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思维导图,行政主体对行政违法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与的行政制裁,本图分享了基本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设定、实施机关、程序等知识。
4.行政诉讼2的思维导图,如证据指在行政诉讼中,以证明待证案件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一切事实,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独有证据)。
1.行政复议的思维导图,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4.行政诉讼的思维导图,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对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主持审理行政争议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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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概念:行政主体对行政违法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与的行政制裁
基本原则
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相对人救济权利保障原则
陈述权、申辩权
寻求法定救济的程序
行政复议权
行政诉讼权
行政赔偿权
一事不再罚(款)原则:不给两次以上罚款处罚;一行为违反多法的,依多者论
限时追究制度
正常
两年内未发现,不追究
涉及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后果的,3-5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为6个月
《税收征收管理法》为5年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申诫罚/精神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财产罚】
收据: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资格罚/能力罚】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为罚】
行政拘留(1-15天)【自由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设定
法律:所有
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外
行政规章:只有警告、通报批评、一定数额罚款(数额由国务院与省级人大常委定)
实施机关
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委托人委托的权利是自己的)
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
条件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软件】
条件3:有条件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硬件】
程序
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条件
条件1:违法证据确凿
条件2:有法定依据?
条件3:特定种类处罚(警告、小数额罚款)
公民:200元以下
法人或其他组织:3000元以下
步骤
出示执法身份证
确认违法事实,说明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把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签字,告知权利
登记备案
普通程序
立案
调查取证
告知
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送达
听证程序
较大数额罚款(在治安里面约为2000元)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则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时间、地点
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执行程序
自己执行程序
注意: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罚缴分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银行收缴罚款是商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例外:当场收缴
依职权
依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依法给予100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依申请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当事人向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
强制执行程序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3.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