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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11-29 15:43:082024年最新教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年最新教材,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它是由“原产地+商品名称”组成,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类型,在属性上具有地方性特色。
2024年最新知识产权实务,商标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和市场秩序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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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救济
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
【要赔】 1.行驶职权时违法 2.使用武器、枪支造成公民损害 【不赔】 1.机关工作人员的私事 2.受害人自伤、自残、自己作假
刑事赔偿
机关:公安~、国家安全~、检察~、审判~、监狱管理~
【要赔】 1.行驶职权时违法 2.使用武器、枪支造成公民损害 3.逮捕后,决定撤销的 4.已执行,改判无罪的 【不赔】 1.机关工作人员的私事 2.受害人自伤、自残、自己作假 3.不负刑事责任的被羁押(国家只是出于人道主义不对其实施刑罚)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
赔偿方式
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义务
谁做出谁赔偿
行政给付
行政机关-特殊情况(生活困难)的公民(非组织)-物质权益帮助
抚恤金 生活补助费:烈军属、退役军人、工伤 安置:复原、转业、退伍的军人 救济:五保户、贫困户、灾民 优待:贫困学生 社会福利
民告官
行政复议
原则:只能复议一次,申请可书面/口头,行政机关必须书面回复 【申请人】 行政相对人、近亲属(死亡)、法定代理人(无/限制民事行为)、委托代理人(律师)、承受权利者、第三人(利害关系)
范围
1.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该发不发、不作为 3.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国务院部门规定的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规定的 *乡政府规定的
【不受理】 国家行为、刑事侦查、内部行政、行政调节/行政指导/行政仲裁
复议机关
【垂直领导】只能上级主管部门 海关、国税、金融、外汇、国安、广电总局 【双线领导】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 政府职能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 【原机关】省政府、国务院部委 【被撤销】继承机关上一级
程序
知道 ↓ 60日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日 特殊情况 可>60日) ↓ 5日内机构受理决定(举证责任:官;民(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赔偿请求) ↓ 60日内决定处罚(处罚决定 特殊情况 不可>60日) ↓ 15日内送达
复议结果
行政复议 可以协商
原行政行为合法:驳回诉讼请求
【不合法】 原则上,能撤就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无法撤销,确认违法 原行政机关不作为,限期履行,向其上一级送达司法建议
行政诉讼
范围
1.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该发不发、不作为 3.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国务院部门规定的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规定的 *乡政府规定的
【不受理】 国家行为、刑事侦查、内部行政、行政调节/行政指导/行政仲裁、最终裁决
级别
行政诉讼实质:人民法院监督、制约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司法活动 县基院:一般都是 市中院:海关、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政府 省高院、最高院:辖区重大复杂
地域
【一般】 1.被告所在地 2.复议案件:原机关or复议机关 所在地 【特殊】 1.不动产所在地 2.限制人身自由:原告所在地(户籍地/居住地/关押地)、被告人所在地
【被告】 复议维持:原机关+复议机关 共同被告 ——原机关 所在地法院管辖 复议改变:复议机关为被告 ——复议机关 所在地法院管辖 两个机关共同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不作为:
程序
知道60日内,复议不服15日内,提出诉讼 ↓ 一审6个月判决(简易程序45天) 举证同复议 ↓ 二审3个月判决
原则
公开审判(涉密除) 不停止执行 例外:官认为需要停止 不适用调解 例外:和钱有关,自由裁量 被告人举证
必须情况 先行政复议 再行政诉讼
纳税、 自然资源利用、 国安拘留、 商标评审、专利申请、 省部级单位的
公务员
领导职务10级: 国家级:正职、副职 省部级:正职、副职 厅局级:正职、副职 县处级:正职、副职 乡科级:正职、副职
职级序列12级: 巡视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调研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效力
行政主体+行使法律的行为: 具有裁量性、单方意志性、国家强制性、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效力】公定力(推定合法)、确定力(不随意改变)、约束力、执行力(可以强制执行)
分类
对象是否确定:抽象~、具体~ 受法律约束的程度:羁束~、自由裁量~ 是否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依申请~ 对象范围:内部~(行政处分)、外部~ 当事人权益关系: 受益性、负担性
具体~
行政合同
定义: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是协商关系 目的: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即内容涉及公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公用征收补偿合同》《国家科研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共工程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合同》
【行政优益权】 不具备民法上的平等地位 行政机关具备: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单方解除权
行政确认 (管理中的确认)
1、公安 管理中的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司法鉴定 2、司法行政 管理中的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公证、身份婚姻状况等事实确认 3、民政 管理中的确认:结婚离婚条件确认、现役军人死亡伤残、烈士纪念建筑物等级确认 4、劳动 管理中的确认:劳动关系中人员伤亡事故、高压锅容器事故、重大事故技术鉴定 5、卫生 管理中的确认:食品卫生确认、新药品鉴定、医疗事故等级鉴定 6、经济 管理中的确认:产品质量认证、商标专利权审定、动植物检疫、自然资源所有及使用权、无效经济合同
行政许可
类型
6类: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一般许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定“行为”活动-驾驶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认可:提供公共服务的“人”特殊技能-教师证、律师执照、注册会计师、建筑企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核准:涉及安全“物品”的验收-电梯、锅炉、观光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进口动植物检验检疫 登记:日常的主体设立确认-营业执照、社团设立登记
设定
不设立的情况
1、市场能够自由调节的 2、行政主体能够事后监督的 3、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 4、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
经常性
法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临时性
只有省政府 1年
1年后继续的,提请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 决定
程序
【办理程序】 不齐全:当场告知,不能当场5日内一次性告知 收到材料后10日内未告知,视为受理 无论受理与否,都要出具书面凭证,加盖印章,注明日期
【听证程序】 启动方式:依申请/主动听证 期限:被告知5日内提出,20日内组织听证,听证前7日通知 程序: 公开(除涉密: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机密(依申请))+案外人主持+案卷排他(根据笔录做出决定) 费用:无
撤回、撤销、吊销、注销
【原因】 撤回(合法):法律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了改变,可以获得相应的国家补偿 撤销(违法):获证违法,官违法可以撤,民违法应该撤 吊销(处罚):持证人有违法行为,被强行收回 注销(程序):不能用了就要注销:到期、持证人死亡、以上3种
行政裁决、调节、仲裁
定义: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作出裁决 (行政机关是居中裁决机构)
适用:消费者侵权纠纷裁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裁决、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裁决
行政裁决:有强制力,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无强制力,可以民事诉讼 行政仲裁:无强制力,可以民事诉讼
行政征收、征用
征收(强制-无偿) 税收、资源费、建设资金、排污费、滞纳金、其他 征用(强制-有偿)
行政强制
一、 行政强制措施
方式(限查冻扣) 1.限制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财物 3.冻结存款、汇款 4.扣押财物
设定
法律:全部 行政法规:除 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查、扣
二、 行政强制执行
方式
【间接执行】 代履行 加处罚金、滞纳金(每日3%) 【直接执行】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 场所设施财物 排除 妨碍、恢复原状
只能法律 设定
行政处罚
一、 种类
警告——声誉罚、申诫罚(同行政处分: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产——财产罚(非刑罚:罚金)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营业执照——行为罚、能力罚 行政拘留——人身自由罚(只有公安机关可以,派出所警告+罚款500以内)
对比6种行政处分、9种刑罚 6种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公务员)、降级、撤职、开除 9种刑罚: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附加刑(罚金、免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可单独执行)、
二、 设定
法律:全部 行政法规:除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除 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 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只有 警告+罚款
三、 适用
行为发生地、经过地、结果地、常住地……:管辖
【处罚时效】 超过2年,未发现不再处罚 特殊,最多5年 报案的,不受时间限制
【不予处罚】 未满14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有造成危险后果 【从轻减轻】 14-18岁 主动消除后果 胁从 立功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行政罚款折抵罚金:折抵
四、 程序
【简易程序】事实确凿+法定依据 一人执行、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表明身份→告知处罚理由和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书→当场宣告送达决定书
【一般程序】 立案 ↓ 调查取证(≥2人) ↓ 法制审核(重大公共利益、经过听证、案情复杂) ↓ 决定处罚(立案90日内决定;普通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决定,复杂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 处罚送达(宣告当场交付,当事人不在场,7天内送达)
【听证程序】 适用:大额罚款(个人>2000元、法人>1万元);吊销许可证、执照;停业停产 期限:被告知5日内提出,听证前7日通知 程序: 公开(除涉密)+案外人主持+案卷排他 费用:无
五、 执行
【方式一:罚缴分离】 收到处罚,15日内到银行收缴 【方式二:当场收缴】 适用:①简易程序100元以下、②事后难以收缴、③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当事人提出(不开发票可以拒缴) 程序:当场收缴 →2日内,执法人员 行政机关备案 → 2日内,行政机关交指定银行
※重点对比:
~概述
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首要原则) 合理行政:公平公正,比例原则(伤害最小) 行政应急性 程序正当:行政公开、公众参与、规避原则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信赖保护 权责统一
行政法调整内容
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
特征
有行政职权 以自己名义(签字盖章)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行政机关:国、部、省、厅、市、局、县、分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派出机构: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 学校、医院、企业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法人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内容所指向的人身、行为
【特征】 主体的恒定性和不可转移性 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 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