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参加,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编辑于2023-05-19 08:44:16 广东(5.19)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参加
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预算合并编制
其他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劳动者)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
职工(劳动者)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补贴对象:残疾低保、一老一小)
支付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即公共财政)
在境外就医的
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缴费(单缴)
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责任承担
【情形1】用人单位未参保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情形2】 用人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费用分别承担。要点为: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其他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
口诀~~~醉酒毒杀,不是工伤
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待遇的衔接
工伤职工与非因工致残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19)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参加
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预算合并编制
其他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劳动者)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
职工(劳动者)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补贴对象:残疾低保、一老一小)
支付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即公共财政)
在境外就医的
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缴费(单缴)
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责任承担
【情形1】用人单位未参保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情形2】 用人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费用分别承担。要点为: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其他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
口诀~~~醉酒毒杀,不是工伤
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待遇的衔接
工伤职工与非因工致残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