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中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最根本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
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大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枉法,徇私枉法
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不大,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