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 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
3、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4、除小额零星物资或服务外,不得安排同一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全过程。
5、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 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1、第一,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准确、及时地编制需求计划。需求部门提出需求计划时,不能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对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产品应提供相应的独家、专有资料,经专业技术部门研讨后,经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
2、第二,采购计划是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一部分,在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过程中,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实际需要,结合库存和在途情况,科学安排采购计划,防止采购过量或不足。
3、第三,采购计划应纳入采购预算管理,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企业刚性指令严格执行。