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固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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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闭合导线
建筑学建筑材料思维导图
第二章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人工智能的运用与历史发展
电池拆解
固废法
概念含义
适应范围
不适用:固废→海洋;放射性固废
固体废物
丧失原利用价值或未丧失但遭抛弃
除外:①无害化+符合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不产生危害; ②固废鉴别后不属于固废的
危险废物
列入名录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
贮存
临时
利用
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
处置
1||| 焚烧、其他改变固废物化生特性的方法→减少质量、缩小体积、减少或消除危险特性
2||| 最终置于符合标准的填埋场
防治原则
减资无+污染担责(4个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民政宜便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的一般规定
产生、贮存、利用、处置→EIA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禁止
向江湖运渠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固废(最高水位线以上的滩地和岸坡可以倾倒)
境外固废入境
转移固废(移出省自直)
移出后贮存、处置
向移出地省自直生环部门提出申请
移出地省自直生环部门商接受地省自直生环部门同意
移出后利用
经移出地省自直生环部门备案
移出地省自直生环部门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省自直生环部门
工业固体废物
企业建立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废
产生单位
委外运输、利用、处置的,核实受托方资质;受托方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单位
受托方产生污染,产生单位负连带责任
取得排污许可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供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的资料
鼓励自行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应:①贮存并安全分类存放②无害化处置
2005年4月1日前终止的,其未处置固废的处置费用由政府承担;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由受让人承担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建设
符合生环部和住建部的标准(环保+环卫)
关闭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确需拆除的,经所在地市、县环卫部门商环保部门同意后核准
根据危险特性和产生数量,评估环境风险
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容器和包装物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危废管理计划
建立管理台账,通过平台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的资料(无收集、运输、利用)
管理计划内容
1||| 减少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2|||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无收集)
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
取得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证或不按证的规定从事上述活动
贮存≤1年,确需延迟的,报核发许可证的环保部门批准
全过程所有单位
建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保备案
收集、贮存危废,应按危废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无利用)
转移
移出省自直
禁止过境转移危废
运输
遵守国家危废运输管理的规定(不是环保部门的规定)
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医疗废物
按危废名录管理
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应采取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