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包括: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供给;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强基础;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守底线;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编辑于2022-02-22 23:29:47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保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
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
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
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
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
加快扩大牛羊肉和奶业生产,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
稳定水产养殖面积。
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
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
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
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
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
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
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强基础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础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
各地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
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
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
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
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
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
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
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
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
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
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
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
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守底线
完善监测帮扶机制
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
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
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
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
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
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
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
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
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
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
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
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
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
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
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
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
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
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
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
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优治理 优治理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
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加力度
扩大乡村振兴投入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
完善耕读教育体系。
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
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领导
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
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
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
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
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