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学理论第一编
该思维导图涵盖了法的起源、本质、基本特征、规范、渊源、分类等基础概念,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程序、权限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遵守、效力、解释和冲突解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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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
法和法律的词源词义
法的起源
法的本质
一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的阶级性
二 法是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法的社会性
三 法的本质是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法的基本特征(使之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开的原因)
一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三 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约束力。
四 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法的定义
P15(五个关键点)
法的规范,渊源和分类
法的规范
逻辑构成
适用条件
行为准则
法律后果
分类
按其本身的性质
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按内容确定程度
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法的渊源
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成文法或制定法
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
习惯法或不成文法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某些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或宗教的经典
法的分类
一般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本法和普通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
一般法和特别法
国际法和国内法
公法和私法
法系的概念及其分类
大陆法系
英国法系(英美法系)
中国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
法的历史类型(以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为标准,对法所作的最基本的分类)
奴隶制类型的法,封建制类型的法,资本主义类型的法,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与经济基础
法与政治
法与道德
我国社会主义法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法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
社会主义法与客观规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的概念
广义
狭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坚持立法公开
从实际出发,适应…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主体的…
立法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权限
法律制定的权限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制定的权限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的权限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的权限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授权立法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程序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表决
法律的公布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规范性文件为其主要渊源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
军事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国际条约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结构
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部门
九种法律部门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概念
方式
法的遵守
法的适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法的效力,法的解释和法的冲突
法的效力
空间
时间
对人的
法的解释
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行政解释
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地方性解释
非正式解释
法的冲突
解决方法
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的冲突
法律之间的事项
人大常委会裁决
其他的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的事项
由制定的机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