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抗疫情促发展,北京16条
抗疫情促发展,北京16条涉及范围广,力度大
编辑于2020-02-18 10:53:4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目标
1. 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2. 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3. 稳定发展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用时间
疫情期间
适用条件
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
I. 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
II. 停征污水处理费
III. 停征占道费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
条件: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
优惠: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
优惠: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
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办公用房的企业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
优惠: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
优惠::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3.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
优惠: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责任单位
北京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4.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优惠: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
责任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
5.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融资
优惠:通过“投贷奖”政策给予贴息、贴租等奖励。
“投贷奖”联动体系于2017年年底,为解决文创企业普遍存在的轻资产、融资难等问题而出台,其中,“投”是指股权投资机构为文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贷”是指金融机构为文创企业提供低利率、高效率的贷款;“奖”是指对“投贷奖”体系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发债融资、贴息、贴租等奖励支持。“投贷奖”联动,将建立起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财政支持资金的无缝对接。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房租
优惠: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房租补贴。
2020年1月2日,北京文化产业工作会宣布出台《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支持办法(试行)》,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租通”资金支持项目。“房租通”政策是全国首个针对文化类小微初创企业在办公租赁环节进行补贴的省级财政政策,最高可使企业享有实际办公房租金额30%的补贴,补贴面积可达500平方米,最高金额可达30万元。其中,对入驻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补贴比例最高30%,对非入驻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补贴比例最高20%,企业最多可享受两年孵化期。
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
优惠: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优惠: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
优惠: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符合要求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
优惠: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车司机
优惠:鼓励出租车企业对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车司机适度减免承包金;
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
优惠:市区两级按照管理事权,可对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
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优惠: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优惠: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优惠: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
优惠: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责任单位
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
优惠: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介绍: 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运行初期向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1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后,得出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于11:30对外发布。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优惠: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
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I. 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
优惠: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
II. 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
优惠: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
III. 疫情期间,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
IV. 责任单位
北京证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
9.提高融资便捷性
I. 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市金融监管局将积极推动建立全市金融服务快速响应网络,协调各金融机构快速响应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开通网上金融服务、移动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网上畅融工程”;强化服务管家机制,加大在疫情防控时期线上联络力度,及时协调金融机构在办理防疫物资采购、款项划拨、应急贷款发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II. 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
优惠: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
III.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IV. 责任单位
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10.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I.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
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
II. 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
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
III. 疫情防控相关企业
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IV.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
力争2020年科创类企业
优惠: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
针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
优惠:,暂不予以信用降级。
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优惠:给予贷款贴息以及债券、融资租赁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
人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12.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I.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优惠: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II. 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
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
优惠: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
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
优惠: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III. 对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
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
优惠: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
IV.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3.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
优惠: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4.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
I. 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生产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II. 优化疫情防控货物、生活必需品及国家级、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原材料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建设原材料的调配、运输,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保障运输通畅。
III. 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加强防控工作技术支持,监督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IV. 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15.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
政策要求
全市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优惠措施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小微企业:对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额50%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
16.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政策要求
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