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民的政治生活
高中政治生活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笔记,包括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三部分内容。
编辑于2021-08-08 17:49:49公民的政治生活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
方式
选民角度
直接选举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局限性
选举成本高、难度大,不适宜选民分散的情形
适用范围
县及县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村委会、居委会的选举
间接选举
优点
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局限性
不能充分体现每个选民的意愿
适用范围
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乡及乡以上各级政府的选举
候选人角度
等额选举
优点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局限性
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选民的选择
适用范围
只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
差额选举
优点
能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选择的余地
局限性
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适用范围
各级人大代表一般都实行
影响因素
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
体现国家性质,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珍惜选举权利
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审慎思考
民主决策
方式
直接参与
民主协商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原因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方式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内容
公民提出意见、建议
决策形成之前自下而上的民意信息收集
专家咨询制度
原因
听取专家意见,集中学者智慧,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方式
论证会、座谈会等
内容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原因
公民享有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方式
公示
内容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先自上而下发布草案,后自下而上提供民意,初步结果的公布、完善,决策草案形成后的公示
社会听证制度
原因
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
方式
听证会
内容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拟定方案的修正和完善
间接参与
公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
意义
对决策者
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对参与者
参与≠作出。公民无权决策,决策最终由决策机关作出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民主管理
民主协商
形式
农村村民自治——村委会
城市居民自治——居委会
性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其派出机关,是公民同人民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不旅行国家职能,无上下级关系,无自治权,只对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管理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大与政府,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村党支部是中共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委会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内容
选举
协商
决策
管理
监督
意义
国家角度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社会角度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公民角度
在基层民主的实践中,学习民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自己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
民主监督
渠道
信访制度
方式
信函、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指出等
特点
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察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作用
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方式
人大代表以议案、质询等方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特点
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作用
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
舆论监督制度
方式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
特点
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
作用
在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意义
有利于被监督者改进工作
有助于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意识
要求
被监督者
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公民
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
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政治权利
权利≠权力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基本的民主权利 ≠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民主权利≠民事权利
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
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监督权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
公民的政治义务
权利与义务≠政治权利与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巩固民族关系对个人的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
公民爱国的表现,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的光荣义务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需要
参与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与公民的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我国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社会基础是人民群众
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民主具有阶级性
特点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的特点
最广泛
权利广泛
主体广泛
最真实
制度保障
法律保障
物质保障
最管用
制度体系
坚持人民民主的必要性
地位
我国的国体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法律
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立国之本、政治基石
作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社会主义的生命
国家专政——国家的根本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