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代理
这是一篇关于代理的思维导图,包括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代理的分类、代理权、代理权的行使、代理行为及其效果等内容。
编辑于2021-07-23 22:53:39这是一篇关于第二部分 常用的质性研究方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质性研究理论,研究方法,质行研究方法的主要特点,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之区别差异,社会工作与两类研究,质性研究问题与定量研究问题。
【社区分享:探索个案工作的核心与价值】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石,它以专业知识和技巧为基础,关注个人的独特性及“人在情境中”的互动无论是鲍尔斯强调的“艺术性调适”,还是玛丽·里士满提出的“人格成长”,都揭示了其核心通过建立专业关系、整合资源,与案主协作(而非替代)解决问题然而,现有定义常忽略“社会问题”的根源:当今社会的压力与失衡如何产生?个案工作正是回应这些挑战的关键,助力个人与家庭实现福祉,最终推动社会和谐。
这是一篇关于变量类型的思维导图,梳理了变量类型的相关知识,从不同类型的变量特点到心理学变量的特性及测量,再到维度计算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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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代理
第1节概述
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
特征
1||| 代理涉及三方法律关系
2|||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
3|||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需要独立作出意思表示
4||| 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不得代理的情形
第一,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代理的情形
第二,依据约定不得代理的情形
第三,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得代理的情形
关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代理,存在争议
第2节 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 代理与委托
委托
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方的名义和费用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
联系
在代理中,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常常是授权行为的基础
区别
1||| 委托仅仅是发生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它是双方关系;而代理涉及代理人与第三人和被代理人的关系,它是三方关系
2||| 代理权的产生基础是多样的,委托合同只是代理权产生的主要的基础关系
3|||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否则不能构成直接代理
4||| 代理必须要求代理人作出或接受意思表示
5||| 效力不同
二、 代理与代表
代表
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人
区别
1||| 代理需要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专门的授权
2||| 代表不需要专门的授权,因为相关的法律或章程已经对代表人的职权作出了规定,只不过,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言,需要进行登记
3||| 在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的情形下,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
三、 代理与中介
中介
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区别
1||| 中介人并没有获得代理权,代理人要获得代理权
2||| 中介人不需要对相对人独立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活动仅限于提供信息和媒介。而代理人需要独立作出意思表示
3||| 中介行为本身并不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中介人不对相对人独立承担合同上的责任,这显然与代理是完全不同的
四、 代理与使者
使者
表示本人已决定的意思或转达本人的意思表示的人,使者又称为传达人
区别
1||| 使者不需要获得代理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而是替委托人传送意思表示。使者无须具有相应的意思能力;而代理人需要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发出或接受意思表示,因此代理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意思能力
2||| 使者本身不需要与第三人之间发生交易行为,也不需要参与缔约活动;而代理人要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系,直接参与谈判、缔约
3||| 使者有可能因违约而要对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对相对人一般不负责任;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从事违法代理行为,有可能要向相对人承担责任
第3节 代理的分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被代理人授予的,因此,此种代理又称为授权代理
法定代理
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法定代理权的发生不需要依赖于任何授权行为,而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法定代理主要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定的代理
情况
监护人
配偶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基于紧急状态法律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直接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代理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间接代理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并符合合同编关于间接代理构成要件的代理
区别
(1) 从事法律行为的名义不同
(2) 代理的效果是否能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方面不同
(3) 法律依据不同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显名代理
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
隐名代理
代理人虽未以本人之名义为法律行为,而实际上有代理的意思,且相对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亦发生代理的效果
区别
是否明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显名代理人公开地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出法律行为,这种公开可能是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而隐名代理人往往并未公开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出法律行为,但交易相对人明知或者可得而知隐名代理人具有代理的意思
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单独代理
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
共同代理
代理权由数人共同行使的代理
区别
(1) 共同代理的情况下,代理权由数人共同享有
(2) 在共同代理的情形下,必须由数个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
(3) 在共同代理的情况下,其一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其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情形时,应当停止代理行为,如果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4节 代理权
概念
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地位,即一种从事代理行为的资格和地位。这种资格和地位是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而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
代理权应作为资格和地位,具体表现
第一,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以后,是取得一种能够从事代理行为的资格
第二,此种资格是基于授权行为而产生的
第三,代理人应当依法行使代理权
授权行为
特点
单方性
代理权授予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独立性
授权行为脱离基础关系而存在
无因性
授权行为在性质上应当具有无因性
表现形式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书面文件)
口头形式
默示的方式
授权不明及其责任
授权不明
指代理的范围、期限、代理人等内容不明确。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空白授权也应当作为授权不明处理
确定责任
构成有权代理,则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如果构成有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则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职务代理
概念
根据代理人所担任的职务而产生的代理
主要特征
1||| 被代理人必须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代理人必须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3||| 代理权的来源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内的特定职权范围
4||| 职务代理属于广义上的委托代理
职务代理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复代理
概念
又称为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
特征表现在
第一,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定代理人
第二,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第三,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
生效的条件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只有在代理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够亲自执行代理事务,完成预定的代理任务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才有必要实行转委托
如果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确实需要转委托,要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出现紧急情况而不需要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法律效果
对于原代理人而言,其并没有退出代理关系,作为代理人,其可以基于自己的判断,指示复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只要是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原代理人都可以要求复代理人从事一定的行为
第5节 代理权的行使
一般原则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都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权滥用的禁止
自己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从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代理人应当负有的忠实义务,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予以禁止
双方代理
同时代理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6节 代理行为及其效果
性质
折中说
生效要件
1||| 代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代理事项应当合法
3|||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从事代理行为
4||| 代理行为不存在效力瑕疵
法律效果
1.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发出或接受意思表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代理的效果应当归属于被代理人
2. 如果授权行为合法有效,但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成立、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原则上应当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因为代理人并非该合同的当事人,但法律规定代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除外
3. 虽然代理人从事无权代理行为,但若构成表见代理,代理的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 因代理行为违法导致他人损害时,原则上应当根据过错原则来确定被代理人的责任,即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其应负的责任
代理人的责任
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责任
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情形
第一,代理人从事无权代理行为,未获得被代理人追认,而又未构成表见代理的
第二,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而仍然从事代理事务,则在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代理事项违法存在意思联络,应当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代理人对相对人单独从事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9章 代理
第7节 代理权的消灭
委托代理的终止原因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丧失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4|||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 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的终止原因
(1)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代理关系终止的效力
在代理关系终止以后,代理权归于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被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代理活动,否则构成无权代理
义务
及时报告代理事宜和移交财产的义务
及时交回代理证书的义务
履行忠实、保护等附随义务
第8节 无权代理
概述
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以后所从事的代理行为
四种类型
1||| 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的代理
2||| 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3||| 代理权终止以后的无权代理
4||| 在授权的意思表示未到达代理人时,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了代理行为,也构成无权代理
分类
表见代理
概念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构成要件
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
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权利外观
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
相对人必须是无过失的
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被代理人有关
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人所从事的代理行为的效果应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即被代理人应受到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狭义的无权代理
概念
行为人既没有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外观的代理
特点
1||| 它是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
2||| 它是指代理人未获得相应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3|||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
狭义的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
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遭受损失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
狭义的无权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狭义的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行为
表现
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无权处分则是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相对人的善意对行为的后果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完全相同的
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效力
(1) 本人的追认权和否认权
狭义无权代理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享有否认权
(2) 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相对人的催告权
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明确答复是否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善意的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之前,可撤销其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
(3) 善意相对人对代理人的请求权
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损害赔偿请求权
(4) 恶意相对人的责任
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5) 狭义的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表现
构成要件不同
法律效果不同
被代理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方面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