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4年CPA 经济法第02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本导图根据CPA经济法教材(2024年版)章节顺序,加上历年真题的习题考点以及部分个人总结梳理而成。已按A3纸排版好,可直接打印。
编辑于2024-08-12 15:23:080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4分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一、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133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之一, 是民法最重要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意欲达到某种预期法律后果的内在意识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 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1||| 撤销权的行使
2||| 解除权的行使
3||| 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
4||| 债务的免除
20年多选
考哪些是单方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
赠与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单务合同
20年单选
考它是单方
19年多选
考它是单方
借贷
19年多选
考它是单方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决议
决议是指多个主体依据表决规则作出的决定
决议在性质上与合同行为存在区别
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多数决的方式作出,而且决议结果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也具有拘束力
决议中的意思表示不仅针对发出表示的成员,而且主要针对表示者共同代表的法人
21年单选
考决议的表述对错
2. 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
无偿
3. 根据法律行为效果的不同,可以分为
负担行为
负担行为是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
这种给付义务既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
因此负担行为产生的是债法上的法律效果。
处分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物权变动
18年单选
考哪个案例是物权变动
考了所有权转让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
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可以享有要求履行的请求权,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实现的重要前提
处分行为则直接使权利发生变动,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单选
考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表述对错
4. 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
法定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
不要式
5. 民事法律行为
主民事
从民事
二、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意思表示包括两个方面
意思
意思主要是指当事人预使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
表示
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
意思表示可以分为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所针对的相对人
遗嘱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抛弃动产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记忆法
只记无相对人两个案例就可以了
19年单选
考定义窜相对人-非对话来考
18年单选
考无相对人的案例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撤销权的行使
单方民事法律行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
是双方
子主题
分为
对话的意思表示
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1年单选
考意思表示的表述对错
考有相对人的意思有几类
考哪些案例是相对人还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承诺
例外
民法典484条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债务免除
授予代理权
合同解除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
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公告发布时生效
21年单选
考生效时间
19年单选
考生效时间
意思表示可以
明示
默示
民法典140条
沉默只有在
有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
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1年单选
考有沉默有几种情况
18年多选
考有沉默有几种情况
民法典1124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定沉默
19年单选
考表述对错
撤回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意思表示存在解释问题
民法典142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1.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
民法典135条
(1) 口头形式
(2) 书面形式
(3) 推定形式
民法典140条
民法典145条
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法典171条
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4)沉默形式
(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
(1) 至始无效
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 当然无效
不用主张,不用法院裁定,无效都存在
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 绝对无效
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2015年多选
无效的特征表述对错
2.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根据民典法,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种类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与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孙某和李某订立演出合同,为了逃税,将实际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演出报酬记载为1千万元
(3)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强制性规定
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
无效
不。。。
有可能有效
2024年新增
2022年有可能考
(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相比较,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
(1) 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2) 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3) 行为效果不同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其效力溯及至行为开始,该民事法律行为因撤销而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4) 行使时间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18年单选
考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对错
2.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90天没有行使撤销权,最长5年
(2) 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最长5年
(3) 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最长5年
(4)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4年新增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最长5年
21年多选
可以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3. 撤销权
1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虽然不可以行使撤销权,但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商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典法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纯获利益,如受赠,受赠行为不受赠与人行为能力影响,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送的,他的赠与行为效力待定,但受赠行为是有效的。 注意和赠与的区别。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 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典法171条
21年单选
哪个属效力待定
技巧
根据效力待定范围就两种人
(六)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2024年新增
有可能考案例
四、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 条件的特征
(1) 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
(2) 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尚未发生的。过去的事实,不得作为条件。
(3) 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
如果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该事实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则该事实应当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期限而非条件。
(4) 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并以意思表示的形式表现出来。条件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生效条件,不属于此处所谓的“条件”。
(5) 条件必须合法
(6) 条件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17年单选
条件的表述对错
2. 条件的分类
按照所附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效率的不同,可以分为
(1)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代理制度
一、 定义
二、 特征
代理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 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因此代理行为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如
订立合同
履行义务
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
立遗嘱
结婚
考案例范围
2.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3. 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4. 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 区别
1. 代理与委托
2. 代理与行纪
3. 代理与传达
传达是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忠实地转述给对方当事人的行为
代理与传达之间的区别在于
(1) 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
(2) 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3) 身份行为可以借助传达人传达意思表示,不可代理,但可以传达
19年单选
考传达表述对错
四、 种类
按民法典规定分
委托代理(意定代理)
委托代理
定义
是指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
委托授权
形式
可以书面、口头、其他
(二)委托代理中的代理权
1. 代理权概述
2. 代理权的滥用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
自己代理
例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塔吊卖给自己
双方代理
例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塔吊,该塔吊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在民事法律行为类型上应当定性为效力待定行为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例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塔吊低价卖给丁
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5年多选
案例分析哪些是滥用代理的行为
民典法168条
3. 无权代理
定义
就是没代理权的代理。
无权代理不是代理的一种形式,而是具备代行为的表象但是欠缺代理权的行为
无权代理的情形包括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效力
无权代理在法律上并非当然无效
民法171条,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情况
(1) 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催告通知
相对人发
被代理人追认
30日内
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
确定为效力无效
撤回
善意相对人
应当+通知方式,在被代理人追认前
(2) 相对人的保护
4. 表见代理
要成立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 代理人无代理权(3情形)
(2) 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3) 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 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13年单选
早年的题难啊
案例分析题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题目已知“甲从乙公司辞职”
代理人无代理权
“订奶户不知内情”
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
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
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因此,选项D正确。
11年多选
案例分析题
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B.甲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C.丙公司有权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D.如果丙公司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不得以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① 本题中甲公司将乙解聘,却并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从而足以让相对人(丙)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 ② 选项A正确,若相对人(丙)主张无权代理,则其作为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 ③ 选项B错误,在表见代理中,甲作为被代理人,无权主张无权代理,只能由相对人(丙)主张。 ④ 选项CD正确,若相对人(丙)主张表见代理,则合同有效,甲应履行合同,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本题问的是“不正确”的,故选项B当选。
民典法172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
法定代理
第三节诉讼时效制度
一、 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丧失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民法上建立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避免时间过长导致举证困难,同时也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点
(1) 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期间。
(2) 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只是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这意味着
1|||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2||| 债权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在确定诉讼时效种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3|||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4|||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5|||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12年单选
考诉讼时效的表述
通过案例来考,早年难度好大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请求权
民典法196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请求乙加固其随时可能倒塌的房屋外墙
请求乙停止在自己房屋门口倾倒垃圾
2|||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 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1年单选
考适用诉讼请求权的案例
找关键词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亡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1124条
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证后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60日即为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都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两者区别
(1) 适用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
债权请求权
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
形成权
追认权
解除权
撤销权
请求权
受遗赠权
(2) 可以援助的主体不同
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
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主动审查。
(3) 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届满只是让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
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力消灭
11年单选
考两者区别
二、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诉讼时效的种类
1. 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典188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超期起诉的,如在诉讼中,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仅表示中断类亿的原因的,如“甲仅表示其无力还款,并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有效。
诉讼时效期间
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算
14年单选
根据案例判断
2. 长期诉讼时效
时效期间比普通诉讼时效的三年要长,但不到20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594条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技术进出口合同
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诉讼时效期间
从权利人被侵害发生之日起算,并非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3. 最长诉讼时效
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188条
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
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适用
诉讼时效的延长
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别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结合各类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特点,诉讼时效起算有不同的情况
(1) 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5)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6)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
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7)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19年单选
表述对错
三、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194条
要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的理由
根据名典法的规定,中止诉讼时效的理由包括
(1) 不可抗力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四、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民典法19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简记
权利人
提出履行
提起起诉
申请仲裁
义务人
同意履行
21年多选
原文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理由
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1) 送至主张权利文书
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
签字、盖章
未签字、盖章
能以其他方式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对方当事人为
法人
其他组织
签收人可以是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
被授权主体
自然人
签收人可以是
本人
同住的亲属
被授权主体
(2) 发送信件
(3) 发送数据电文
到达或者应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4) 权利人为金融机构的
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5) 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在国家级
不明人住所地的省级
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公告的
(6)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作出
分期履行
部分履行
提供担保
请求延期履行
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3.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支付令;
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选项C正确);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