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隋文帝废除了地方长官就地自聘僚属的制度,一律由中央吏部任免。文帝规定,州县长官3年一换,下属官员4年一换,且不得连任。控制地方官任命权,并防止地方官和当地豪强勾结,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掌控。
南北朝时期,地方势力各自为政,州郡县三级政区的设置十分混乱。文帝把三级制改成州县两级制,撤郡500多个,裁减了大批官员。
② 文帝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管理体系。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下设有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部。六部之下各有四司,负责各项具体行政事务。
把决策和行政分开,通过程序分开而不是互相制约,是一种先进的制度。
③ 通过整顿户籍,隋朝政府清理出隐漏人口164万口。还有大量农民通过申报户口,重新成为国家编户齐民。国家控制了大量自耕农,并以此为依据收取赋税。
隋朝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国力迅速增强,国库充盈。15年内增加20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