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民的政治生活
必修二政治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笔记,包括国家的含义、本质、属性、类型,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义务、基本原则等内容。
编辑于2021-10-24 15:06:16公民的政治生活
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
产生
含义
属性
主权属性
阶级属性(根本属性)
性质(国体)及其分类
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决定性作用(凡涉及……的问题,应首先考虑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与公民
与政府
与政体
与政党
与民族
与外交
人民民主专政
特点
“不同于”
人民有权利
对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做主
坚持
必要性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重要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
特点
广泛性
民主权利
民主主体
真实性
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质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管用性
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共同体现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
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参与政治生活的三个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内容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立法上不平等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法律关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主体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实现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具体要求
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原因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在具体利益上,公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也会发生矛盾。
要求
国家
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
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政治生活:自觉参与
主要内容
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青少年应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考虑青少年同事考虑作为公民)
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贵在实践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不等于选举权
民主选举是广义上的选举,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领导人的选举,村(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公民的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行使选举权是民主选举的一个重要方面,二者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
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局限性
不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适用范围
县级县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间接选举
优点
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局限性
不能表达每一个选民的意愿
适用范围
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乡及乡以上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员的选举
等额选举
含义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
优点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局限性
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选民的选择
适用范围
极少数情况下
差额选举
含义
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在候选人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其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局限性
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适用范围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择
影响选举方式确定的具体条件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我国选举制度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只在乡镇一级实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并普遍实行差额选举。
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公民应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积极意义
人民群众主要是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这是一种间接民主
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
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态度
是否积极参与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如何行使选举权?
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公民行使选举权利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间接参与决策
通过民主选举
直接参与决策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公民主动)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重大社会事项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公示
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公民对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通过听证会
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从决策者的角度看
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
有助于决策者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
从公民的角度看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落实决策的自觉性,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民主监督
监督权的内容
批评建议权
控告检举权
申诉权
民主监督方式
信访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
舆论监督制度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民主监督的意义
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被监督者的工作。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利?
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要负责任的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民主管理
必要性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
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我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完善意义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