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这是一篇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思维导图,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条件设置,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从而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价值,并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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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 共同借款人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首贷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必须是“商丘市梁园区”户籍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照“在线系统操作图解”进行操作); 4.没有通过预申请的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梁园区户籍学生可通过本公众号在线填写此申请表,入口为:"梁园区学生资助中心公众号"下方菜单:服务->在线填表)。 提示:首次贷款学生需携带以上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各助学贷款办理点进行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