纳入发包单位统计。
13.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因参加事故抢险救援时发生的人身伤亡,不计入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事故等级统计范围,仅作为事故伤亡总人数另行统计。
六、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方法
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方法是以研究伤亡事故统计为基础的分析方法, 伤亡事故统计有描述统计法和推理统计法两种方法。
(一)综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法是将大量的事故资料进行总结分类,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或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从各种变化的影响中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性。
(二)分组分析法
分组分析法是按伤亡事故的有关特征进行分类汇总,研究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例如,按事故发生的经济类型、事故发生单位所在行业、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所在地区、事故发生时间和伤害部位等进行分组汇总统计伤亡事故数据。
(三)算数平均法
(四)相对指标比较法
如各省之间、各企业之间由于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等不同,很难比较,但采用相对指标如千人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则可以互相比较,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安全生产的情况。
(五)统计图表法
(1)趋势图
即折线图,直观地展示伤亡事故的发生趋势。
(2)柱状图
能够直观地反映不同分类项目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指标大小比较。
(3)饼图
即比例图,可以形象地反映不同分类项目所占的百分比。
(六)排列图
排列图也称主次图,是直方图与折线图的结合。 直方图用来表示属于某项目的各分类的频次,而折线点则表示各分类的累积相对频次。排列图可以直观地显示出属于各分类的频数的大小及其占累积总数的百分比。
(七)控制图
控制图又叫管理图,把质量管理控制图中的不良率控制图方法引入伤亡事故发生情况的测定中,可以及时察觉伤亡事故发生的异常情况,有助于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起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作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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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2
.
.
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人的因素
定义
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物的因素
定义
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环境因素
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管理因素
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病理性质
(1)全身中毒性
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
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3)变态反应性
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4)光感应性
沥青粉尘
(5)感染性
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
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
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
尘肺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
从病因上分析,可将尘肺分为6类:矽肺、硅酸盐肺、炭坐肺、金属尘肺、混合性尘肺、有机尘肺。
(五)生物因素(低频,了解)
1.炭疽病
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炭疽病潜伏期较短。炭疽病的职业性高危人群主要是牧场工人、屠宰工、剪毛工、搬运工、皮革厂工人、毛纺工、缝皮工及兽医等。
2.森林脑炎
林区特有疾病,传播媒介是硬蜱,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人员。 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业工筑路工人等。、
3.布鲁氏菌病
人畜共患性传染病,传染源以牛羊猪病畜为主,皮毛加工等类型企业中职业性感染此病
4.艾滋病(
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艾滋病防疗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接触艾滋病患者或吸毒人员的警务工作有关的人员等。
5.莱姆病
由扁虱(蜱)叮咬传播,临床表现主要为皮肤、心脏、神经和关节等多系统、多脏器损害。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的人员,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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