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民事法律制度-代理
关于民事法律部分的导图。 我目前正在学习CPA经济法,目标是能够持续更新,希望和大家一起成长~
编辑于2022-02-25 15:44:39代理
滥用代理权
有权不好好用注意后果的辨析
自己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代理人按照25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自己那里买入一批杯子
双方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自己同时代理的另一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代理人按照25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自己同时代理的另一个厂商购入一批杯子
效力待定:需经被代理人(双方代理需两个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
恶意串通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
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无权代理
无权瞎折腾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逾期代理
效力待定
被代理人追认(主动追认/经催告后30天内追认/视同追认,如已经开始履行义务)
转为有效,被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被代理人不追认(直接拒绝追认/默示拒绝追认,如经催告后30天内尚未追认)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
转为无效
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义务或赔偿,但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的范围
恶意相对人:和行为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表见代理
概念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相对人相信其有权代理的情况,且相对人善意,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特征
客观上有理由相信的表现
被代理人也有一定的过失,如代理人离职后没有及时告知相对方
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
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期限尚未结束,但其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终止
相对人的要求
必须是善意的
法律后果
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有效,被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
对比
基础知识
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辨析
①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委托
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不要求以意思表达为要素,可以做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打扫卫生
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涉及第三方
委托是代理产生的原因之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行纪(如证券公司)
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先由行纪人承受,再转给委托人
必定是有偿的法律行为,而代理行为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向第三人做独立的意思表示
中介(如做媒)
中介的目的是为了促成两方合同的成立,不能独立地为意思表示
传达
传达者需忠实地从传达委托人的意思,自己不作意思表示
不要求传达者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身份行为(需要本人亲自实行的):可以借助传达人传达意思表示(如通知离婚),但必须亲自实施,不能代理(如办理离婚手续)
④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
代表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而代表人和法人属于同一民事主体
代表人代法人实施法律行为一般相当于法人实施法律行为(如代表拍卖)
使用情况
可以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诉讼行为(代理律师)
财政、行政悉能为(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代理纳税等)
不可以代理
非民事法律行为
如代为创作、代写情书
部分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
如结婚、立遗嘱等
种类
委托代理
要求
要求被代理人在授权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最终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
形式
委托合同
双方行为,不要式(可以书面,可以口头)
授予代理权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关系
三方关系
特殊情形
职务代理
执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具备职工身份即可行代理之事
不得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职工职权范围的限制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单位给了5万的合同额度,但是采购人却和善意第三方订立了6万的合同
法定代理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