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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债券市场总结,一图便可详细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构成及债券交易相关知识,详细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构成主体:托管机构,监管机构,中央登记托管机构等。详细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包含的债券种类,包括其发行主体,发行机构,托管机构,品种构成等,介绍了债券的发行,债券托管,债券交易,债券结算,债券担保管理等内容,提高您的学习效率,一图了解主要内容,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编辑于2021-04-21 10:35:26债券市场
债券品种
按照发行主体
政府债券
国债
发行主体:中央政府(具有最高信用等级,由财政部具体进行发行操作)
记账式国债
发行:中央结算公司招标发行
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总托管
品种
贴现国债
91天
182天
273天
附息国债
1 年、2 年、3 年、5 年、7 年、10 年、15 年、20 年、30 年、50 年期等品种
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可在商业银行柜台交易
储蓄国债
发行: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品种
凭证式
电子式
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总托管
地方政府债
发行主体:地方政府
发行:通过中央结算公司招标或承销发行
自 2019 年起,地方政府债券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
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总托管
品种
一般债券
专项债券
目前有 1 年、2 年、3 年、5 年、7 年、10 年、15 年、20年、30 年等品种
中央银行票据
发行主体:中国人民银行
是为调节货币供应量面向商业银行(一级交易商)发行的债务凭证
发行:通过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发行
托管:中央结算公司
期限:限一般不超过 1 年,但也有长至 3 年的品种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铁道债券
发行主体: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铁道部)
由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
发行:中央结算公司
托管:中央结算公司
中央汇金债券
发行主体: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央行批准发行
发行:中央结算公司
托管:中央结算公司
金融债券
发行:中央结算公司
托管:中央结算公司
种类
政策性金融债
发行主体: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品种
扶贫专项金融债
“债券通”绿色金融债
此处只是简单展示某些特殊的产品
说明:政策性金融债券已在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其中国开债在柜台已实现常规化发行
商业银行债券
发行主体: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
品种
一般金融债券
小微企业贷款专项债
“三农”专项金融债
次级债券
二级资本工具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非银行金融债券
发行主体: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
品种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财务公司债券
金融租赁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
保险公司金融债
保险公司次级债
企业信用债券
企业债券
发行主体:企业
经发展改革委注册后发行
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
受理机构:中央结算公司
审核机构: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行:中央结算公司
托管:中央结算公司
品种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由牵头人组织,发债主体为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
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
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
期限一般为 3-5年
项目收益债券
发行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
可续期债券
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无固定期限,嵌入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具有混合资本属性。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发行: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
托管:在上清所登记托管
2010 年以前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
发行:一般是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
托管:在中证登登记托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境内上市公司
特点: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
发行:一般是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
托管:在中证登登记托管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发行主体:境内中小微型企业
发行:一般是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
托管:在中证登登记托管
资产支持证券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主体: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信托公司)
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受托机构以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
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主体:券商
表现形式:以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形式出现
基础资产: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收费权等
托管:在中证登登记托管
熊猫债券
定义: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发行主体
主权类机构
国际开发机构
金融机构
非金融企业
同业存单
定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性质:是货币市场工具
发行主体: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发行:同业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通过外汇交易中心公开或定向发行
投资和交易主体: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托管:在上清所登记托管
品种
固定利率存单
期限包括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9 个月和 1 年
浮动利率存单
期限包括 1 年、2 年和 3 年
按照付息方式划分
零息债券
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贴现债券
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 1 年以内。
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付息频率、付息日期等要素,按照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
浮动利率附息债券
以某一短期货币市场参考指标为债券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可通过招标或簿记建档确定)作为票面利率,基准利率在待偿期内可能变化,但基本利差不变。
利随本清债券
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累计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
按照币种划分
人民币债券
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种类
境内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境外机构发行的熊猫债券
占中国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
外币债券
定义:境内机构在境内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债券,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
现状:目前仅有零星的境内美元债券
托管:大部分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SDR债券
定义:以特别提款权(SDR)计价的债券。
现状:2016 年 8月世界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 5 亿以人民币结算的 SDR 债券
其他
绿色债券
定义:募集资金专项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债券
品种
贴标绿色债券
非贴标绿色债券
截至 2020 年年末,我国累计发行贴标绿色债券 1.3 万亿元,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社会效应债券
定义:将募集资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情怀的债券,注重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社会性问题。
2016 年,中国首单社会效应债券——山东省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募集资金 5 亿元,用于当地的扶贫工作。
疫情防控债券
定义: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央和地方纷纷出台扶持政策,资本市场也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的支持力度,疫情防控债券也应运而生。
品种
抗疫特别国债
募集资金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或为疫情防控领域相关项目而发行的金融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市场参与者
债券现货市场参与者
发行人
承销商
做市商
货币经纪公司
结算代理人
境内投资人
境外投资人
债券衍生品市场参与者
场内债券衍生品市场
交易前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
投资人:符合标准的自然人、一般单位客户和特殊单位客户,其中特殊单位客户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
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可参与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
投资人开户需通过中金所会员在中金所备案。
国债期货在中金所结算
在中央结算公司交割
可使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作为保证金
场外债券衍生品市场
场外债券衍生品的交易登记和辅助报价前台是外汇交易中心。
场外债券衍生品根据债券品种的不同分别在中央结算公司或上清所结算交割。
中央托管机构
中央结算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结算公司于 1996 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国家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中央结算公司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出资,是国有独资企业。
持非银行金融机构牌照,是 22 家中央金融企业之一
受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的监管。
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并设立上海总部和深圳客服中心。
服务定位
财政部:中央结算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的政府债券总托管人,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
人民银行:是人民银行指定的银行间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一级托管人
银保监会:根据银保监会授权,承担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信托产品登记系统和信贷资产登记流转系统等的开发运作
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是企业债券总登记托管人及受理审核机构,并承担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登记、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能
综合系统
现有综合系统功能强大、安全级别高,通过专网覆盖全国投资机构。
综合系统与国家支付系统安全等级相同,是国家核心信息系统之一。
业务功能
一是中国债券市场核心运行平台
债券发行
登记托管
交易结算
付息兑付
估值
担保品管理
信息披露
全生命周期服务,是支持中国债市安全平稳运行的中枢,2020 年,支持发行各类债券约 22 万亿元,累计办理债券结算超过 1700 万亿元,是国内最大的债券交易结算平台。2020 年末托管债券超 77 万亿元,债券托管量约占全市场 74%。
国债
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央行票据
政策性银行债
金融债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二是国家宏观政策实施支持平台
公司设有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公开市场操作
常备借贷便利
中期借贷便利
央行票据互换
公司设有财政部的政府债券拍卖室
支持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发行
支持中央及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
产业政策方面
为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
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登记
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
三是中国金融市场定价基准形成平台
构建了一整套反映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和风险状况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体系
中债价格指标每日发布包括上海关键收益率(SKY)在内各类曲线 3100 余条,估值 11 万余条,实现对债券市场全覆盖。
市场机构 90%采用中债估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和贷款定价参考。
四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主门户
全面支持境外投资者入市的全球通模式
香港债券通模式
澳门 MOX 模式
结算方式
实时全额
中证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登成立于 2001 年,隶属证监会监管,设立上海、深圳分公司,承接了沪深交易所登记结算业务。
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标注
托管的品种
股票
基金
债券
证券衍生品
以股票为主
一级托管的债券品种
公司债券
可转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作为中央结算公司的二级托管机构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
分托管
结算方式
全额+净额
上清所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清所成立于 2008 年,是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场外市场中央对手清算机构,隶属于人民银行管理,公司股东包括外汇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等。
职能
为金融市场现货和衍生品交易,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跨境交易等提供本外币清算服务
清算
结算
交割
保证金管理
质押品管理
信息服务
咨询服务
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同业存单等债券品种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结算方式
全额+净额
债券业务监管机构
人民银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熊猫债券、同业存单等(其中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由人民银行主管的交易商协会进行行业自律性监管)
财政部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熊猫债券
发展改革委
企业债券、熊猫债券、铁道债券
证监会
交易所、中金所;
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熊猫债券、国债期货
银保监会
银行业机构发行的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券、保险公司金融债券
外汇管理局
熊猫债券
债券登记托管
债券登记
债券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受债务人委托,以簿记方式记录债券信息,确认债券权属的行为。
在中国境内,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同时承担债券登记职能,又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债券托管体系
债券托管是指托管机构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券权益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行为
一级托管是指最终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将债券托管于中央登记托管机构(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 CSD),由 CSD 直接管理投资者的债券权益;
多级托管是指终端投资者将债券托管于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再以自己的名义托管于上一级中介机构,直至 CSD,中介机构是其托管债券的名义持有人,终端投资者只能通过中介机构主张债券权利
中国债券市场托管
一级托管
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一级托管
二级托管
交易所和商业银行柜台实行二级托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总托管和一级托管业务,二级托管人和分托管人在总托管统驭下负责债券二级托管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
结算代理人
结算代理人账户可办理自营结算业务,并可代理委托结算代理人账户进行债券结算或开展柜台市场业务
直接交易结算
直接交易结算账户只能办理债券自营结算业务
委托结算代理人
委托结算代理人账户须委托结算代理人代为办理债券结算业务
中央结算公司根据机构性质及其业务范围对账户实行分类设置、集中管理
机构投资者直接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一级债券账户,分为债券自营账户和债券代理总账户
债券自营账户用以记载债券持有人自营债券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结算代理人、直接交易结算、委托结算代理人成员均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自营账户
债券代理总账户用以记载二级托管机构和分托管机构所托管的债券余额及其变动情况,二级托管机构和分托管机构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代理总账户。
交易所
交易所所有债券统一集中在中证登登记,记录转移过程
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必须通过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托管资产并代理交易结算。
中证登
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托管总账户
投资者在中证登开立托管账户
中证登承担场内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职责,并管理相应风险
商业银行柜台
商业银行柜台采用二级托管体制
中央结算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为二级托管机构
开办机构为投资者开立债券托管账户(二级托管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及其买卖变化
并办理债券发售、交易、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兑付等业务,开办机构对二级托管账户负责
债券跨市场转托管
投资者可将持有的同一债券在不同托管机构间进行托管转移
转托管业务品种:目前可以跨市场托管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和企业债
转托管流程
中央结算公司结算代理人、直接交易结算成员可以直接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转托管业务
委托结算代理人的结算成员向其结算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申请
再由结算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代为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转托管
具体业务流程
中央结算公司在受理转托管后将债券划拨至中证登账户内
债券次日可在交易所交易
中证登在受理转托管后需经过日终清算后将债券划拨至中央结算公司账户
债券次日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外开放托管体系
一级托管的“全球通”模式
多级托管的“债券通”模式
债券兑付付息
中央结算公司受发行人委托,履行为发行人代理拨付债券兑付本息和相关收益资金的职能
中央结算公司收到发行人拨付的兑付资金
计算投资人的应收资金
通过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
向在中央结算公司开户的债券投资人拨付债券兑付本息
供债券存续期管理服务
选择权管理
债券利率调整
债券发行
发行方式
公募发行方式
债券公募发行是主流发行方式
招标发行
由发行人确定招标方式、中标方式等发行条件,在市场上公开竞标,承销团成员按中标额度承销债券。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规模较大的企业信用债券多采用招标发行
簿记建档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或价格区间后,由簿记管理人(一般由主承销商担任)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协商,投资者确定在不同利率档次下的申购订单,管理人将订单汇集后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或价格,进行配售发行。
企业信用债券、金融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也较多选择此种发行方式
私募发行方式
协议定向发行
柜台发行方式
发行系统
中央结算公司提供一体化综合发行服务平台,满足大规模、高频度、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的发行需求
一是灵活支持招标和簿记建档等多样化发行方式
二是有效满足发行人的个性化发行需求
三是积极支持区域发行需求
四是有力支持债券远程发行
跨境发行
债券交易
市场格局
银行间债券市场(占比90%)
交易所
商业银行柜台
交易业务类型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
质押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
交易所债券回购
债券借贷
债券衍生品交易
债券远期
标准债券远期
国债期货
品种
2 年期
5 年期
10 年期
国库现金管理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公开市场操作
交易达成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方式
询价交易
点击成交
做市报价(双边报价)
做市报价是指报价方就某一券种同时报出买入和卖出价格及数量的报价,做市商和尝试做市机构可对其设定的做市券种进行双边报价
点击成交报价(单边报价)
点击成交报价是指报价方就某一券种报出买入或卖出价格及数量的报价。
请求报价
交易所债券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大宗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采用协议交易或盘后定价
固定收益平台
固定收益平台是上交所推出的与集中竞价系统平行的债券交易电子平台,定位于机构投资者,交易商(经证监会或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可以直接参与,普通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
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方式
净价交易和全价结算
净价交易是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
全价结算是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后,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
包括人民银行、财政部等特殊结算成员、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公司、非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投资者
交易所债券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
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投资者
债券结算
结算方式
按照结算头寸是否轧差分
全额结算
目前,中央结算公司提供实时全额逐笔结算。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采用全额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
目前,中证登和上清所提供双边或多边净额结算服务。交易所债券主要采用净额结算方式。
按照债券交收和资金支付的关系分
券款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
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交割与资金支付同步进行并互为约束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均采用 DVP 方式进行结算
资金清算的账户安排有两种
对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可通过其在支付系统开立的清算账户完成 DVP 资金结算
对于非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通过其在中央结算公司资金系统开立的债券结算资金专户完成 DVP 资金结算。
其他结算方式
个别业务采用
主要是境内美元债的交易结算
方式
纯券过户(Free of Payment,FOP),是指交易结算双方只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交割,自行办理资金结算
见券付款(Payment after Delivery,PAD),是指在结算日收券方通过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得知付券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并予以确认,然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
见款付券(Delivery after Payment,DAP),指付券方确定收到收券方应付款项后予以确认,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交割的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结算周期主要包括
T+0
T+1
T+2
T+3
债券交易结算双方中有一方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即可选择 T+2 或 T+3 的结算周期,适用 的结算业务类别包括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和债券借贷。
特殊情况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适用于原结算合同的业务类型为现券买卖,宽限期暂定为原结算合同结算日后的三个工作日
中央结算公司可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四天以上(含四天)非标准结算周期(T+N, N≥4)的现券交易的结算服务
上海清算所会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 T+10 以内的现券交易结算服务
结算期限
回购业务
回购业务的结算周期分为首期与到期两次,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期限最长均为 365 天
债券远期交易
办理债券远期交易业务时,结算双方应在成交当日或次一工作日对远期交易结算指令进行确认
债券远期交易从成交日至结算日的期限为(含成交日不含结算日)2-365 天
债券借贷
债券借贷的结算周期分为首期与到期两次,债券借贷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65 天
结算系统及其联接方式
结算系统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
联接方式
直通处理(Straight Through Processing,STP)
前后台联网
与支付系统联网
重点结算成员系统直联
是数据传输模式自询价开始到交易确认、债券交割与资金清算的整个过程都实现自动化而无需再进行数据输入的处理方式,极大地节省了人力,降低了操作风险,提高了交易效率。
结算流程
银行间市场
开户与联网
成交达成
清算与交割
交易所
开户
委托和申报
交易达成
清算与交收
商业银行柜台
特殊情况处理
结算失败
应急结算
市场监测
市场监测是监管部门赋予中央结算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
市场监测管理有三道防火墙
第一道为成员中台或者后台的内控
第二道防火墙是中介机构的监测管理。中央结算公司是银行间市场运行核心机构,因此被赋予市场一线的监测职能。
第三道防火墙就是政府的监管
债券担保品管理
结算成员与相关债券账户关系

公司债和企业债区别
定义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体是公司。
企业债,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适用的主体是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
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
中央政府部门所处机构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严格。
发行条件方面
公司债:核准制。
企业债:审核制。
公司债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
公司债:由证监会进行审核,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限制。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
企业债: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担保方面
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
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
发行定价方面
公司债: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
企业债:利率限制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发行状况方面
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
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