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获得者前三名(均以证书为准)。
(2)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一种以上主导产品或新产品开发中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3)负责完成一项科技含量较高的机械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
(4)独立承担或主要参与一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证明达到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5)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6)负责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或3项县(局)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独立承担或主要参与完成一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得批准、发布、实施。
(8)独立完成两项对项目或技术工作具有较大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编写工作,并提出系统报告。
(9)负责主要、关键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10)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独立完成或主要参与完成企业或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经实施证明切实可行。
(12)提出一篇以上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的技术分析或市场分析报告,被单位采纳后证明基本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