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笔记梳理思维导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等等
编辑于2022-10-31 20:50:49 天津市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笔记梳理思维导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等等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章程等。
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的知识梳理。主要内容有: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关系的概念、种类法律关系的构成、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构成。 后续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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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笔记梳理思维导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等等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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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有限合伙人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话合伙人的主体适合性限制
为保护国有资产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是企业法人
财产独立性不同
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人仅相对独立,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承担的责任不同
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责任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种类
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数量:两人以上
所有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
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存在竞争的业务
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进行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合伙人数量:2-50人,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可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存在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出资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协议的形式、订立程序与基本原则
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协议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在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时,应当遵循民法下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
合伙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协议应载明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违约责任
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依法去得其他财产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1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被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务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原则:协议约定→合伙人协商决定→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平均分配、分担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的条件和程序
自愿退伙
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也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定退伙
自然人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破产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资格丧失
合伙人被依法定位无民事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换为有限合伙企业
除名退伙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应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应单独立户管理,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责任承担方式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
有过错债务(因故意),应当由造成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过错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债务(非因故意)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
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解散事由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清算规则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指定1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费用→职工的公司→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偿还债务→剩余财产分配
清算人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偿人申报债权
清算人的义务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券、债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