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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原理 第六版 李凤鸣版 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包含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等。
编辑于2023-11-27 15:01:56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
国家审计机关
一、国家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
1.立法型
2.司法型
3.行政型
二、我国审计机关设置
(一)含义:审计机关是审计权利的承担者和审计监督活动的实施者。
(二)设置
最高审计机关
地方审计机关
三、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一)职责
1.财政收支审计职责
2.财务收支审计职责
3.效益审计职责
4.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职责
6.专项审计调查职责
7.审计管辖范围确定的职责
8.管理审计工作的职责
9.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10.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核查职责
(二)权限
1.监督监察权
2.采取强制措施权
3.提请协助权
4.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
5.处理处罚权
6.建议纠正处理权
四、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原则
(一)依法审计
(二)独立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一)内部审计制度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2.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3.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具有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4.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二)内部审计机构
1.审计机关未设派出机构,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
2.县级以上国有金融机构
3.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4.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5.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事业单位
7.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一)现代内部审计
1.内部控制系统恰当性与有效性检查与评价
2.资料确定性与完整性检查
3.业务经营合理性与有效性检查
4.资产安全管理与实际存在检查
5.资源有效取得与合理利用检查
6.实际完成和目标一致性检查
(二)我国内部审计
1.对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对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利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编制内部审计计划
2.按单位内部分工组织或者参与组织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对 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必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 行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审计
4.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 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5.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或定期 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事项,预算 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8.对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 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9.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相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10.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11.对本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12.其他
对特殊情况的子企业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聘用,更换和支付报酬的监督
企业内部审计应当搞好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并按照规定提供资料和予以支持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一)权限
1.要求送报资料权
2.参与,召开会议权
3.参与制定和提出制度权
4.检查考察权
5.调查取证权
6.临时制止决定权
7.暂时封存权
8.提出意见权
9.通报批评与追究责任的建议权
(二)其他三方面问题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关在必要管理权限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2.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关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社会审计机构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于审批
民间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家批准,已发设立并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组织结构
合伙人
经理
协理
高级审计人员
助理工作人员
专家
出资人
辅助人员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一)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具备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
2.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3.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
4.有限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
5.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
6.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
7.持有不少于50%股份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8.不存在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欺骗,虚假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会计师事务所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2.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3.可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协助
4.遇下列行为,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委托人适宜做不实或不正当证明
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
委托人由其他不合理要求,使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做出正确表述
(二)义务
1.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2.会计师事务所同委托人签订合同,依照相关规定承办的业务有权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3.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注册会计师对执业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注册会计师职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职业准则和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6.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7.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纳税
五、社会审计的管理
1.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自我管理
2.通过半官方半民间的机构管理
3.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管理
审计人员的职业要求
一、审计人员构成
1.国家审计人员
2.内部审计人员
3.独立审计人员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
2.业务素质
三、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
3.有一定审计或者其他相关经验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审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工作权
2.报酬权
3.身份保障权
(二)义务
1.履行审计监督义务
2.遵守法律,忠于职守义务
3.保守秘密的义务
4.遵守回避的义务
五、审计人员职业考试制度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考试
3.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A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