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信息包括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样品数量、样品编号;适用时还可包括样品送检单位、样品初始状态、样品附属件等。
①样品名称。检测样品的名称应是客户委托任务书指定的名称,或是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样品后并同客户沟通协调后确定的、可正确描述样品的名称。
②型号规格。记录中样品的型号应是实际检测样品的型号, 该型号应包含在客户委托任务书的型号中。记录中应写明与检测项目相关的产品规格信息。
③样品数量、样品编号。样品数量要与样品编号相对应。样品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以方便实验室内部样品流转和存储管理。
④样品初始状态。当样品的初始状态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检测或判定,并在试验开始前对样品的初始状态进行调整的,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样品的初始状态以及对样品做出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