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政治,制度的意义少,而法术的意义多。明代废了宰相,清代便把此制度沿袭下来,还是用内阁大学士掌理国政,这对于满洲人是一种方便。
文华殿、武英殿是内阁学士办事的地方。雍正时期又在内阁新添一军机处,所谓的南书房。
最初皇帝为要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不经内阁,径由南书房军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
清代军机处向六部尚书大臣及各省督抚直接下命令,这些发出的命令还是皇帝的。因为政府最高出命权属于皇帝,军机处不过是皇帝御用的秘书,实实在在只是皇帝的一个“南书房”。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的手续,又是非常不合理。他的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
明发上谕: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中国向来的惯例。
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开始时,或因军事机密,才用这办法,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这是说办理军机的地方。
清代六部尚书
清代的六部,权就小得多。六部尚书已经不能直接对地方下发命令,六部尚书已经不成其为行政之首长。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一来,尚书就管不着侍郎。尚书和侍郎本来是一部门的正副长官的,给事中也没有封驳权了。
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则很高,向来他们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到了清代,也不准“专折言事“。
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了。
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故叫做卧碑。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谓三大自由了。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简,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么廷推了。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但由吏部铨叙分发的人,清代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其实这是在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权。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