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谢NGO对项目环境问题的关切,并且支持也愿意帮助NGO举行听证会和公开讨论,提升该环境评估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但是,希望NGO遵守柬埔寨政府和东盟相关法律,尊重项目合同双方的主体地位,根据柬埔寨国情,充分考虑到项目建设的整体性经济利益,相信东盟准确传达他们的诉求和争取他们的利益,NGO不应该过度干预该项目,这里借鉴C14中方的大坝措施,不应该过度干预该项目的决策,
个体性利益:已经提供了经济补偿、就业培训我们可以支持
审查 的权力
根据柬埔寨有关法律,环境评估报告将会公开,相关公众可以在环境评估报告制作过程中基于自己的知识和视角,提出自己的意见,在环境评估报告制作过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环境评估报告能否通过在于是否满足柬埔寨的法律要求以及能否通过东盟的最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