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Android-刑事诉讼的法定期间
由法律对于公安司法机关以及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应当遵守的时间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编辑于2021-11-18 10:47:01刑诉的法定期间
(一)强制措施期间
1.拘传.传唤 不超过12h
案件特重大.复杂的,需要拘留逮捕的 最长24h
不可连续询问24h(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2h)
2.取保候审 不超过12个月
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情况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期限届满
3.监视居住 不超过6个月 折抵刑期
判处管制 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4.拘留
24h内 ①公安机关进行询问②送看守所羁押③除国.恐外,应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般情况下,3日以内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 3+4
流,多,结 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4+30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7日以内 作出批准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拘留后作出决定
认为需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10日内作出决定
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
认为需逮捕的,在14日内作出决定
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
5.逮捕
24h ①审判人员进行询问②通知家属或其所在单位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已被拘留的 人民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
未被拘留的
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15日内作出决定
重大.复杂的 不超过20日
(二)侦查羁押期间
逮捕后侦查羁押
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1
交,集,流,广 可延长2个月 3+2
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延长2个月 5+2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审查起诉期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
1个月内作出决定
重大复杂,1个月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延长15日 30+15
补充侦查案件 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四)一审程序期间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受理后2个月内宣读,至迟不超过3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诉,交,流,集,广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可以延期审理期限1至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
被告人未被羁押,受理后6个月内宣读
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1个半月
(五)上诉.抗诉期间
不服上诉
判决期限为10日
裁定期限为5日
不服抗诉
判决期限为10日
裁定期限为5日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权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应收到5日内作出决定并且答复
(六)二审程序期间
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诉,交,流,集,广,可延长2个月
因特殊情况,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n+
(七)再审程序期间
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需要延长期限的,不超过6个月
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
(八)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与刑诉的期间
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一)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査之日起
(二)自诉案件:随时有权委托
(三)附带民事诉讼中:分公诉和自诉(如上)
(九)执行期间
7日内交付执行
省高院批准
经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