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外部责任)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考点;一图说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规则
2022年CPA《经济法》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重要知识点总结,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欺诈等主要知识点的梳理与总结。
本思维导图是2022年CPA《经济法》科目--证券法考点总结,包含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重要考点。
本思维导图,详尽总结《经济法》科目,公司法律制度重要考点及学习难点;考生们可以拿来直接背诵,简化学习压力;考点包括如下: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2.公司设立阶段债务;3.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认定与责任;4.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5.股东权利;6.股权(股份)转让;7.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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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两个所有”
“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因债而分”
职业活动中 +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的企业债务
体现特殊
故意/重大过失合伙人
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
其他债务 或 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
回归:普通合伙企业
所有合伙人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 “因人而异”
普通合伙人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有限责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