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保险学
大二上学期的保险学期末复习导图,期末考试会涉及的重要知识点(不一定全部都是重要的,因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愿能帮助到一些人。
编辑于2026-02-18 12:01:28保险学(重要)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要素
风险因素(间接)
实质性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直接)
损失
风险特征
客观性、偶然性、普遍性、可变性、相关性
风险分类
根据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根据风险损害的对象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 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根据风险的变化性
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管理方法
控制型风险管理
避免风险、控制损失
财务型风险管理
自留风险、转移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
承保的风险是纯粹风险
风险损失必须是意外
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但不能使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 风险损失是可测性
风险损失是可以用货币衡量
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是保险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保险经营效益是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措施
保险性质、功能和作用
保险活动的基本要素
可保风险的存在
保费的厘定
保险基金的建立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的性质
互助性、专业性、契约型、经济性、补偿性
商业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
商业保险与储蓄
需求动机不同、性质不同、 权益不同、经营方式不同
商业保险与赌博
目的不同、风险偏好不同、风险性质不同、 后果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商业保险与救济
性质不同、主体不同、权利义务不同
保险的功能
固有功能
损失补偿功能、经济给付功能
衍生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起源和发展
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额, 反映该定国民参与保险的程度
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国内生产总值之比, 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产生的条件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剩余产品的出现和增多是 保险产生的经济前提与发展的物质条件
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条件
保险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根据经营目的
盈利保险
商业保险
非盈利保险
社会保险、政策保险
根据保险的实施方式
自愿保险、强制保险
根据保险人承保方式
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根据投保方式
个人保险、团体保险
根据承保风险方式
单一风险保险、综合风险保险
保险合同
法律特征
射幸合同、符合合同、不要式合同、 诺成性合同、有偿合同、继续性合同
形式
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保险批改单
种类
要素
主体
当事人
保险人、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
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客体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可保利益)
内容
基本条款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及支付方法
保险金的索赔与理赔、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附加条款、保证条款
订立和履行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无效和效力补正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履行义务
支付保费义务、施救义务、如实告知义务
通知义务
风险显著增加义务、保险标的(物)转让通知义务 重复保险的通知义务、出现保险义务
附随义务
保密义务、提供索赔单证义务、 协助保险人代为追偿义务
保险人的履行义务
赔付保险金义务
赔偿或给付金额、施救费用、检验等合理费用
附随义务
出具保单或保险凭证义务、保密义务
索赔资料补充的一次性通知义务、提示、解释和说明保险条款义务
解除、变更、中止和终止
解释
文义解释原则(单一明确)、意图解释原则(推断) 专业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
保险基本责任
保险利益原则
性质
是建立或者实现保险合同关系的前提 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条件
为合法的利益、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确定的利益、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利益
意义
防止保险变为赌博、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限定(财产)保险赔偿的额度
种类
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证、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存在、转移和消灭
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人的诚信要求
如实告知义务、通知义务、保证义务(明示保证、默示保证)
投保人违背诚信的行为
漏报、误告(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不退还保险费) 隐瞒、欺诈(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退还保险费)
近因原则
适用
单一原因造成损害、同时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害 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害、间接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害
补偿原则
意义
是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体现 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赢利
限制条件
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 以被保险人对标的保险利益为限
代位原则
物上代位、委付
分摊原则
比例责任制、责任限额制、顺序责任制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一)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
团体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现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现行机动车保险的主要特点(154页)
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责任 : 基本险、综合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空间规定,仓至仓原则)
财产保险(二)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科技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个人责任保险(西方)
信用保险(债权人作为投保人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 海外投资保险、进口预付款信用保险、信用卡保险
保证保险(债务人作为投保人)
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雇员忠诚保证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农业保险(201页)
计算(127页)
人身保险
特征
保险金额的定期给付性
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寿险保单的储蓄性
分类
保险责任
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保险期限
短期、长期人身保险
承保方式
个人保险、团体保险
被保险人危险程度
健体保险、次健体保险
常用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 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受益权条款、自杀条款、共同灾难条款
再保险
承保人
专业在保险人(财产保险公司)、兼经再保险人、再保险集团
作用
分散风险,保证业务经营的稳定性
避免风险集中
扩大业务经营能力
形成巨额的联合保险基金
类型
合同时限 : 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分包责任的安排方式
比例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溢额复合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赔付率超额再保险)
保险学其他
社会保险
特征 : 强制性、互助共济性、基本保障性
种类 : 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保险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
保险费和保险费率(计算)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一般原则
经济核算原则(保险公司是盈利的)
随行就市原则(保险经营要有市场观念)
薄利多销原则(应利用价格杠杆作用)
特殊原则
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分散原则、风险选择原则
保险的经营特征
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
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
投资在保险经营中占重要地位(特别是寿险)
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
经营环节
保险展业、保险核保、保险核赔、防灾防损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原则 : 安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的构成 : 所有者权益(资本金)、 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 保单责任准备金、总准备金、存出的分保准备金)
范围规定(312页)
保险市场与监管
保险市场的组成要素
主体(供方、需方、中介方) 客体(保险商品特点 : 无形性、服务性、复杂性) 价格(保险市场的交易价格是指保险费率)
保险监管的方式
现场检查 非现场监控与公开信息披露
保险监管的目标
保险责任
人寿保险
传统
死亡保险 :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
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
新型
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分红保险(万能变额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界定 : 非本意、外来的、突然的
分类
投保对象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风险 :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分类
承保内容
疾病保险、医疗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
投保对象
个人健康保险、团体健康保险
保险责任
限额内负责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委付构成要件
委付应以推定全损为条件
被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委付应及于保险标的全部,而不能是部分
被保险人提出委付不能附带条件
委付需经保险人同意方有效
种类
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性质
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保险价值确定时间
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
直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合同中的身份
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合同承保的风险多寡
单一保险合同、综合保险合同
保险的期限确定与否为标准
定期保险合同、不定期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