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杭州养老保险查询领取参保缴费转移变更一图概述
杭州养老保险查询领取参保缴费转移变更一图概述。 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编辑于2023-07-11 15:34:24 浙江省杭州养老保险 查询/领取/参保/缴费/转移/变更 一图概述
养老保险-名词解释
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最新政策
2018年1月1日起,杭州实施《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办法》,月度最低价格补贴为190元,如果达到浮动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则最低可领到201元。
查询
线上查询
查询网址:http://wsbs.zjhz.hrss.gov.cn/
备注:以上网站供浙江省单位和居民查询的入口,全省居民均可使用。
电话查询
杭州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
(0571)12333
电话查询功能
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服务时间
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遇坐席忙的,可通过留言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自动语音信息只能查当年度的信息。
窗口查询
方法: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查询。
领取
领取方式
养老金计发
(1)新人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2)中人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备注
“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
基础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月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帐户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1.4%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 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领取条件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4、“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注意:上述人员中男60周岁,女50周岁(管理岗位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申请病退男50周岁,女45周岁;
小贴士
1、区属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批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2、部属、省属、市属企业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工致残、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病退、管理岗位女职工五十周岁以上要求变更岗位提前退休等)、退职的审批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
3、失业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本市户籍人员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地户籍人员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固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和《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
2、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报市社保局审批。
办理地点
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地点
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参保
参保条件
个人参保资格审核对象
1、年满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2、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下同)。
3、经杭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且在杭州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
5、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0年,而参加杭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的人员。
6、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区出租车司机。
7、经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网上创业人员。
单位参保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参保材料
个人参保条件
1、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个体工商户业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
3、在杭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4、非杭户籍出租车司机,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原件(正本)。
5、网上创业人员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首次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如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需提供证书原件。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
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
5、钱江开发区注册型企业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开户单位在办理登记、开户、人员参保同时,如属延期办理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职工的工资总额报表(财务工资发放凭证)
办理流程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2.自由职业者
每月1-24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或各区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手册》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次月1-24日持上述两样材料到徽商银行各网点缴费或网上办理
3.农保转接城保
到办理农保参保手续的乡镇(街道)农保所签署意见→到农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每月1-24日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保险转接手续→以后手续与自由职业人员正常缴费程序相同
4.单位办理
劳动合同备案完毕后到征缴中心前台办理
办理地点
个人
各城区社险办、市社保局北大厅个体保险窗口。
企业
1、部省、市属或无主管部门但纳税关系属省、市地税或开发区征收分局的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或无主管部门但实际纳税关系在各城区地税分局的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办理结果
个人
1、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单,参保人持审核单到杭州银行办理缴费委托手续。
注:曾在本市缴纳过个体养老或医疗保险费的市区户籍参保人员,再次办理个体缴费,不需要进行参保资格审核,可直接到杭州银行签订个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委托缴费协议即可。
单位
1、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予以受理,并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告知社会保险企业编号;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用人单位不能办理原因。
2、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缴费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80%—300%
举例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即2020杭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321.6元/月。
上限: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8%
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办理地点
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转移
转移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入杭州
1、本省户籍且在杭就业参保的人员;
2、需办理归集的本地户籍人员;
3、外省户籍 已在杭就业参保,且在杭 首次缴费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4、在杭州正常缴费已满10年(一般账户),在外地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需办理归集的外省户籍人员;
5、参保人员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出杭州
1、由个人或单位向杭州市区内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原养老保险关系已停保且养老保险缴费无欠款 ,原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已办理缴费补足。
办理材料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
2、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的提供居民户口本原件一份。
注意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按照人社部经办口径,法律文书需要在一次性补缴行为前出具。
2.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转出
1、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原件1份;
2、单位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意
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浙江省内养老保险关系 无需办理转移 。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常见问题:跨省流动工作是否必须马上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无论您曾在不同省份城市缴纳养老保险,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可以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一个地方,这样就可以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在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 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确定前 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即可。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
咨询电话:0571-12345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变更
办理条件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职)人员,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基础数据、信息、待遇不全或有错误需要修改的。
办理材料
1、修改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不涉及出生年月)等基础数据信息的,需提供:
(1)单位书面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修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及特殊工种、省级以上劳模等一次性津贴待遇的,需提供:
(1)单位书面报告;
(2)职工本人档案;
(3)《退休人员连续工龄重新认定表》;
(4)《特殊工种审批表》及其他审批资料等。
办理流程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办理地点
1、修改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不涉及出生年月)等基础数据信息的,由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养老待遇窗口受理。
2、修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及特殊工种、省级以上劳模一次性津贴的待遇,需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认定后,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养老待遇窗口受理。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
1、单位在每月3日(节假日提前,下同)前上报的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在3日至10日内处理完成。
2、因待遇修改引起的待遇调整从批准当月起发放。
办理费用
免费
爬爬笔记-在杭攻略 20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