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1-12节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0-10-21 21:14:53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一、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保证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投入资金由谁保证,依据单位性质而定如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 3、投入资金保证人承担因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的法律责任;
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提取标准
(1)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②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③露天矿吨煤5元。 (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①矿山工程为2.5%。 ②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③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①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 提取。 ④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生产费用。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ト
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工伤保险管理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工伤认定
(1)、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丶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 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 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 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逃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 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 定的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超15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劳动关系 伤残等级 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按月) 不得解除 一级 27个月 90% 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后停发; 低于伤残津贴,保险补足 二级 25个月 85% 三级 23个月 80% 四级 21个月 75% 职工提出 可解除 五级 18个月 70% 难以安排工作 用人单位支付 六级 16个月 60% 合同到期或职工提出可解除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用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 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十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检查 2、经常性(日常)安全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检查 5、综合安全检查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软件系统
1、查思想查意识:安全意识与培训教育; 2、查管理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查隐患:重点岗位、设备、环境、人员,尤其是强检项目; 4、查整改:隐患整改及效果; 5、查事故处理:调查、报告、处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跟踪
硬件系统
1、查生产设备;2、查辅助设施;3、查安全设施;4、查作业环境
重点掌握强制性检查的项目:非矿山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 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 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矿山企业: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 毒有害物质;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 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 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防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噪声耳塞、耳罩。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 常规检查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的定性检查;
2、 安全检查表法:列出所有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编制成表进行检查和评审,其依据: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事故案例及有关经验; (3)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4)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3、 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依据被检查对象,使用相关仪器等进行定量检查,使人对检查结果的影 响减少到最小,提高检查质量,防止遗漏不安全因素。
检查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编制计划和检查表、组织人员、了解被检查对象及相关规定等; 2、实施安全检查:通过访谈、查阅、观察、检测等方式获取信息; 3、综合分析:分析、判断,得出结论; 4、结果反馈 5、提出整改要求 6、整改落实 7、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隐患排查治理
(一)定义分类:一般及重大
(二)单位主要职责:13 条
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原因、程度、治理方案
(三)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