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6-18世纪婢女生存状态研究
这本书以不同的视角分析了明清时期婢女的生活状态,值得细细品读,内容包括女性的生存空间、婢女数量的增长态势及其成因、婢女的社会定位和生存境遇等。
编辑于2022-11-11 15:10:24 四川省16-18世纪婢女生存状态研究
第一章 女性的生存空间
第一节 商品经济与社会风气
一、商品经济与良贱等级秩序的混乱
商品经济兴起→动摇“四民各安其身”
原因
追求实际→追名逐利,商业活动
结果:围绕市场交换和开展远距离运输的商业活动必然带来人身的流动和人口的分化
表现
四民内部的士农工商界限开始模糊
士人进入商业阶层,提高商人的素质和地位(士商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
“不可跨越”的社会等级发生混乱(良、贱民)→财富成为决定社会地位的重要元素
财富分配不均且不稳定→以往"清白之家"的女性被卷入婢女阶层中
努力
记叙无偿拯救沦为婢女的良家女事迹来彰显其高义品质
表明良贱之别的意识仍旧存在
昭示大族中良家女性为婢现象的严重程度
对良女为贱婢现象的被动反应(良贱组成成分趋同)
反贱婢社会思潮的兴起→传统道德下的贱婢思想被淡化
二、商品经济与奢靡消费意识的泛滥
关系/原因
商品经济的繁荣在社会风气由俭入奢
全民沉醉于奢靡消费与商业活动导致的财富不稳定性由直接关联
财富转瞬即逝的恐惧与担忧→产生尽情享受现世财富的情结
社会的消费意识由实用到奢侈、享乐转变
婢女的两大功用
服务于人
取悦于人
蓄婢成为时尚
第二节 女性生存空间的紧缩
原因
一、“女性居家”意识的固化
“男外女内”原则,加强女性对于男性的依附
二、家内女性外流倾向的加剧
人口大幅增加、小家庭增多、男性成员流动的加剧、家庭抗风险能力降低
三、女性谋生空间的狭窄
女性原因
主要从事商品买卖或包括娼妓业在内的性服务业——范围局限在城镇
农村为女性人口数量的重心
传统家内的规范的限制+自身生理特点→无法适应日益精细化、高强度的生产过程
男性的“挤压”
背景:商品经济对于纺织品的市场需求扩大,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纺织业专业化发展
表现:纺织领域内的主导权地位逐渐受到男性劳动者的冲击(男性加入纺织业生产的数量增加+男性的体力优势)
女性的生存空间依然狭窄
女性承受相互矛盾的两种张力:维护传统的“家居”阴柔、贞静特质VS费力对抗外界的吸引力(要体面还是要存活?)
成为婢女的合理性
女性的有效活动空间只是家庭内部
从娘家到夫家完成结婚生子的生命历程才是正常的人生轨道(娼妓脱离轨道)
迎合了儒家体系中的“男外女内”原则(婢女是家内女性被抛出家庭后又通过曲线回归于家庭的中间环节)
第二章 婢女数量的增长态势及其成因
第一节 婢女数量的膨胀趋势
一、婢女在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分布
社会上层之家流行蓄婢
仕宦之家蓄婢
蓄婢作用由家庭需要→对生活享乐的追求
文人大量蓄婢
培养在书法、绘画、歌舞方面有一定才能的婢女,目的是“才子佳人”的名号
商人蓄婢
几近变态:功能即炫耀财富
社会中下层家庭蓄婢行为普遍
标注社会各阶层中婢女的存在广泛,数量之庞大
二、下层妇女成为比女的途径
实质:由“良”→“贱"的一次身份的改变
实现途径
主要途径:买卖方式
自卖:即女性所依附的家庭遭遇变故而被卖为婢女的情况
因偿还债
遭灾生计无着
家庭为形势所逼而被迫做出的举动
他卖:即他人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用非法手段拐掠并出卖女性为婢
被人贩子用药迷拐、出售
掠卖
行为猖獗,威胁到女性的正常的安全生活空间
原始性形成途径
获罪没官
婢女群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战事俘获
“人市”上出卖
三种途径对比
发展趋势
买卖女性始终保持活跃和持续性的增长势头
女性获罪没官为婢数量极少
战事俘虏集中在王朝更迭之际
短期活动,和平时间的增多,低迷萎缩
对象
买卖方式对应的是私属婢女
后两种对应的是官属婢女
第二节 婢女数量膨胀的历史成因
一、生存重压
土地兼并
官府的横征暴敛
高利贷盘剥
清初奴隶制残余向内地扩展
共同适用于男奴和婢女,解释的是普遍共通的问题
二、女性为婢的性别因素
(一)扭曲的“男尊女卑”观念与卖女为婢行为间的直接连带关系
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弄璋之喜”、“弄瓦之喜”
与重财风气紧密结合,无疑加重了家庭对待女儿的行为中的利益取舍成分→卖女为婢
(二)社会崇奢风气对比婢女需求的拉动
对婢女的需求比对男奴的需求多——(1)女孩子生理、心理比男孩子早发育、成熟,对家内服务更仔细;(2)女孩子反抗意识弱、对别人攻击弱、对主人家构成的威胁小,男孩子反抗斗争、淫乱内帷之隐患大
婢女数量的多少向来是宦官之室、殷实之家财富的象征和社会地位的标志
蓄婢与当时的家庭的纵情声色行为分不开——奢侈享乐生活增加了对歌姬、舞姬类婢女的需求
婢女是联络感情的赠品——结交权贵、谋求仕途
(三)专业团伙和中介人对婢女交易的推动
供需关系——某些家庭迫于生计或垂涎利益而将女孩迈威婢女,某些家庭则因豪奢的生活而需要婢女
专业团伙和中介人在买入女子和卖出女子为婢间存在着巨大的差额(有利可图)
专业团伙:掠卖女性的团伙活动日益嚣张
中介人:促成婢女交易
三、对卖女为婢家庭行为的补充分析
反映的是个体家庭的利益权衡过程——(1)“男尊女卑”“贱人不必贱”的风气之下,清除了卖女的后顾之忧与障碍→卖女行为或多或少含有主动成分 (2)相比于溺女、为娼、和不买女为婢只能在家饿死,不失为一个务实的办法
第三章 婢女的社会定位和生存境遇
第一节婢女生活规范的基本预设
一、国家法律文本规划下的婢女社会地位
(一)良民与贱民的差别
在社会层面上:支持良贱有别,良高于贱的原则→良贱甄别成为政府官员量刑定罪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二)主家与婢女之间的法律规范
主家与婢女的个人层面上,支持主人的绝对权威
婢女有一定的权力:(1)拥有不完全的赎身权 (2)保护婢女的生命权(在实际生活中的落实还是以不干扰主婢间尊卑关系为前提)
二、私人家规(蓄婢之家在役使婢女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规范)中的婢女角色定位
在家庭中处于卑幼地位
在家内生活中遵循男女相隔、男女防闲的原则
主家允许婢女家人探望婢女
不同点
第二节 婢女的类型与角色
一、婢女类型
(一)侍(指陪从尊长身边)女类
通常由各房主人单独支使,负责照顾主人的衣食起居;与主人关系和劳作强度都高于仆人
(二)女仆(指供使役之人)类
工作性质是做杂事为主——出现专门性服务的女仆(经济实力较强的家庭会更加细化)
二、婢女角色
(一)多层次的陪侍者(因主人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别)——基本要求
(1)服侍小姐——完成成长过程中性成熟和性认知这一人生重要课程(2)服侍于男主之侧的女婢——“侍读"(3)家庭已婚女性——除日常起居之外,起派遣孤独与寂寞心绪的作用 (4)家内年纪大、已成婆婆的妇人身边——更多的是照顾身体
(二)兼有监督和保护
监督:婢女对主人无形当中起到制约作用
保护:婢女勇于代替主人应对外界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甚至牺牲生命
(三)双面特性的传话人
是家内女性开展交往、交换信息,乃至联络感情的一个重要媒介(家内女性了解外界的信息源;外界了解家内女性的另一途径)——“夹心”
(四)带有精神慰藉色彩的才艺"玩伴"
艺婢充分满足了士人们“才子佳人”的心理需求
培训艺婢成为士人凸显自身知识阶层优越感的外在表现
艺婢是士人们既安全又愉悦的陪衬
第三节 婢女的生存境遇
一、婢女生存境遇的差异
挣扎在死亡线上,生存境遇极差,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有被迫害致死的,有轻生的
生存境遇相对好一些,受到主人的宠爱和信任,借助主人在家中的权势和地位享用相对较丰裕的衣食
介于二者之间的,尽管主家没有对她们打骂虐待,但她们终日劳作,生活仅处于裹腹状态
二、影响婢女生存境遇差异的因素
主人的品质和修养决定着婢女的命运——“抚婢仆以恩”与否
婢女所侍主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与其生存境遇息息相关
婢女在为婢过程中个人的特长、行为表现等主观因素也会影响到她们的生活状态
婢女提供服务的类别和伦理秩序发挥着作用
第五章
第六章
16—18世纪婢女生存状态研究
第四章 婢女的婚姻状态
第一节 婢女婚姻的推动因素
一、婢女婚姻的观念取向:“人道”观念
国家与社会都给予婢女婚姻的权利
劝导和命令主家安排婢女适时而嫁
对婢女婚配的强制手段——清除锢婢
二、婢女婚姻的利益取向
婢女婚姻的发生取决于主人利益的衡量
婢女身价由主人家定
解决婢女婚配问题——避免因婢女出逃而造成的人财两空
是解决主婢矛盾和因主母嫉妒而引发的家庭矛盾的办法
第二节 婢女婚姻的框定
一、婢女婚配对象的范围
“当色而婚”双层含义
绝对禁止具有贱民身份的男性娶良人身份的女性
对婢女,仅规定若冒充良人与良人为婚要受到惩罚,并判离异改正,却并不严格限制婢女嫁给良人身份的男子(多数为良人妾)
二、婢女婚配的决定权及其实施
婢女没有实现婚姻的决定权,绝对控制权在主人手中
婢女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被动接受
部分在婚配上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现象
第三节 婢女婚姻 的形式
一、婢妾
(一)婢妾现象之成因解析
原因:继香火、广子嗣为纳婢为妾最佳的借口
妻子为丈夫奉上婢妾以代替自己照顾在外奔波的丈夫
婢女属于具有旺盛生育能力的人群
"宁娶大家奴,莫娶小家女"的心态的盛行
(二)婢妾地位的文本规范
地位介于婢与妾之间,算是半个主子
表现在:婢妾夜宿位次排列上
集中体现在家礼范畴内的丧葬、祭祀等领域内
1、婢女生的的儿子不允许穿三年凶服
2、彼女不得接受尊贵之人的吊唁和袝庙
3、嫡子致哀方式的限定
4、婢妾的附属埋葬法
(三)婢妾的生存技巧与实际形态
婢妾生活处境好
恭顺+个人的能力、智慧
“母凭子贵”
得到男主的宠爱
向女主人示弱、处理好家内人际关系
男主强势(夫权高)
婢妾生活处境恶劣
即使具有以上几点,男主"惧内",则处境艰难
(四)老主人与少婢妾的特殊婚姻组合
两种观点
肯定:基于家内和谐关系(能够降低家内矛盾)
否定:婢妾对家庭产生负面影响(私通、生子素质低、破家)
(五)婢女所生子女的境遇
继承权问题、命运多舛
嫡妻与婢妾所生子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待遇极有可能影响对婢子心理的正常发育
二、为人妻
(一)为男仆妇—“自食于外,服劳于内”(可能会遭遇来自主人的性骚扰)
(二)为良人妻
为良人妻的状况
与社会下层男子之家大致可以做到相安无事
与落魄子弟之间则由于世俗观念所碍,往往不得善终
差别在于:存在文化程度与关注点的不同(务实意识与生存需求在社会下层男子身上更浓厚)
婢女身份是否对其婚姻产生影响
(三)故主与已婚旧婢间的关系
故主依然保留过问权
(四)家生子的境遇
自己父母的翻版,家生子的世代为奴婢的身份固定下来(有赎身的可能性)
第五章 “义婢”研究
第一节 “义婢”现象研究
一、“义婢”概念的界定
汉儒时期“义”="忠"
明清时期:1、“义”被覆盖上忠主色彩 2、确立了社会成员的不同身份明确义行指向的原则
“义婢”指在主婢尊卑及隶属名分投射下对主人实践义行的婢女(与“节烈婢”不同在于后者是从两性差别出发的)
二、“义婢”现象的实态考察
为主赴死
抚养幼孤
共渡难关
舍己救主
三、“义婢”行为的透视
外界引导
(一)主流舆论对婢女“忠义”行为的提倡——激励、支持
婢女自身
(二)婢女自身因素的决定作用
首先,与婢女的自我认同紧密相关→对于急于寻找渺茫的生存机会的弱势全体,接受既有的条件比抗争来的更容易
其次,与婢女的自我变异有关→“角色化”对于丧失行为能力的婢女们而言,在面临灾难之际选择陪死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
最后,与婢女的自我满足感相关→践行“义”时,实际上是婢女们实现自己曾追求的“被尊重”之愿望
第二节“义婢”形象的文化解析
一、士人笔下“义婢”形象
不仅及时记录有关“义婢”的事件,而且还多进行一番渲染与称颂
除了及时将本朝发生的“义婢”事件记录下来,许多文人还热衷于搜集、整理并归前代的类似现象
二、“义婢”形象的时代特征
与明清政府倡导的主婢之义、女性之义以及儒家传统的性别规范等复杂的、纠缠在一起的社会文化观念紧密相关——”义婢“是当时社会”忠贞“的理念的集中体现
三、“义婢”形象的历史文化内涵
士人通过文本在塑造及舆论形式为“义婢”大肆造势宣传,反映了其努力弥补社会上主婢关系已经走向恶化的事实以及强化已显松弛的主婢关系的意图
“义婢”形象的塑造呈现出节烈、孝女的类型化倾向,直接牵涉到士人的文化意识和心态
带动了一股婢女“人”性的回归的社会思潮
第六章 关于婢女的社会思想
第一节 训诫语中涉及婢女群体的两种观念
一、“谨防酷训”与婢女歧视
喜欢长舌、挑拨是非是婢女的恶习之一
不尽其职是第二恶习
表现之一:逃避劳作
表现之二:与疏懒态度相应,对劳作的消极懈怠
纵淫私通、偷盗行径是经常发生在婢女群体中的恶习
坚定了婢女“小人”的观念
防备之心
二、“待婢以宽与人本倾向”
立足于儒家“仁”,主张发扬博爱精神
管教婢女的方式——非暴力、引导
婢女的日常生活——妥善安排
婢女的婚姻——及时安排
怜悯之心
三、两种观念对比下“宽婢”思想的凸显
子主题
第二节 “宽婢”思想出现的成因
一、宽婢思想出现的社会背景
主婢关系矛盾激化
从未间断的、大大小小的奴婢反抗斗争“奴变”
被迫顺应时势,妥善处理与婢女的关系
二、"道德救时":宽婢观念的理路
首先,将个人对婢女的态度与其道德修养境界高低相联系
其次,明清家训也将比女的道德修养与主人以及其家庭的道德高度联系起来
对儒家伦理道德更深层的阐述和运用
还利用宗教所宣扬的因果轮回说法来强化“宽婢”策略的合理性(现实功利性)——积阴德
第三节 关于“宽婢”思想的评价
并非具体的实践守则
反映出明清人士处理主婢关系的策略重在主家道德修养(宽容姿态)
促进了一股在婢女人权受到极大压迫的社会总环境下同情婢女思潮的兴起
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