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于隋朝,在唐朝完善,在察举制基础上发展的考试科,把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标准,这种方式很大程度确保了公平性,还防止了门阀士族对人才的垄断,为王朝上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隋唐:隋炀帝设进士科,以试取仕,唐太宗增加明经,明算,明法等科,武则天开武举和殿试
宋代:为了确保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实行了"糊名法"(考试结束后把考生信息栏用纸糊起来)与"誊录"(将考生的试卷全部抄写一遍,考官只能看抄写后的试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的科举制度只以进士科为常科,其他科目也不经常举行。由此看出宋代统治者重文轻武,这为他后期冗官局面埋下祸根。
明清:明清时期的科举变动较大,明清统治者将科举分为四个等级进行,它们分别是:院试(或称童试府试县试)、乡试、会试、殿试。考试的内容也只取《四书》和《五经》,考生作答还必须使用固定僵化的八股文。这不仅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人们的创新意识,更拉开了我国与西方世界的距离。
(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