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体的特征
主权权力的界限
公共权力的管辖权限
主权者绝没有权利要求某一位臣民承担比其他臣民更多的负担
每一种宗教都只依附于规定这种宗教的国家的法律,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方法能使人民皈依这种宗教并奴役人民,除了征服者之外也没有任何人能充当传教者。
一个民族的观念诞生于体制,尽管法律不约束习俗,但产生习俗的恰是立法行为
国家绝对不依仗法律生存,但是却依靠立法权力而生存。
国家越扩大,政府越应该收缩,首领的数量应当随着人民数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减少
最符合国王一己私利的,首先就是人民软弱、生活悲惨,永远无力反抗他们的统治。
最好的也是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有智慧者统治大多数人,前提是人们确信智者考虑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一己之利。
每一种政府在某些情况下都可以是最好的,在另一些情况下也都可以是最坏的
国家的扩大给公权力委托者以更多滥用职权的诱惑和机会。所以政府越是能制约人民,主权者就应该更有利地制约政府。
人民总是想要对他们有益的东西,但并不一定总能明白什么才是利益。
每个民族都有一种最适合自身的体制系统。这种体制系统未必本身就是最好的,但对这个国家却可能是最好的。
如果说立法者是创造机器的工程师,那君主只不过是组装机器使之运转起来的劳工而已,
主权行为不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约定,而是共同体与其组成成员之间的约定
如果人民只是一味单纯地去服从,民族便会因这种行径而瓦解,人民也失去成为人民的品质;一旦出现一个凌驾于主权者之上的主人,主权者便不复存在,政治体也就土崩瓦解。
正因为不同利益也有其共同点,社会关系才得以形成。假如利益与利益之间没有若干彼此联系的共同点,那么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存在。
是强力创造了最初的奴隶,又是奴隶的怯懦使他们永世为奴。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时无处不被世俗的枷锁禁锢。然而,自认为是世间万物主宰的人类,却比世间的一切更受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