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这是一篇关于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人格权),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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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法人
营利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利法人(如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机关)
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点击: 1、民事权利: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2、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3、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4、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是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人格权)
人身权
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包括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命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最基础的权利)
法律保护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法律禁止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获得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注意:所有民事主体都拥有名誉权;获得荣誉的民事主体才具有荣誉权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