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法思维导图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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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antive procedures
总论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渊源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XX法
法规(XX条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规章(XX办法)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司法解释,非“判决书”
经济法主体
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我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等
调整领域划分
宏观调控主题
调控主体(税银发财)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受控主体: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市场规制主题
规制主体(奸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民法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以达到一定目的,产生法律效果(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以 意思表示未要素:区别于“事实行为“(发明,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
分类
要件
成立要件
生效要件
判定标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岁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且≤18
”不能完全“辨认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16≤且<18,有自己收入能力
附条件和附期限
条件:或成就或不成就
期限:一定会到来
效力瑕疵
无效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
从开始就无效
可撤销(一般知道应当知道起1年),最长”发生之日起5年
欺诈
胁迫: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重大误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90日内
显失公平
效力待定
种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除纯获利”的
滥用代理权行为(恶意串通除外)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除外)
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后追认有效
30日内追认
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代理
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不得代理
可书面,可口头形式
滥用代理权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恶意串通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
代理期间届满或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 或 被代理人死亡
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长大了
经济仲裁与诉讼
仲裁
适用《仲裁法》: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不能提请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涉及“人身关系”
行政争议(民告官),涉及不平等主体
基本原则:开庭不公开
自愿
公平合理
独立仲裁
一裁终局
仲裁协议
形式——书面
效力
排他性
独立性
效力异议: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无视协议的存在
仲裁程序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诉讼
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
专利纠纷: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管辖
收养协议纠纷,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
共同管辖:最先立案
立案前,发现,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移交
审判
第一审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裁判文书,不得简易
不得缺席审判
普通不得转为简易
不适用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
发回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涉及国家,社会公众利益
第三方起诉要求改变或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二审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上诉期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再审
有错误
不予受理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诉讼时效
存款,债券,出资
侵权
不动产和 登记的动产 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期限
普通:只当或者应当知道,3年
最长:20年
中止(暂停)
最后6个月
中断(重新计算)
提出履行
义务人同意履行
权利人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届满,已无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实体权不消灭
法定,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