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
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笔记,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审核、合同价款约定三部分内容。
编辑于2022-04-07 11:11:19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
招标控制价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
作用
在招标投标阶段,招标工程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台和共同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工程发承包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业主自主确定,对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现行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文
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清单所列 内容不允许进行任何改动)
项目编码(5级12位)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项目名称
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项目名称如有缺项,编制人员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现行计量规范的专业工程代码X(01~09)与B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X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不得重码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一致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净值来计算的
措施项目清单(可调整清单)
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适当的变更,增减,但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其他项目清单
暂列金额
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中标人只有实际发生了暂列金额所包含的工作,才能得到相应的金额,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招标人所有
暂估价 (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暂估价
工程设备暂估价
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综合暂估价,含管理费,利润)
计日工
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
计时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
承包人自主报价,招标人按照投标人的报价支付该项费用
规费项目清单
税金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招标控制价及确定方法 (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原则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或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最高投标报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编制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人+材+机+管+利+风险
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
工程量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确定
图纸计算的净量
措施项目费的确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以“量”计算(单价措施项目费)
量: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
价:确定综合单价
以“项”为单位(总价措施项目费)
采用费率法按有关规定综合确定
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暂列金额
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
暂估价
材料,设备暂估价
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入综合单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按照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
计日工
人工和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材料
按造价信息,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格
总承包服务费
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
既要求总包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
百分之3到5%计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承包人照管材料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价值的1%计算
规费和税金的确定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应用
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上浮或下调,应公布总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总价,并应将最高投标限价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报价审核
投标报价编制
原则
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执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流程
复核工程量清单计算实际工程量
确定各项目综合单价
计算各项费用及税金
汇总形成投标价
概要
投标报价审核方法
投标报价的审核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报价的审核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综合单价审核
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
设计图纸
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特征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
以后发生的为准
项目特征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按暂估的单价进入综合单价
分险费用
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考虑到综合单价中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的报价审核
根据自身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及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其他项目费的审核
暂列金额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暂估价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单价计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必须按照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计日工
量: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估数量
价:自主确定的综合单价,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文件列出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 自主确定
规费和税金的审核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投标报价的审核要点
投标人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总价应与分措其规税的合计金额一致,不得进行总价优惠
合同价款约定
合同计价方式
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一笔包死,无特定情况不做变化,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作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一般不得变动
承包方承担合同的主要风险,要承担实物量,工程单价等变化可能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不能以工程量,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为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
适用范围
工程范围清晰明确工程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
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投标期限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做现场调查,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十分清楚
可调总价合同
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由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工程量,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相应单价,累计计算后得出合同价格,但最后的工程结算价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
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建设工程,或发包方为了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如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拟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招标的工程项目内容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和具体予以规定时采用
纯单价合同
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
适用于没有图纸工程量不明确,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也有些单价合同在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时,允许承包方调整单价
成本加酬金合同
适用情况
招标投标阶段,工程范围无法界定,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无法准确估价
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常用于一些带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中
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的,如抢救抢修工程
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着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或经验
缺点
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
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
形式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工程总价及付给承包方的酬金随工程成本增加而增加,不利于鼓励承包方降低成本,很少被采用
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和降低成本,但从尽快获得全部酬金,减少管理投入,出发会有利于缩短工期
成本加奖罚
实际成本=预期成本
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获得酬金
实际成本<预期成本
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获得酬金,并根据成本节约额的多少,得到预先约定的奖金
实际成本>预期成本
得到实际的成本和酬金,但是实际成本高出预期成本的情况被处以一笔罚金
成本加奖罚计价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和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而且预期成本可以随着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所以发承包双方都不会承担太大的风险,这种计价方式应用较多
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首先,确定最高限额成本(高于报价成本),报价成本和最低成本(预期成本)
实际成本<预期成本
承包商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获得酬金,并根据节约的多少得到预先约定的奖金
预期成本<实际成本<报价成本
承包商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并获得酬金
报价成本<实际成本<限额成本
承包商得到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实际成本>限额成本
超过部分由承包商承担,发包方不予支付
这种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并能鼓励承包方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影响合同价格方式选择的因素
项目的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
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
工程进度要求的紧迫程度
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后形成的为准)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发承包双方认可工程款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约定内容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
专款专用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的方式,额度及时间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预留方式及时间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