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侦查学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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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03-10 09:50:41侦查学基本内容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侦查学学科名称的变迁
侦查学的创始人是奥地利的汉斯 格罗斯所撰写的标志侦查学诞生的著作《司法检验官手册》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侦查活动及其规律
侦查学的学科性质
法学
侦查学的学科特点
应用性
实践性
综合性
侦查学基本理论
侦查学认识论
刑事案件的可知性
概念
指犯罪行为是可知的,也就是说,犯罪及其过程是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及其变化是有一定的规律的,这种规律可以为人们所认识。
由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决定
侦查中一些案件久侦未破,但并不代表不能破。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未破案件始终都存在破获的可能性。
由刑事案件的特殊本质决定
刑事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具有社会危害性。一方面,这决定了刑事犯罪大多以隐蔽面目出现;另一方面,又决定了揭示犯罪具有广泛的社会力量,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一般而言,任何犯罪都有一定的痕迹(包括记忆痕迹),侦查主体能够据此对案件的形成情况、犯罪结构因素作出一定程度的分析结论,并有针对性地部署侦查,侦查活动不断演化的总趋势必将使案件情况趋于明朗。
由揭示刑事犯罪的侦查主体的条件和多功能的认识手段决定
侦查工作要求侦查主体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立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掌握同犯罪作斗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法律和社会都给揭示犯罪提供了广泛、必要的认识手段。
侦查的基本原理
洛卡德交换原理:任何接触都会留下痕迹
拼图原理:将侦查活动比作拼七巧板的游戏,侦查人员搜集这些零散的拼图,根据它们之间的关系拼成一个完整的图案,这图案就是犯罪案件。
PHD循环原理:problem、hypothesis、deduce。推动侦查的基本动因是各种尚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常常以提出一个或多个假定方案或途径为起点,并以假定方案或途径为依据进行演绎推理,最后对演绎推理结果进行验证。
侦查认识活动的基本特点
侦查认识活动的特定性
对象特定
每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知情人特定
每个案件的侵害物、工具物、环境物特定
每个案件的作案工具、动机、方法、手段、时间、地点、过程和结果特定
过程特定
每个案件中,侦查认识活动都是由特定的侦查人员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进行的,这一过程必然具有特定性。
目的特定
侦查的核心任务是查明犯罪人,这也正是侦查认识活动的最终目的。
侦查认识活动具有逆向性
侦查活动中,逆向思维是侦查人员的基本思维模式。具体来说,侦查人员首先接触到的往往是犯罪行为的结果,侦查思维就是要从这些结果出发去查明其产生的原因,即通过溯源推理来判断案件的基本情况。
侦查认识活动的多维性
指认识活动并不是单线定位的简单思维,而是多线、多方位、多角度和综合性思维。侦查人员必须不断开阔自己的思维,尽量多考虑几种可能性,进行“立体思维”和“全面思维”。
侦查认识活动的模糊性
认识的模糊性,是指人们对于客体的类属边界与性态的不确定性的认识,有两种表现形式
被动的模糊思维
指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使思维不可避免的带有模糊性
主动的模糊思维
指主体有意识地对事物之间的区别进行模糊化处理,然后再进行压缩,抽象出若干相对明晰的界限,以便更为准确地把握客体属性。在侦查中,有时为了保证认识的准确性,主体也会有意识地略去那些尚把握不准的特征,即主动地进行模糊思维。
侦查思维
特点
时效性
敏锐性
灵活性
广阔性
创造性
综合性
侦查思维的基本方法
发散性思维
从一个问题出发,向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与之有关的思维方式
在分析与案件有关的具体事物时,能够发现该事物与犯罪的多种联系
在探索某种结果的原因时,能够发现产生结果的多种原因
在调查嫌疑人时,能够从多个方面、多条途径、多种措施去开展工作
会聚性思维
从多方位、多角度向一点集中的方法,能增强认识问题的准确性
在确定犯罪痕迹时,能够提高判明犯罪痕迹的准确性
在分析案件要素时,能够增强分析结论的可行性
在审查嫌疑人时,能够做出相对准确的结论
纵向性思维
对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系统性思考的方法。
反馈性思维
由现在追溯过去的思维方式
在侦查范围内,用于考察嫌疑人发案前后的活动过程和过去的一贯表现
在分析现场情况时,用于研究推断作案过程
在研究痕迹时,用于推断形成的原因
超前性思维
由现在预测未来的一种思维方式
主要是用于对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预测其作案后的延续行为,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新对策
横向性思维
截取事物的某一横断面并加以研究的思维方式
对各种痕迹物品进行横向性思维,能够发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对案件的各种要素进行横向思考,从其内在联系中把握案件本质
对案件之间进行横向思维,不失时机地实施并案侦查
侦查决策
概念
指侦查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就侦查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优化达到一定的侦查目标所做的侦查工作的设计和抉择。
侦查决策的基本程序
发现问题,确定目标
调查预测,拟定方案
评估优选,确定方案
实施反馈,修正完善
侦查学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
信息论
系统论
控制论
同一认定理论
概念
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熟悉客体某些特征的人,在研究和比较先后出现的两个反映形象的特征的基础上对其是否出自或是否是原属于同一整体物所做的判断。
其他基本概念
客体和客体反映形象
客体是指外界事物,同一认定客体是指一定的人或物的自身。客体的反映形象是客体自身形成的痕迹或以技术加工制成的复制品。
被寻找客体
指第一次在现场出现后又离开不见的人或物,是侦查人员所要寻找的客体。
受审查客体
指在案件侦查调查过程中被怀疑与案件有关的人或物,是正在寻找、需要审查的客体。
检材
检材多数情况下是被寻找客体的反映形象,是为了确定被寻找客体具有哪些特征而利用的,它在未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前是个未知物。
样本
样本多数情况下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形象,是为了确定受审查客体具备哪些特征而利用的,它是侦查与鉴定中的已知物,是鉴定过程中供分析比较的对象。
同一认定的形式
ABA'C形式
ABA’形式
同一认定科学基础
客体的物质性与反映性
客体的物质性,是指客观的犯罪行为必然产生客观的物质结果。
客体的反映性,是指客体反映出的一定的形态特征能够为人们认识和感知,即客体的特征能在其它客体上借助一定条件予以再现的属性。
客体特征的共同性和客体本质的特殊性
客体特征的共同性,是指各种客体所具有的共同点和共同要素,它一般是从个别中抽象出来的,存在于同一类或同一种事物之中,是客体普遍具有的特性。
客体本质的特殊性则是指每个特定的客体所具有的特性,是客体的特殊点和个别要素。
客体的可变性和稳定性
客体的变化性表明了其运动的绝对性,客体的稳定性表明了其静止的相对性。
客体的相对稳定性是对客体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条件,否则就不可能对任何客体作出是否同一的结论。
同一认定的条件
客体的特征必须具备相对稳定性
客体的特征必须得到较好的反映
对客体的特征必须有较高的认识水平
鉴定型同一认定的一般方法
基本步骤
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与结论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熟悉案件情况
查验送交检验的材料
了解鉴定要求
准备必要器材
复制检验材料
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指对检材和样本独立进行检验,顺序是“先检材,后样本”
对象
研究被寻找客体的特征,要检验该客体留下的反映形象中的特征
研究受审查客体的特征,需要检验取自该客体的样本
有时还要检验受审查客体自身
顺序
就客体而言,先检验被寻找客体留下的反映形象,而后再检验受审查客体的样本即先检材,后样本。
就特征而言,先检验一般特征,后检验细节特征。
比较检验
顺序
先比对一般特征,后比对细节特征
方式
特征对照法
特征重叠法
特征接合法
综合评断
一般从评断差异开始。评断差异点的目的是分析研究差异点形成的原因。
产生差异点的原因
由于现场痕迹和样本形成的机理不同而产生
由于被寻找客体在形成痕迹后继续使用或进行过修理、擦拭而产生
由于反映客体本身形成后发生变化而产生
由于被寻找客体和受审查客体本来就是两个客体
评断符合点首先要评断符合特征的质量,所谓客体特征的质量,是指它对同一认定的价值,这种价值取决于特征的性质和出现率。
评断符合点也不可忽视符合特征的数量。一般来说,如果符合点中有罕见的特征,要求的数量较之常见的特征要少一些。
结论有肯定同一认定结论、否定同一认定结论、倾向性结论
侦查学的学科历史
侦查学的创始人是奥地利犯罪学家汉斯 格罗斯,产生标志是汉斯 格罗斯于1893年出版的经典著作《司法检验官手册》。
人体测量法的创始人是阿尔方斯 贝蒂隆。
侦查学形成的历史条件
资本主义诉讼制度的变革
资产阶级对封建的司法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提出并确立了无罪推定、自由心证原则,使侦查这一职能活动获得了法律制度上的确认和根本保证。同时,确定了控诉人员的举证责任。
犯罪骤增后的社会需求
19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转变,犯罪现象特别是累犯现象剧烈增加。传统的侦查方法已不能适应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为此,需要研究新的侦查技术和方法,提高侦查水平。
资产阶级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科学和物质基础
科学的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一系列理论成果和实验手段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转变成了侦查的技术和方法。
侦查学分支学科的不断聚合
侦查学一些分支学科和邻近学科先后创立并发展起来,为侦查学的诞生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
新中国侦查学的发展
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侦查学的发展方向
建立了侦查学的理论基础
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学科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科群体
侦查理论研究的重点围绕侦查实践,并用研究成果指导侦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