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科学评价健康城市发展水平的基础,为健康城市发展提供导向,使其更好地契合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
编辑于2022-01-13 16:55:23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架构
健康环境
1.空气质量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2)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2.水质
(3) 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
3.垃圾废物处理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其他相关环境
(6) 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7)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
(8)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10)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比
健康社会
5.社会保障
(11) 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6.健身活动
(12) 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3)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
7.职业安全
(14) 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8.食品安全
(15) 食品抽样检验 3 批次/千人
9.文化教育
(16) 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10.养老
(17)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
11.健康细胞工程※
※注释:将根据“健康细胞”建设进展情况适时纳入评价。
(18) 健康社区覆盖率
(19) 健康学校覆盖率
(20) 健康企业覆盖率
健康服务
12.精神卫生管理
(2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13.妇幼卫生服务
(22) 儿童健康管理率
(2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14.卫生资源
(2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5) 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26)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27)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28)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健康人群
15.健康水平
(29) 人均预期寿命
(30) 婴儿死亡率
(31)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2) 孕产妇死亡率
(33)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 上的人数比例
16.传染病
(34)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17.慢性病
(3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36) 18-50 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
(37) 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
健康文化
18.健康素养
(3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9.健康行为
(39) 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4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20.健康氛围
(41) 媒体健康科普水平
(42) 注册志愿者比例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解释
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占比(%)
全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 指数) ≤ 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百分比。
全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 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100%
市域
按照《环 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 术规定》( HJ633- 2012 )执 行。
生态环境(原 环保) 部门
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全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 AQI>200 的天数。
全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200 的天数
市域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 术规定》( HJ633- 2012 )执 行。
生态环境(原 环保)部门
3.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居民饮用水末梢水监测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指标要求的水样合格比例。
检测饮用水末梢水常规指标达标的水样数/检测总 水样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原卫生计生) 部 门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
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个数占总个数比例。
达标饮用水水源地个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 ×100%
市域
水利(水务) 部门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建成区
住房城乡建设 (环境卫生) 部门
6.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座/ 平方公里)
建成区单位面积内公共厕所数量。
城市建成区内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总数/城市 建成区面积
住房城乡建设 (环境卫生) 部门
7.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农村)(%)
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村总户数的比例。
本地农村(不含县城) 当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总户数 /本地农村(不含县城) 当年总户数×100%
农村
卫生健康(原 卫生计生) 、 住房城乡建设 等部门
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 方米/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建成区公园绿地总面积/当年建成区常住人口数
住房城乡建设 (园林)部门
9.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
主要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控 制水平达到 B 级及以上的街道比例。
(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 B 级的街道+达 到 A 级的街道) /街道总数×100%
建成区
爱卫办
10.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占比(%)
已创建成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占市 域范围县、自治县和乡镇级区划总数的 比例。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个数/县、自治县和乡镇级 区划总数×100%
市域
爱卫办
11.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 报销比(%)
基本医保(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 基金支付的住 院费用占基本医保参保(合) 者住院总 费用的比例。
本年度某项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同年同 项基本医保参保(合)者住院总费用×100%
市域
医疗保障(原 人社) 、卫生 健康(原卫生 计生) 部门
12.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人)
当地建成区常住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 积。
无年度数据用最近普查
体育场地面积(室外+室内) /当年建成区内常住人 口数
建成区
体育部门
13.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 导员人数比例 (人/千 人)
常住居民中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 员人数。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常住人口数×1000
市域
体育部门
14.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 岗期间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员中实 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比例。
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 健康检查人数/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原 安全监管) 部 门
15.食品抽样检验 3 批次/千 人 (批次/千人)
每千名常住人口食品抽样检验数量。
年末辖区内组织食品抽样检验批次数/年末常住人 口数×1000
市域
市场 监管 ( 原 食 品 药 品 监 管)部门
16.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 80 分以上(含 80 分)学生数占参加评定学生总数的比例。
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 80 分以上(含 80 分) 学生 数/参加评定学生总数×100%
市域
教育部门
17.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 老床位数 (张/千人)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的各类养老服务 机构的床位数。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当地 60 岁及以上老 年人口数×1000
市域
民政部门
18.健康社区覆盖率(%)
健康社区数占辖区内所有社区数的比 例。
健康社区数/辖区内所有社区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原 卫生计生) 、 民政等部门
19.健康学校覆盖率(%)
健康学校数占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数的 比例。
健康学校数/辖区内所有中学和小学数量之和× 100%
市域
卫生健康(原 卫生计生) 、 教育等部门
20.健康企业覆盖率(%)
健康企业数占辖区内所有大、中型企业 数的比例。
健康企业数/辖区内所有大型和中型企业数量之和 ×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安全监管)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工会等部 门
2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严 重精神障碍患者数占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的比例。(严重精神障碍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 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 性症状, 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 的一组精神疾病)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 ×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2.儿童健康管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 1 次及以上随访的 0-6 岁儿童数占年度辖区内 0-6 岁儿童数的 百分比。
年度辖区内接受 1 次及以上随访的 0-6 岁儿童数/ 年度辖区内 0-6 岁儿童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 按系统管理程序 要求, 从妊娠至产后 28 天内有过孕早 期产前检查和怀孕期间至少 5 次产前检 查, 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占 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活产数的百分比。
辖区内妊娠至产后 28 天内接受规定服务的总人数 /该地同期年度内的总活产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人/万人)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全科医生人数。
年末全科医生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5.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 人员数 (人/万人)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公共卫生工作 人员的总数。
年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同年末常住人口数 ×1000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6.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数 (张/千人)
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数。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年末常住人口数× 1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7.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占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 室)的比例。
(1) 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总数×100%
(2)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所有村卫生室总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28.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 出的比重(%)
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反映政府的投入力度。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支出×100%
市域
统计部门
29.人均预期寿命(岁)
户籍人口 0 岁尚存者预期平均尚能存活 年数。
TX (生存总人年数) /LX(尚存人数)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0.婴儿死亡率(‰)
婴儿出生后不满周岁死亡人数占同期 活产儿总数的比率。
年内未满 1 岁婴儿死亡数/同年活产儿总数× 1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1.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规定年份出生的儿童在年满 5 岁前死亡 的概率(表示每 1000 名活产的比率) , 但须以现有年龄死亡率为准。
同年 5 岁 以 下儿童死亡数/ 同年 活产儿总数 ×1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2.孕产妇死亡率(1/10 万)
从妊娠开始至产后 42 天内死于各种原 因的孕产妇, 占同期每 10 万次分娩活产 数的比例。 某年某地区孕产妇死亡数/同年同地区活产数× 100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 的人数比例(%)
城乡居民 20-39 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 准》 综合得分≥23 分的人数以及 40-59 岁组综合得分≥18 分的人数的总和占 监测总人数(20-59 岁) 的比例。
(20-39 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综合得分≥23 分的人数+40-59 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综合 得分≥18 分的人数)/监测总人数(20-59岁)×100%
市域
体育部门
34.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 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 其中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占同期 全市常住人口数的比例。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同期全市常住人口数× 1000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30-70 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死亡的概 率。
可通过 30-70 岁间四类慢病合并的年龄别(5 岁组) 死亡率来推算(具体计算方法见 “※注释”)
※注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计算方法 30-70岁四类慢病过早死亡率可通过30-70岁间四类慢病合并的年龄别(5岁组)死亡率来推算,这也是国际通用的测算方法。30-70岁四类慢病无条件概率计算公式为:,其中,为对于每个5岁组,死于四类慢病的概率,计算公式为:,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6.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
18-50 岁常住人口中患高血压人数占该 人群人口总数的比例。
18-50 岁常住人口高血压患者数/同年 18-50 岁常 住人口总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7.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 化幅度(%)
辖区居民当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与 上年相比增长的幅度。
(当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上年肿瘤年龄标化发 病率) /上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8.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具备基本健康素养居民占所有居民的比例。
需要提供有本市代表性的调查数据
调查居民中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调查居民总人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39.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抽样调查人群(15 岁及以上)中吸烟者占调查者总数的比例。
需要提供有本市代表性的调查数据
被调查者中吸烟者人数/被调查者总数×100%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部 门
4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 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总人口数的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常住总人口数×100%
市域
体育部门
41.媒体健康科普水平
相关部门在不同类型大众媒体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 包括面向公众的以健康为主题的网站或主页, 在电视 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上设置固定的健康栏目。
可从“卫计统40-1表”中获取相关数据
在面向公众的以健康为主题的网站/主页、电视台、 广播电台、报纸期刊 4 类媒体上均设置了固定的健康栏目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 得 4 分, 少一 类减 1 分
市域
卫生健康 (原 卫生计生) 、 宣传、广电等 部门
42.注册志愿者比例(%)
本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 的志愿者人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
本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总 人数/本市常住人口总人数×100%
市域
民政、文明办、 共青团等部门
指标体系解读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推动健康城市建设科学、规范开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的要求,全国爱卫办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3家单位,在多次征求全国爱卫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地爱卫办及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
一、指标的内涵和作用
《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紧扣我国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旨在引导各城市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共包括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各地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指标体系同时给出了每个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口径范围、来源部门等信息,确保健康城市评价的数据收集工作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开展。
一级指标对应“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5个建设领域,二级和三级指标着眼于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强调健康城市建设应当秉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实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坚持“共建共享”,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共同应对城市化发展中的健康问题。同时强调预防为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指标体系要求,健康城市建设必须致力于使人们拥有清新的空气、洁净的用水、安全丰富的食物供应、整洁的卫生环境、充足的绿地、足量的健身活动设施、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群众能够享受高效的社会保障、全方位的健康服务和温馨的养老服务,营造健康文化氛围,努力提升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促使人们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通过这些综合措施,达到维护和保障人群健康的目的。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科学评价健康城市发展水平的基础,为健康城市发展提供导向,使其更好地契合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运用健康城市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有利于及时总结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成效经验,发现薄弱环节,可以实现城市间的比较,促进城市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
二、指标筛选的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主要指标为依据,针对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影响因素,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
指标涵盖典型的健康决定因素,包括供水、卫生资源、营养、健康服务、居住条件、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等,以及人群的健康状况指标。这些指标与健康城市的发展目标密切相关。
2.有效性和可靠性原则。
数据收集方法和分析过程有较好的科学性和可信度。目前所有42个三级指标都有权威的指标定义和计算方法,数据来源于国家已有的统计报表、监测系统或专项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都有统一实施方案。
3.可获得性原则。
要求指标数据在不同的城市均可获得。目前绝大部分指标都有分城市的数据,但仍有个别指标的数据在城市层面还不能普遍获得,考虑其重要性纳入指标体系,需要各个城市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建立起监测系统。
4.敏感性原则。
指标在不同城市间存在差异性,能区别城市间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制订过程中,部分相关性和重要性较高的指标,由于全国已普遍达到很高的水平,城市间差异极小,最终未被列入指标体系。
5.普遍认同原则。
指标是国内外各地区普遍使用的标准,或相关文献对该指标的合理性普遍认可。
6.可重复性原则。
指标能够在不同的时间点进行测量,并能进行持续性追踪。
三、指标的使用
全国爱卫办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全国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开展评价工作,构建健康城市指数(Healthy City Index,HCI), 分析评价各城市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进展,促进各地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质量,推动健康城市建设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