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4060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建考机电实务电子书,用于一建考试复习。内容包括:消防系统分类及其功能、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及技术要求、消防工程验收的规定与程序。
编辑于2021-01-16 11:48:034060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4061 消防系统 分类及其功能
一、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的组成及功能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模式
1.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小型建筑
火灾探测器
区域控制器
火灾报警装置
2.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高层、商务、综合
火灾探测器
集中控制器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适用于大型、超高层建筑
集中报警控制器
消防控制设备
联动、手动控制
(二)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 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1.火灾探测部分
(1)火灾探测器
1)感烟探测器
l离子感烟、光电感烟
点型、线型
2)感温探测器
差温、定温
点型、线型
3).感火探测器
光敏元件
(2)输入模块
(3)手动报警按钮
(4)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供电、接收、指示、记录、显示位置、发出联动信号
(5)火灾显示盘
2.联动控制部分
(1)联动控制器
控制各类消防外控设备
(2)控制模块
执行器件
二、灭火系统的类别及功能
(一)水灭火系统
1.消火栓灭火系统
(1)室外消火栓系统
消防车用,无水枪
(2)室内消火栓系统
启动消防泵,有水枪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组成: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配水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
(1)闭式喷水灭火系统
1)湿式系统
管道充满水,反应快。最大工作压力1.2MPa,适用>4℃,70℃的建筑
2)干式系统
管道充有压力气体和水平衡。系统充水时间<1min,最大工作压力1.2MPa, 容积、<1500L,有排气装置<3000L..喷头向上。
3)干湿式系统
冬季充气,暖季充水,最大压力1.6MPa,管网容积小于3000L,喷头向上
4)预作用系统
管道平时充气,有30s延时。充水时间<3min,流速≥2m/s压力≤0.03MPa
(2)开式喷水灭火系统 (雨淋系统)
1)开式洒水喷头,雨淋阀控制水
2)出水量大,及时,水渍损失大。用于
(3)水喷雾灭火系统
1)0.2-2mm的水雾。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化、覆盖。适用于电力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室。
2)系统组成
(4)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1)既可以喷水,也可以喷泡沫。
2)是喷水和喷雾的高一级系统
3.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1)系统组成,水炮、管道、阀门、消防泵、动力源及控制系统。
(2)适用于空间大的环境
(3)系统的分类:自动跟踪、智能消防炮。
4.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适用于A、B、C类和电气类火灾。10-100μm,,吸收热量(冷却)、降低氧深度(窒息)、阻隔辐射。
(2)系统组成
(3)自动、人工均可。工作压力≥3.45MPa
(4)供水方式有泵组和瓶组,闭式系统不宜瓶组。
5.水灭火系统的其它设施
(1)消防水泵接合器
(2)消防水箱
(3)气压给水装置
(4)消防水泵
应设备用泵,且其扬程、流量和主用最大相同,两条吸水管,5min内启动。
(二)气体灭火系统 组成:管道安装、系统 组件安装(喷头、选择 阀、储存装置)二氧化 碳称重检验装置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特点:无色、无味、毒性低、绝缘性好、无二次污染。
(2)组成:p229
(3)分类
1)有管网。内、外储压两种。内60M,外220M。
2)无管网。灭火柜形式,优点多。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是有管网灭火系统 组成:
(1)按应用方式分
1)全淹灭灭火系统,用于扑救封闭空间。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一定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二氧化碳。
(2)按系统结构分
有管网系统
1)组合分配系统。一套CO2z储存装置、配合两个以上防护区灭火系统。
2)单元独立系统。一套CO2z储存装置、配合一个防护区灭火系统。
无管网系统
(3)按储存压力分:高压系统5.17MPa、低压系统2.07MPa/18℃。
(三)泡沫灭火系统
1.组成:管道、阀门、法兰安装,泡沫发生器、混合储存装置安装。
2.适用:适用小于25mm厚的于甲、乙、丙类液体可能泄露场所的初期保护
3.根据灭火剂 发泡性能不同可分为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发泡倍数在20倍以下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组成
2)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3)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4)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发泡倍数在20-200之间。发泡倍数高、灭火速度快、水头损失小。
2)局部应用式中倍数灭火系统组成
3)移动式式中倍数灭火系统组成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发泡倍数在200-1000之间
全淹没式
局部应用式
移动式
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组成
(四)干粉灭火系统
1.应用范围: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火灾。
2.系统组成
(1)干粉灭火设备部分
(2)火灾自动探测控制部分
三、防排烟系统组成及功能
1.防排烟系统组成
2.防排烟系统作用
四、工业项目的消防系统功能
1.工业消防系统分类综述
(1)火力发电厂90MVA以上的油变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雾或其他灭火系统 点火油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燃汽轮发电机组: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钢铁企业:单台容量大于等于40MVA以上非总降变电所的油变,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雾、细水雾和气体灭火系统。 储存锌、碳化钙、低亚硫酸钠不得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
(3)石油天然气油罐区:设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工业项目消防站。火电厂300MW以上设企业消防站,配不少于2辆消防车。水罐或泡沫、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
4062 消防工程施工 技术及技术要求
一、消防工程施工程序
1.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管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连接、绝缘测试、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验收。
2.水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1)消防水泵
施工准备、基础验收复核、泵体安装、吸水管路安装、出水管路安装、单机调试。
(2)消防栓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5)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消防水泵
施工准备、基础验收复核、泵体安装、吸水管路安装、出水管路安装、单机调试。
(2)消防栓系统
施工准备、干管安装。立管、支管安装、箱体稳固。附件安装、强度,严密性试验、系统调试。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施工准备、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喷洒头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减压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及其他组件安装、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调试。
(4)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施工准备、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防水炮安装、动力源和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5)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施工准备、支吊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试压、吹扫、喷头安装、控制阀组部件安装。系统调试。
3.干粉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设备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
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主施工准备、设备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
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设备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
6.防排烟系统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支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制作安装、风管强度及严密性试验、风机及阀部件安装、防排烟风口安装、、单机试运行、系统调试。
二、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 消防联动设备的 施工技术要求
1.消防系统的布线要求
(1)穿入金属管、槽内,严禁与其它线缆混穿。
(2)消防广播线单独传管。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至墙边、梁边、多孔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0.5m,至空调送风口不小于1.5m。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宽度小于3m的走廊,居中安装,感温安装间距10m,感烟安装15m。
(3)宜水平安装,倾角不大于45度。
(4)导线压接焊接,正红负蓝,其它同一工程一致。
(5)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变压器上安装,采用接触式布置,皮带安装在发热点附近。
(6)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根据气体密度确定。
3.手动火灾报警安钮
距地面1.3-1.5m
4.输入、控制模块安装
同一报警区域安装在同一金属箱内
5.控制设备按装要求
(1)距地面1.3-1.5m,门轴处小于0.5m,正面操作小于1.2m,落地安装距地面0.1-0.2m
(2)控制器主电源与消防电源直接连接,不得用电源插头。
6.消防广播警报装置按照要求
(1)均匀安装
(2)警报装置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据地1.8m。
(3)系统调试,先单机后系统。
7.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要求
(1)
(2)
(二)水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消火栓系统施工要求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消火栓口朝外,距地面1.1m,不在门轴厕安装。
3)试验,顶层或水箱间内和首层两处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2)室外消消火栓灭火系统
1)墙壁水泵接合器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7m,与墙面孔洞距2m,不得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2)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试验时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不渗不漏。试验合格
(3)消火栓系统的调试
10项调试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管道横向2‰--52‰的坡度,坡向排水管。
(2)消防水泵
水泵出口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气压罐的参数容积、气压、水位、工作压力、安装位置、进出水管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安装止回阀,设检修通道。
(4)喷头
1)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严禁附加涂层。
3)安装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框架施拧。
4)有损伤原件更换。
(5)报警阀
1)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
2)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调试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3.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要求
(1)
(2)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应充满润滑油并检查油位。
(3)
(4)喷头安装在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喷头与管道连接,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四氟乙烯、麻丝、粘接剂等密封材料。
(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要求
1.灭火剂储存装置
2.选择阀
选择阀的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选择法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键值流动方向。
3.灭火剂输水管道
管道安装完成已接近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达到合格。
4.喷嘴
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起连接管道多少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修噪音紧贴吊顶。
1)管径小于100mm镀锌管,螺纹连接,防腐处理。大于100mm法兰或专用管件连接,二次镀锌。
5.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四)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要求
1.泡沫储液罐
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实际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储罐周围也有理由有满足检测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
2.泡沫比例混合器
(1)平衡意意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分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压力,流量控制法应素质安装。
(2)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的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位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3.管道安装
(1)水平管道安装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型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2)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实验前应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隔离。
4.泡沫消火栓
(1)地上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其大口径出线口应朝向消防车道。
(2)地下室泡沫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并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其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应大于0.4m且不小于井盖半径。
(3)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面呈90度。
5.
灭火机储存装置上压力及液位计。承重显示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和操作,灭火机储存装置安装后,学校专业的咸阳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儿。Dr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法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包括:动力源和备用动力的切换试验,消防泵的试验,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调试。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泡沫消火栓的喷水实验,泡沫灭火系统的喷水试验等。
(五)干粉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在电缆隧道将灭火装置安装在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是喷口朝向一侧的电缆桥架。
2.在货架式储物仓库。讲灭火装置安装在每层货架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安装在仓库的顶部。使喷口朝向货架各层。
3.在机电设备间将灭火装置安装在机电设备将的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功能的支架是喷口朝向机电设备的各个表面。
4.干粉灭火装置的联动控制组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包括自动模拟启动和手动模拟启动试验。
(六)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防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时,板材最小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板在厚度设计无要求时。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选定。
2.f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电料必须为不然材料。其耐火极限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阀和排烟阀应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行机构应进行做试验,结果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防火阀、排烟阀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排烟防火阀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毫米。防火阀直接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毫米时,应设独立支吊架。排烟阀及手控装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手控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瘪陷。
5.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密封垫料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6.房间排风机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应设置减震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共用且需要设置减震装置时,不得使用橡胶减震装置。
7.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因进行严密性试验,防排烟风管的容许漏风量应按照中压系统风管确定。
4063 消防工程 验收的规定与程序
一、消防工程验收规定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备案抽查管理。
2.下列工程,建设单位应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1)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示厅。
(2)建筑组面积大于1.5万㎡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用码头候船厅。
(3)建筑主面积大于1万㎡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组面积大于25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大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的歌舞厅,录像厅等等。
(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路,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前述第1~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平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9)酒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3.上述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4.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儿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机关进行抽查。
5.依法应当经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二、消防工程验收资料及条件
1.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3)消防设施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的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把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8)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2.验收条件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以进行验收。
(4)建筑消防设施已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
(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6)建设单位已经正式向当地租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三、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组织形式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等单位予以配合。
2.验收程序 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 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 移交等阶段。
(1)验收受理
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资料要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
(2)现场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到报验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实体是否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消防设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的类别、生产装置的性质,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布置等。
(3)现场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使用符合规定的工具,设备和仪表。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已安装的消防工程进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的结果形成记录,并经参加现场验收的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4)结论评定
现场检查现场验收技术结束后,依照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建筑工程验收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移交
消防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整个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资料移交和工程实体移交两个方面。工程资料移交包括消防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经济文件,工程实体移交表明,工程的保管要从施工单位转为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应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实体的移交手续。
3.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部分工程实体。将被隐蔽起来,在整个工程建成后,其很难被检查和验收的。这部分消防工程要在被隐蔽前进行消防验收,称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2)粗装修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仅留下室内精装修时。称为谓粗装修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3)精装修消防验收
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程已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验收。称为精装修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后,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4.局部消防验收
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5.消防工程的验收与备案
(1)消防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的申报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组织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验收的结果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投入生产,或许进行必要的整改。
(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3)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业主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