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梳理框架,理清思路
编辑于2020-07-28 09:34:50个人所得税
特点
混合征收
分类缩短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为并用
费用扣除额范围较宽
定额扣除
定率扣除
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结合
综合所得次年3.1-6.30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征税范围
纳税人
原则
居民税收管辖权
地域税收管辖权
分类
居民纳税人
境内&境外所得纳税
中国境内有住所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183天
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年度连续不满6年,向主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境外单位/个人支付的所得免缴
累计满183天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累计连续年限重新算起
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所得纳税
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
中国境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
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满足以下免缴: 1. 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2. 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 (同时满足)
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
居民纳税人: 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税
非居民纳税人:分项计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计算及税率
居民纳税人 (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45%
劳务报酬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20%-4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每次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费用)
一次性收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 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一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稿酬
收入额减按70% 预扣率2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费用)×70%×2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特许权使用费
预扣率2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费用)×2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月度/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预缴 取得收入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35%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损失
不减税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 -6万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财产租赁所得
适用税率20% 个人出租住房10% 每次收入≤4000,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收入-费用)×20%
每次收入≤4000, 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费用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税率20%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合理费用: 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税费
财产原值
有价证券
财产原值=买入价+相关费用
建筑物
建造费
购进价格+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费用+其他有关费用
机器设备、车船
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其他有关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适用税率20%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偶然所得
适用税率20%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不减除费用
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特许权适用费所得
收入额=收入-费用
基本扣除
6万元
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1000/月子女
学前教育
3岁-小学
全日制学历教育
小学-博士(含境外接受教育)
可单独100%,可双方50% 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400/月 ≤48个月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
相关证书当年 3600定额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父母,可本人
大病医疗
按照80000限额据实扣除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15000元的部分 (一个纳税年度内)
本人/配偶 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
住房贷款利息
1000元/月 ≤240个月(20年)
婚后一套选择一方扣除 婚前各一套,婚后可一方100%,可双方50% 具体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更
住房租金
1500/月
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
1100/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
800/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
赡养老人
2000/月
赡养一位及以上
年满60岁的父母
年满60岁子女均去世的(外)祖父母
非独生子女,分摊2000,每人≤1000元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非居民纳税人
工资、薪金所得
同上
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7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费用为20%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居民纳税人 综合所得
次年3.1-6.30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
月/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次年3.31前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应税所得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
3.1-6.30汇算清缴
非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
次年6.30前汇算清缴
纳税人(除综合所得外)
次年6.30前汇算清缴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居民纳税人
3.1-6.30汇算清缴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申请注销户籍前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再中国境内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
取得次月15日内纳税申报
3.1-6.30 居民纳税人 综合所得、从境外取得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综合所得税款 6.30之前 非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纳税人综合所得以外 3.31之前 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